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言
(Oath)
為了證實自己的話,或保證一定做或不做某事而作出的聲明。一般人都指著比自己大的發誓,尤其是指著上帝發誓。
在《希伯來語經卷》中,有兩個詞語用來指「誓言」;其中一個是Shevu·ʽahʹ(謝布阿),意思是「誓言或誓詞」。(創24:8;利5:4)相關的動詞是sha·vaʽʹ(沙巴),意思是「發誓」,跟「七」源於同一個希伯來語詞根。因此,「發誓」的本義是「受七物影響」。(《新約神學詞典》,G.弗里德里希編,譯自G.布羅米利的編譯本,1970,第5卷,459頁)亞伯拉罕和亞比米勒以七隻母綿羊羔為憑證,在別示巴井旁起誓立約,這個井的名字意為「誓約之井」或「七物之井」。(創21:27-32;另見創26:28-33)「謝布阿」指為了保證一定做或一定不做某事而說的誓言,沒有隱含詛咒(即當事人若背誓就得遭殃)。聖經曾用這個詞來指耶和華對亞伯拉罕所起的誓;耶和華言出必行,從不反悔,根本不可能因為背棄誓言而遭殃。(創26:3)
另一個譯做「誓言」的希伯來語詞是ʼa·lahʹ(阿拉赫),意思是「誓言,詛咒」(創24:41,Rbi8 腳注;創26:28)。凱勒與鮑姆加特納合編的一本希伯來語阿拉米語詞典(49頁)為「阿拉赫」所下的定義是:「自己或別人宣布的詛咒(誰背棄誓言就必受罰)」。對古代的希伯來人來說,起誓是非常嚴肅的事,不能當作兒戲。人發了誓就必須履行,即使吃虧,也不能反悔。(詩15:4;太5:33)人要是魯莽發誓,就得在耶和華面前擔負罪責。(利5:4)誰背棄誓言,必受上帝嚴懲。對古代的一些民族來說,尤其是希伯來人,起誓在某種意義上是崇拜的舉動,是涉及上帝的。希伯來人用「阿拉赫」一詞來指誓言,就暗示他們是指著上帝起誓,承認上帝有權按自己的意思處置背棄誓言的人。在聖經裡,「阿拉赫」從不用來指上帝所起的誓。
跟這些希伯來語詞對應的希臘語詞包括horʹkos霍科斯(誓言)和o·mnyʹo奧姆尼奧(發誓),這兩個詞同時見於雅各書5:12。相關的動詞hor·kiʹzo(霍基佐)意思是「起誓」或「命令」。(可5:7;徒19:13)其他跟「霍科斯」有關的詞語可分別譯做「誓言」(來7:20),「鄭重吩咐」(帖前5:27),「發假誓的」(提前1:10),「違背誓言」(太5:33)。在使徒行傳23:12,14,21,希臘語a·na·the·ma·tiʹzo(阿納泰馬蒂佐)譯做「賭咒」。
誓詞中常用語句 人起誓,往往都是指著上帝或奉上帝的名起誓。(創14:22;31:53;申6:13;士21:7;耶12:16)耶和華發誓,是指著自己或憑著自己的永生發誓。(創22:16;結17:16;番2:9)有些人作鄭重聲明時會說:「如果我(或你)沒有履行誓言,就願耶和華處置我(或你),加倍懲罰我(或你)。」(參看得1:17;撒上3:17;撒下19:13)有時發誓的人也會在誓言裡說出自己的名字來加強語氣。(撒上20:13;25:22;撒下3:9,10)
異教徒也喜歡指著自己所拜的假神發誓。崇拜巴力的耶洗別不是指著耶和華,而是指著眾「神明」(希伯來語ʼelo·himʹ埃洛希姆,跟複數動詞連用)起誓,敘利亞王便哈達也一樣。(王上19:2;20:10)事實上,由於指著神明發誓在各地十分普遍,因此聖經曾用「指著假神發誓」來指崇拜偶像。(書23:7;耶5:7;12:16;摩8:14)
