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知,預定
(Foreknowledge,Foreordination)
「預知」指預先知道未來會發生或出現的事。在聖經裡,談到「預知」的經文主要跟造物主耶和華上帝和他的旨意有關,只有少數例外。「預定」則指預先決定、規定或限定。
原文字眼 譯做「預知」及「預定」的詞語主要見於《希臘語經卷》,但相關的概念也可以在《希伯來語經卷》找到。
譯做「預知」的希臘語proʹgno·sis(普羅格諾西斯),由pro普羅(之前)和gnoʹsis格諾西斯(知識)兩個詞素組成。(徒2:23;彼前1:2)相關動詞pro·gi·noʹsko(普羅吉諾斯科)曾兩次用於人身上,比如保羅說某些猶太人「起初認識」他,以及彼得說他的弟兄「預先知道」某些事。(徒26:4,5;彼後3:17)且以彼得的話為例。他說他的弟兄預先「知道」其實是指有限地知道,也就是說,他們不可能預知彼得所談的未來事物的所有 細節,諸如時間、地點和具體情況。不過,由於他們能讀到聖靈啟示彼得和其他聖經執筆者寫下的話,因此大致上 知道將來會發生什麼事。
譯做「預定」的希臘語pro·o·riʹzo(普羅奧里佐)是由pro普羅(之前)和ho·riʹzo霍里佐(劃定界限)兩個詞素組成的。(英語horizon是希臘語ho·riʹzo的音譯,意即「劃界」或「限定」。)從耶穌說「人子」(即他自己)「要照預定[ho·ri·smeʹnon霍里斯梅農]的安排離去」,可以看到希臘語動詞「霍里佐」包含什麼意思。保羅說,上帝「定下[劃定,ho·riʹsas霍里薩斯]他們的時期和居住的疆界」。(路22:22;徒17:26)這個動詞也用來指決定做某件事,例如門徒「決定[hoʹri·san霍里桑]」救濟貧困的弟兄,把物資送給他們。(徒11:29)可是,在《希臘語經卷》,「預定」如果指預先決定某件事,則是專指上帝預定未來。
關鍵的因素 要明白上帝預知和預定未來這個課題,先得知道幾個關鍵的因素。
首先,聖經毫不含糊地指出,上帝能預知和預定未來。事實上,耶和華表明,他有能力預知和預定將來的事(包括如何施行拯救,如何執行判決),並使預告的事一一實現,就是證明他是真神的鐵證。他的子民都可以為他所施行的偉舉作證。(賽44:6-9;48:3-8)上帝能預知和預定未來,這也是一切真確預言的基礎。(賽42:9;耶50:45;摩3:7,8)上帝向反對他子民的列國提出挑戰,要他們證明自己所拜的神和偶像是真神,能預告拯救與判決,並加以實現。他們卻拿不出半點證據來,這顯示他們所拜的偶像「飄渺如風,都是虛象」。(賽41:1-10,21-29;43:9-15;45:20,21)
第二個要考慮的因素是,天使和人類都具有自由意志。聖經表明,上帝賦予天使和人類自由選擇的權利和義務,可以運用自由意志去做決定(申30:19,20;書24:15),也因此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創2:16,17;3:11-19;羅14:10-12;來4:13)。換言之,他們絕不是沒有自主能力的機器人。人如果沒有自由意志,根本也稱不上是按「上帝的形像」造的。(創1:26,27;見自由)按理來說,上帝能預知(和預定)未來跟受造物有自由意志是沒有衝突的。
要考慮的第三個因素十分重要,卻往往受人忽視,就是上帝的道德標準和品格,比如公正、信實、不偏心、充滿愛心、慈悲和仁慈等。對於上帝如何運用預知和預定能力,任何解釋都必須跟上述所有因素(不只是部分因素)完全一致。毫無疑問,上帝預知和預告的一切事都必成為事實;聖經說得對,上帝「能使未有的像已有一樣」。(羅4:17)
上帝預先知道人打算做的每一件事嗎?
