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婚姻應該是終身的結合嗎?
這不是多此一問嗎?就以西方人的婚誓為例,有這麼兩句話:「福同享、禍同當」「生死相隨,不離不棄」,不是嗎?不錯,婚誓大多離不開長相廝守的承諾倒是真的。問題是,許多人不再覺得自己要信守婚姻的嚴肅承諾了。事實上,離婚數字的增幅大得令人擔心:有些婚姻也許只維持了數月,有的數十年,終以離婚收場。為什麼婚姻不再受人重視呢?問題的答案可以在聖經裡找到。
請先讀讀提摩太後書3:1-3,然後跟你對世情觀察所得作一對照。經文內容如下:「到了最後的日子,就會有難以應付的兇險時代。因為到時人會專愛自己,貪愛錢財……忘恩,不忠貞,毫無親情,不願意達成協議……漫無自制。」這個預言跟現在的世態人情吻合得令人驚訝。從直線上升的離婚數字足以證明,經文描述的行為態度,正在全球各地嚴重打擊和削弱婚姻的關係。
顯然,許多人不再尊重婚姻的安排。有鑑於此,我們不禁問道:我們有理由認真對待婚姻嗎?可有婚姻是神聖這回事嗎?基督徒對婚姻的安排應有什麼看法呢?已婚的人可以從聖經得到什麼幫助?
上帝的看法改變了?
起初,上帝並沒有說婚姻關係只屬暫時性質。據創世記2:21-24記載,上帝撮合第一對男女時,沒有向他們提出離婚或分居的選擇。剛相反,正如24節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那末,這節經文有什麼含意呢?
讓我們看看人體的構造。人體每個細胞組織都配合得天衣無縫,骨與骨節互相銜接,強壯堅實卻又和諧協調。渾然一體!經久耐用!假如這個巧奪天工的身體嚴重受傷,誰會不感到傷痛呢!既然創世記2:24說夫妻要成為「一體」,那麼他們的關係也應該像各肢體般親密無間,一生一世,不離不棄才對。此外,經文隱含的信息是:如果夫妻離異,將造成刻骨的傷痛。
儘管人的看法隨著時代潮流變遷而搖擺不定,上帝卻一直把婚姻視作終身的承擔。二千四百多年前,一些猶太人拋棄髮妻,另結新歡。上帝通過先知瑪拉基強烈譴責他們的惡行,說:「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休妻的事是我所恨惡的。』」——瑪拉基書2:15,16。
四百多年後,耶穌引述創世記2:24的話,重新確立上帝對婚姻的原定旨意,然後吩咐人說:「所以,上帝以同軛相連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5,6)多年後,使徒保羅也勸勉說:「妻子不該離開丈夫;……丈夫也不該離開妻子。」(哥林多前書7:10,11)上帝對婚姻的看法再也清楚不過了。
那麼,聖經容許人在某些情況下終止婚姻嗎?是容許的。夫婦一方若去世,他們之間的婚約就終止了。(哥林多前書7:39)此外,如果配偶犯姦淫,清白一方也有權選擇離婚。(馬太福音19:9)除了上述兩個理由之外,聖經勸勉已婚的人要跟配偶長相廝守。
怎樣使婚姻美滿持久?
上帝希望夫妻長相廝守,是要他們一起漫步快樂的人生路,不是要他們掙扎求存。他希望夫婦化解矛盾,兩情相悅,相伴相隨。上帝的話語提出指引,讓人享有美滿持久的婚姻。請留意以下經文。
以弗所書4:26:「不要到日落還在動怒。」a一個婚姻美滿的男子認為,這節經文幫助他和妻子看出必須盡快解決分歧。他說:「如果你和妻子鬧意見,以致夜不成眠,事情就有點不對勁了。問題不應該再拖下去。」有時候,為了徹底化解矛盾,他們會一直談到深夜。這個方法果然奏效。他補充說:「實踐聖經原則的確卓有成效。」他們兩口子結婚42年,一直相處融洽,幸福愉快。
歌羅西書3:13:「要繼續彼此包容,彼此甘心寬恕。」一個丈夫憶述他和妻子怎樣應用這節經文,說:「夫妻之間的磨擦,起因往往不是誰做錯了事,而是每個人總有一些怪癖和習慣,是人家看不順眼的。我們學會彼此包容,不斤斤計較,不讓瑣事破壞我們夫婦倆的感情。」毫無疑問,這對夫婦結婚54年,仍然恩愛如昔,跟願意包容的態度有直接關係!
不錯,實踐聖經原則的確能夠鞏固夫妻的關係。這樣,人人都可以享有幸福、美滿、持久的婚姻了。
[腳注]
a 根據公元1世紀中東的時間計算方法,日落是一天的結束。因此,保羅鼓勵我們要在一天結束之前化解嫌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