有時,發誓的人在危急關頭或因為心裡焦急,會具體地說明自己若背棄誓言,願受什麼詛咒或懲罰。(民5:19-23;詩7:4,5;137:5,6)約伯為自己辯白而憶述往事時理直氣壯地說,如果有誰能指證他違犯了耶和華的律法,背棄了忠貞、正義、公平和道德原則,他願意受最嚴厲的處分。(伯31章)
假如丈夫懷疑妻子不忠,可請祭司來主持審訊,祭司要叫婦人賭咒發誓,婦人說「阿們!阿們!」,就等於發了誓,為自己清白無罪作出聲明。(民5:21,22)
在聖經原文裡,人如果指著永活的耶和華(或者說自己在主人面前或君王面前)說話,即使沒有直接提到「發誓」一詞,他的話就等同誓言了。(撒上25:26;撒下15:21;王下2:2)有時,發誓的人為了表示自己十分堅決或所說的話千真萬確,也會說「我指著永活的耶和華發誓」。(士8:19;撒上14:39,45;19:6;20:3,21;25:26,34)另一方面,有些人說自己以對方的性命發誓,則語氣是比較輕的,原意也不是起誓,只是想顯示自己的誠意,向對方提出保證而已;比如哈拿對以利說的話(撒上1:26),還有烏利亞對大衛王所說的話(撒下11:11;另見撒上17:55)都是例子。
起誓的方式或姿勢 向天舉起右手,看來是發誓時最常見的手勢,聖經也曾形容耶和華以同樣方式起誓。(創14:22;出6:8;申32:40;賽62:8;結20:5)但以理在異象裡看見一個天使向天舉起雙手發誓。(但12:7)聖經說,發假誓的人的「右手是假誓之手」。(詩144:8)
一個人可要求對方把手放在他的大腿下發誓。亞伯拉罕派管家去為以撒找妻子時,就對管家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下。」管家遵囑而行,並發誓只會到亞伯拉罕的親屬那裡為以撒找妻子。(創24:2-4,9)同樣,雅各要求約瑟以這個方式起誓,答應不把他葬在埃及。(創47:29-31)有關這個做法的含意,見姿勢和動作。
立約也往往涉及起誓。立約的人常說的一句話是:「上帝見證你我之間的事。」(創31:44,50,53)一個人也可以說類似的話,表示自己所說的全都屬實。談到以色列人跟耶和華起誓立約一事,摩西以天地為證去告誡他們。(申4:26)某個(某些)人、文件、柱子或壇都曾用來做起誓立約的憑證。(創31:45-52;申31:26;書22:26-28;24:22,24-27;見約)
律法的規定 根據摩西律法,處於以下情況的人都必須宣誓,以示清白。其中包括:被丈夫懷疑不忠而受審的婦人(民5:21,22);遺失了他人託管的財物的人(出22:10,11);城中負責處理謀殺懸案的長老(申21:1-9)。另外,一個人如果自發自願要禁戒什麼,也可以為此起誓。(民30:3,4,10,11)有一次,一個統治者要求上帝某個僕人發誓只說真話,於是他就實話實說。同樣,基督徒若宣過誓要說實話,就必須說出全部真相。要是他認為說出真相會危害上帝或其他基督徒的權益,他也可以拒絕作答,並甘願為此承擔任何後果。(王上22:15-18;太26:63,64;27:11-14)
在以色列國,誓願跟誓言的效力相同,同樣神聖,當事人即使吃虧,也必須履行。人有沒有履行誓願,上帝都看在眼裡,食言的人必受到懲罰。(民30:2;申23:21-23;士11:30,31,35,36,39;傳5:4-6)已婚婦人或未婚女兒所作的誓願能否生效,得看她的丈夫或父親是否贊同,但寡婦和離了婚的婦人所作的誓願都要生效。(民30:3-15)