問題是:上帝是不是毫無節制、不加選擇地運用預知能力的呢?他預先知道天使和人類打算做的每一件事嗎?他是不是早已預定了一切,甚至在人出生前就注定了每個人的結局呢?
如果不是的話,那麼上帝是不是有選擇性地運用預知能力,想預知什麼就運用,不想就不運用呢?上帝是不是根據人的行為和受考驗時顯露的態度,決定他們該得救還是該滅亡,而不是在他們出生前就注定他們的結局呢?顯然,這些問題都理應讓聖經本身去解答,而且所有答案都理應符合上帝如何對待眾生的聖經記載,並符合上帝通過他兒子基督耶穌所顯示的真理。(林前2:16)
預定論 相信預定論的人認為,上帝預先知道人間發生的每一件事,也預定了每個人的際遇和結局。他們認為上帝既然是神,是完美的,自然無所不知,對於過去、現在、未來都瞭如指掌。根據這個理論,上帝若非巨細無遺地預知天下事,就算不上完美了。他們用以撒的孿生子以掃和雅各的例子來說明,人的命運在出生前就已注定(羅9:10-13);或者用以弗所書1:4,5來證明,上帝創造天地以前就預知和預定了每一個人的未來。
上文說過,要知道任何見解是否正確,就得看看這個見解是否符合上面提到的所有因素,也就是說,是否跟上帝的品格、標準、旨意,以及他對待眾生的正義原則一致。(啟15:3,4)現在且來看看,預定論到底暗示什麼。
預定論等於暗示,上帝創造天使和人類以前,早就預知和預見到他們將來的一切事,包括有一個天使帶頭反叛,人類始祖在伊甸園墮落犯罪(創3:1-6;約8:44),禍延後世,人間從此充滿疾苦。換言之,由於預知未來的一切,上帝還沒著手創造天地,就已在腦中清楚看見了會在人間上演的一幕幕悲劇(包括罪行與腐敗、壓迫與苦難、欺詐與偽善、拜假神偶像)。
假如造物主真的運用了預知能力,預先就知道人類受造以來發生的每件事,這就等於說,上帝著手「造人」是蓄意啟動罪惡的巨輪,親自編寫人間的醜惡歷史。(創1:26)鑑於以上分析,預定論是否合乎情理並符合上述的關鍵因素,實在值得一問。更何況,門徒雅各指出,一切混亂和卑劣的事都是源於「地上的,像牲畜的,像邪靈的」行為,絕不是源於天上的上帝。(雅3:14-18)
上帝運用預知能力是否不加選擇、毫無節制的呢? 有一種說法是:上帝若非巨細無遺地預知天下事,就算不上完美。但是,這樣界定完美其實是不對的。按照完美的正確定義,完美不是指絕對沒有任何限制;畢竟,任何事物是否完美,主要視乎這事物是否完全符合要求,就是有權制定標準的那位的要求。(見完美)歸根結底,是否完美,得按上帝的旨意和喜好去評定,不是按人的觀點去衡量的。(申32:4;撒下22:31;賽46:10)
舉個例,上帝的力量是無窮無盡的,是完美的。(代上29:11,12;伯36:22;37:23)但上帝有無窮的力量,並不表示他每次都必須把自己的力量全用出來。事實上,上帝並沒有這樣做;要不然,上帝在古代執行判決(比如在挪亞時代降洪水以及在其他場合降禍)以示不悅和義憤時,被毀滅的何止那些古城古國,恐怕地球本身以及其上的一切早就灰飛煙滅了。(創6:5-8;19:23-25,29;另見出9:13-16;耶30:23,24)由此可見,上帝絕沒有任由自己無窮的力量不受控制地爆發出來,相反,他總是按照自己的旨意去運用大能大力,而且只要可行,就盡量向人發慈悲。(尼9:31;詩78:38,39;耶30:11;哀3:22;結20:17)
同樣道理,上帝固然擁有無限的預知能力,但他會在什麼事上運用這種能力以及用到什麼程度,卻是有所選擇的。對於上帝的決定,任何人或天使都無權過問,說:「你做什麼?」(伯9:12;賽45:9;但4:35)因此,問題不在於上帝能不能 預見、預知和預定未來,因為「在上帝,凡事都可能」(太19:26);問題在於上帝選擇或決定 去預見、預知和預定什麼;聖經說:「凡他喜歡的事,他都能做」(詩115:3)。
