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
(Respect)
重視,或因看重而恭敬地對待;認同事物的重要作用,或由於人的品德高尚、成就卓越、權位顯赫而認真對待他。尊重別人就是「尊敬別人」。希伯來語原文有好幾個詞的意思是「給予別人尊榮,維護別人的尊嚴,對別人表示敬畏」。(見畏懼;尊榮,尊崇,尊敬)
尊重耶和華和他的代表 耶和華上帝既然是造物主,就配得一切聰慧受造物的最大尊崇。(啟4:11)人尊重上帝,就會忠於他、服從他,而這種服從是基於愛他和感激他為人類所做的一切。(瑪1:6;約一5:3)人尊重上帝,也會用自己的寶貴資產促進正確的崇拜。(箴3:9)
人將屬於造物主的東西據為己有,就等於不尊重聖物。大祭司以利的兒子何弗尼和非尼哈就曾這樣做。他們將人民獻給耶和華的最佳祭物據為己有,以利卻沒有採取堅決行動去制止兒子的惡行;他懦弱無能,尊重兒子過於尊重耶和華。(撒上2:12-17,27-29)
人忠於耶和華,服從他,努力促進崇拜他的活動,就表明自己尊重上帝。上帝尊重某個人,就必賜福給他,獎賞他。(撒上2:30)舉個例:大衛王一生忠貞地事奉耶和華,渴望建造一座聖殿去安置神聖的約櫃;上帝於是回報他的美意,跟他立約,應許賜給他一個永久的王國。(撒下7:1-16;代上17:1-14)
身為耶和華的代言人,古代的許多先知,尤其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都配受尊重。但以色列人卻不尊重他們,反而辱罵他們,虐待他們,甚至殺害他們。以色列人對耶和華的代表毫不尊重,最後連耶和華的愛子也殺了。由於這緣故,耶和華於公元70年任用羅馬軍隊對不忠的耶路撒冷施行報應,把這個城徹底毀滅。(太21:33-44;可12:1-9;路20:9-16;對照約5:23)
在基督徒會眾裡 在基督徒會眾裡,有些人負責教導的工作;會眾應當全力支持這些在教導上辛勞的人,跟他們合作。(來13:7,17)他們辛勤工作,照料會眾,「配受加倍的尊重」,會眾該樂意給予經濟援助。(提前5:17,18;見長老)
事實上,所有基督徒都該受信徒尊重。使徒保羅勸告說:「要……帶頭互相尊重。」(羅12:10)每個基督徒對自己的弱點和過失都比信徒知道得更清楚,所以他應當看別人比自己優越,因信徒所做的善工而尊重他們,珍視他們。(腓2:1-4)貧窮而配得尊榮的寡婦也該受到尊重,獲得會眾的經濟援助。(提前5:3,9,10)
在家庭當中 丈夫是一家之主,因此妻子應當敬愛丈夫,深深尊重他。(弗5:33)這樣做跟上帝的安排是一致的,因為上帝讓男子居於首位。男人先於女人被造,「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9;提前2:11-13)撒拉深深尊重她的丈夫,在這方面成為傑出的榜樣。她對丈夫的尊重是發自內心的;她稱丈夫為「主」,不是僅說給別人聽,而是在心裡也這樣想。(彼前3:1,2,5,6;另見創18:12)
彼得也勸勉做丈夫的,說:「要照樣按著情理與妻子一同生活,尊重她們,因為她們是較弱的器皿,是婦女之身,是同你們一起領受生命的分外之恩的。」(彼前3:7)受靈所膏的基督徒丈夫要記住,受膏的妻子也跟他們一樣,有幸與基督一同承受王國。(羅8:17;加3:28)做丈夫的該尊重妻子,承認妻子的體力不如男子。
在父母與子女的層面上,父母是上帝的代表,蒙上帝授權訓練兒女,管教他們並引導他們,因此父母應當受到尊重。(出20:12;弗6:1-3;來12:9)兒女的責任不僅限於服從父母和孝敬父母,如有需要,更當在父母晚年悉心照顧他們。(參看太15:4-6)在基督徒會眾裡,人不照顧年老貧窮的父母,就「比不信的人更不好」。(提前5:8)使徒保羅向提摩太指出,寡婦如果有兒孫能給她們經濟援助,就不該由會眾來照顧。(提前5:4)
尊重統治者和其他人 基督徒也該尊重居高位者,這樣做並不是要討好政府官員,想從中得利,而是因為這是上帝的旨意。這些官員可能貪污瀆職,濫用權力(路18:2-6;徒24:24-27),但我們尊重官員,是因為他們的職位和職務範圍以內的權力(羅13:1,2,7;彼前2:13,14)。同樣,奴隸應當承認,主人配受十足的尊重,因此勤懇工作,免得上帝的名因他們而被人誣衊。(提前6:1)
如果有人要基督徒解釋心裡的希望有什麼根據,基督徒就該懷著溫和的態度和深深的尊重回答別人。就算別人以侮辱的口吻提出質問,基督徒也不會勃然不悅,反而會保持鎮定,溫溫和和地辯白。基督徒不會因為畏懼人而退縮不前,相反,他會表現深深的尊重和敬畏的心,彷彿站在耶和華上帝和主耶穌基督面前。(彼前3:14,15,Rbi8 腳注)他會效法天使的好榜樣;天使雖然能力更大,力量更強,卻從不用詆毀的話指控人。(彼後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