-
給兒女所需的關愛警醒!2005年 | 2月8日
-
-
管教兒女,不激怒他們
研究精神科的知名教授羅伯特·科爾斯醫生說:「孩子生來就有道德感,我認為這是上帝賜給他們的。但這種道德感還要逐步發展,而在品德形成的過程上,孩子都渴求得到指引和幫助。」那麼,誰來滿足孩子對道德指引的渴求呢?
以弗所書6:4勸勉說:「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激怒兒女,只要照耶和華的意思管教他們,糾正他們的思想,把他們撫養成人。」你注意到經文特別指出,父親有責任教導兒女愛戴上帝和謹守他的標準嗎?在以弗所書6:1,使徒保羅吩咐做兒女的要「服從父母」,他同時提及了父親和母親。a
當然,要是家裡沒有父親,母親就得肩負這個責任。許多單親媽媽在這方面都能取得成功,照耶和華的意思管教兒女,糾正他們的思想。不過,如果做母親的再婚,她所嫁的基督徒丈夫就必須帶頭教導兒女。她應該甘心順服丈夫的領導,跟丈夫同心協力撫養兒女。
你怎樣既能管教或訓練兒女,又不致「激怒」他們呢?其實沒有什麼妙訣;畢竟,每個孩子都不一樣。但無論如何,父母們都該仔細留意施行管教的方式,時刻愛護兒女,並顧及他們的感受。值得注意的是,聖經在歌羅西書3:21再次強調父母不應激怒兒女。這節經文勸勉父親說:「不要激怒兒女,免得他們灰心喪氣。」
有些父母大聲喝罵兒女,這樣無疑會引起兒女的反感。聖經勸勉說:「一切惡毒、怒氣、憤恨、尖叫、詆毀……都該從你們當中除掉。」(以弗所書4:31)聖經也說:「主的奴隸不必爭辯,倒要對所有人和氣」。(提摩太後書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