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觀點
工作
聖經雖然是一本古老的書,但其中的內容從沒有過時。關於工作,聖經的原則今天仍然十分有用。
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工作?
什麼才是好的工作?
有些人這麼說
薪水高的工作就是好工作。有些人不但有這種想法,而且很想在短時間內賺大錢,所以就算一份工作要用不誠實的手段賺錢,甚至犯法也願意去做。
另一方面,很多人覺得人應該追求自己的夢想,做自己喜歡的事。由於抱著這種心態,他們只想做一些有創意的工作。如果工作沒有新鮮感,或者不是理想的職業,慢慢地,他們就會覺得很無聊,每天就是上班等下班。另一些人為了面子,甚至有不錯的工作機會也推掉。
聖經怎麼說
聖經說不可騙人,也不可傷害別人,所以如果工作牽涉到欺詐或害人,我們都不應該做。(利未記19:11,13;羅馬書13:10)但我們做正當的工作對別人有益,自己也可以問心無愧。(彼得前書3:16)
聖經也指出,工作的意義不只是實現個人的理想,更重要的是,工作可以讓人照顧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很愛工作當然沒什麼不對,但不要讓工作變成你生活中惟一的事情。
現在生活費越來越高,我們可能會擔心錢不夠用。在這方面,聖經強調凡事要有節制,提摩太前書6:8說:「只要有衣有食,就該知足。」當然,這不是說我們什麼東西都不能買,只是我們的想法必須切合實際,買東西之前,要想想自己是否買得起,是否真的需要買。(路加福音12:15)
你可以怎麼做
工作要勤奮。要學會喜愛你的工作。即使你的工作是一些不起眼的雜事,或者不是你的理想職業,你也可以盡力做得更好。努力工作讓人有成就感,你對自己的工作越熟練,就越能樂在其中。
話說回來,也不要忽略休閒娛樂。在忙碌的生活中,偶爾輕鬆一下,讓人特別舒暢。另外,我們能夠養活自己,就會活得更有尊嚴,還能得到家人和朋友的尊重。(帖撒羅尼迦後書3:12)
「總不要憂慮說:『我們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你們需要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馬太福音6: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