有所選擇地運用預知能力 現在且來看看一個有別於預定論的說法,即上帝是有所選擇地運用預知能力的;看看這個說法是否跟上帝制定的正義標準以及他的話語所顯示的真理一致。跟預定論的主張剛剛相反,聖經不少記載顯示,上帝在作出決定之前往往會先查明實情。
例如創世記11:5-8透露,上帝先下來看過巴別的情況後,才決定要採取什麼行動破壞惡人的計謀。鑑於所多瑪和蛾摩拉城歪風日盛,耶和華告訴亞伯拉罕他決定(派天使)去打聽一下,要「看看他們所做的,是不是跟我所聽到的控訴一樣;如果不是,我也可以知道 」。(創18:20-22;19:1)另外,上帝說他漸漸熟悉亞伯拉罕;在亞伯拉罕拿起屠刀打算把以撒獻做祭物時,耶和華說:「現在我知道 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為你連獨生的兒子也甘願為我犧牲。」(創18:19;22:11,12;另見尼9:7,8;加4:9)
既然是有所選擇,就意味著上帝可以選擇不用 這種能力去預知眾生打算做的每件事。換言之,歷史上一幕幕的人間悲劇,絕不是在重播上帝早已預定和預先看見的一台戲。上帝當初告訴人類的始祖,他們可以在沒有罪惡的地球上享永生,說的是真心話。他吩咐這兩個完美無罪的兒女要繁衍增多,遍滿地面,開拓大地成為樂園,好好管理動物時,他不是把一個注定失敗的任務交給他們,而是真心賜福給他們,希望他們成功。再說,上帝如果預知人類始祖必然犯罪,不會有資格吃「生命樹」上的果子,那麼他在伊甸園設立「辨識善惡樹」考驗人和設立「生命樹」就毫無意義,是玩弄他們了。(創1:28;2:7-9,15-17;3:22-24)
明知別人不能得到某件好東西,卻用這件東西去引誘人,不但虛偽,而且冷酷無情。上帝的話語鼓勵所有人要追求永生,說永生是人人都有機會得到的。有一次,耶穌敦促聽眾要「不斷懇求」上帝賜他們好東西,說人有兒子求魚求餅,絕不會給兒子蛇或石頭。耶穌藉此表明,人的願望如果是正當合理的,天父絕不會讓他們失望。耶穌說:「你們雖然邪惡,尚且懂得送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親,不是更要把好東西賜給再三懇求他的人嗎?」(太7:7-11)
上帝是真心真意向所有人打開機會之門,讓他們可以蒙福得永生的。(太21:22;雅1:5,6)他是誠心誠意勸人(就像他勸古代的以色列人一樣)要離棄罪過,好「活下去」的。(結18:23,30-32;另見耶29:11,12)假如上帝早已預知他們注定因作惡而滅亡,就不用多費唇舌勸他們回頭了。(參看徒17:30,31;提前2:3,4)耶和華告訴以色列人:「[我]沒有對雅各的苗裔說:『就算徒勞,你們也要尋求我。』我是耶和華,我講的是正義的事,我說的是正直的話。……住在地極的人啊,你們歸向我就能得救」。(賽45:19-22)
使徒彼得也說過類似的話:「耶和華實現他[施行報應]的應許並不遲緩,不像有些人認為他遲緩一樣。他是對你們有耐心,不願有一個人被毀滅,只願人人最終都悔改。」(彼後3:9)假如上帝早就預知和預定誰得救誰滅亡,試問他對人有「耐心」的意義何在,他希望「人人最終都悔改」又誠意何在呢?使徒約翰受聖靈啟示,指出「上帝就是愛」;使徒保羅則說愛「凡事希望」。(約一4:8;林前13:4,7)既然愛是耶和華最顯著的特質,他必然真心關愛每一個人,真心希望他們得救。除非一個人的所作所為顯示他已無藥可救,否則上帝是不會棄絕他的。(參看彼後3:9;來6:4-12)使徒保羅說得對,「上帝的仁慈是要領你悔改」。(羅2:4-6)