耶穌基督在《登山寶訓》中糾正猶太人,說他們不該事無大小,輕率魯莽地發誓。當時十分普遍的做法是指著天、指著地、指著耶路撒冷,甚至指著自己的頭發誓。既然天是「上帝的寶座」,地是他的「腳凳」,耶路撒冷是「大君王的城」,人的頭(或生命)也全在乎上帝,因此一個人指著這些東西起誓,就等於指著上帝的名起誓,絕不能當作兒戲。難怪耶穌說:「你們的話,是 就該說『是』,不是 就該說『不是』;此外再說什麼多餘的話,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3-37)
耶穌這樣說,不是禁止人發誓,因為他也受摩西律法約束,知道律法規定人在某些情況下要起誓作證。事實上,大祭司審問耶穌時,要他起誓作證自己說的都是實話;當時耶穌沒有表示異議,還馬上作答。(太26:63,64)耶穌說「不可起誓」,是勸人不要說一套,做一套。話一出口,就當履行,就像履行誓言一樣。人人都該言而有信,信守承諾是神聖的責任。後來,耶穌揭發偽善的抄經士和法利賽派的真面目時,進一步說明他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他說:「你們這些瞎眼的嚮導有禍了!你們說:『誰指著聖殿起誓,可以不算數;誰指著聖殿的金子起誓,就必須遵守。』你們這些蠢材、瞎子!到底哪一樣大呢?是金子呢?還是叫金子成聖的聖殿呢?」耶穌接著說:「指著天起誓的,就等於指著上帝的寶座和坐在寶座上的起誓。」(太23:16-22)
耶穌指出,這些抄經士和法利賽派想出種種虛妄的道理來自欺,為自己沒有履行誓言而詭辯。他們起的誓反映他們對上帝毫不誠實,而且還羞辱了他的名(因為猶太人都已獻了身給耶和華)。耶和華說得很清楚,他憎恨一切發假誓的人。(亞8:17)
雅各的話跟耶穌所說的遙相呼應。(雅5:12)可是,耶穌和雅各不是禁止人發誓,只是告誡人不要隨便發誓而已。基督徒為了證明自己的誠意或自己所說的都是實話,是可以宣誓的。耶穌在猶太大祭司面前起誓就是一個好例子,說明基督徒是可以在法庭上宣誓的,反正他們無論宣過誓還是沒宣過誓,都決心實話實說。(太26:63,64)基督徒決心獻身事奉上帝時,也是向耶和華起了誓,跟他締結了神聖的關係。耶穌表明,無論是誓言還是誓願,都得履行,不可違背。(太5:33)
為了向讀者保證自己說的都是實話,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1:23和加拉太書1:20用了等同誓言的措辭。保羅還說,發誓能終止各樣的爭論,然後指出一件事實:「上帝既然定意向領受應許的人,更充分地證明他的旨意是不能更改的,就另外發誓為證」,即指著自己發誓,因為上帝再沒有比自己大的可以指著發誓了。有兩件事,即上帝的應許和誓言,是「不能更改」的,上帝在這兩件事上也不可能說謊。上帝憑著這兩件事提出雙重保證,除了給人應許,還另外加上誓言,即有法律效力的保證。(來6:13-18)另外保羅說,基督被立為大祭司,是有耶和華的誓言做憑據的,而基督自己則是訂立更美之約的保證。(來7:21,22)聖經談到耶和華起誓,不下50次。
耶穌被捕那個晚上,使徒彼得三次說自己不認識耶穌,第三次還賭咒起誓。聖經說:「彼得開始發咒起誓說:『我不認識那個人[耶穌]!』」(太26:74)彼得當時很害怕,想要別人相信他。彼得發咒起誓,就等於聲明自己說的都是實話,如有虛言,就願大禍臨到自己身上。(見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