試想想,假如上帝在某些人(也許千百萬人)出生前,就預知和預定他們不會受惠於基督耶穌的贖價,不可能得救,那麼聖經說贖價是為了救贖所有人,就是說謊騙人了。(林後5:14,15;提前2:5,6;來2:9)聖經說上帝不偏心,不是說說而已。「無論哪個國族的人,只要敬畏[上帝],行正義,都蒙他悅納。」(徒10:34,35;申10:17;羅2:11)機會之門確確實實是為所有人打開的,「好叫他們尋求真神,只要探究就能找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都不遠」。(徒17:26,27)在啟示錄的結尾,上帝所說的絕非不能兌現的承諾,也絕非無法實現的希望。經文說:「誰聽見都要說:『來吧!』誰渴了都要來。誰願意,都要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啟22:17)
預知和預定什麼 聖經由始至終顯示,上帝運用預知和預定能力,總是跟他的旨意有關的。「定下旨意」是指把一件要做的事擺在前頭作為目標。(譯做「旨意」的希臘語proʹthe·sis[普羅泰西斯]的字面意思是「[把某事某物]放在前頭」)由於上帝的旨意必定實現,上帝可以預知他的旨意實現時會達成什麼結果,也可以預定自己要採取什麼步驟去達成這些結果(賽14:24-27),因此聖經說,耶和華對未來的旨意是由他自己「制定」或「塑造」的(源於希伯來語ya·tsarʹ亞察,跟「陶匠」[耶18:4]有關)。(王下19:25;賽46:11;另見賽45:9-13,18)上帝是偉大的陶匠,他「隨自己所定的旨意……使萬物發揮作用」(弗1:11),「使他所做的一切互相配合」,好造福愛他的人(羅8:28)。因此,聖經說上帝「從起初就指明末後的事,在古時就說出未來的事」,主要跟上帝所預定的旨意有關。(賽46:9-13)
耶和華賦予亞當和夏娃完美的身心,他看著自己所造的一切,覺得都「非常好」。(創1:26,31;申32:4)聖經記載,上帝在此之後就「安歇了」,並沒有為亞當和夏娃可能做的事而疑慮不安。(創2:2)上帝根本不用擔心,因為他力量無窮,智慧無限;無論未來發生什麼事,出現什麼情勢,也絕對難不倒他,不能阻礙他至高至善的旨意實現。(代下20:6;賽14:27;但4:35)由此可見,相信預定論的人的以下說法是毫無聖經根據的。他們認為上帝若不預先知道未來的發展,他的旨意就會「因缺乏先見之明而不斷受阻、無法實現,必須不斷因應聰慧受造物造成的變數和亂局而作出補救和修正」。另外,上帝有所選擇地運用預知能力,也不像他們說的那樣,等於讓受造眾生可以「隨意違犯[上帝]的規定,結果迫使他不斷改變主意,不勝其煩,不知所措」。(麥克林托克與斯特朗合編的《百科全書》,1894,第8卷,556頁)上帝在地上的僕人尚且無需「為明天憂慮」,更何況創造天地的造物主呢?在他看來,萬國都不過是「桶中的一滴水」罷了!(太6:34;賽40:15)
跟某些群體有關的事 有人也許會舉出一些例子,以說明上帝確曾運用他的預知能力,預知某些群體、國家 或世上大部分人 會走怎樣的路,預告他們未來的取向,並預定他自己會採取什麼相應的行動。問題是,上帝能預知和預定這些事,並沒有剝奪任何人的選擇自由,這些群體內的每一個人都有自由決定走怎樣的路。以下例子足以說明這一點。
在挪亞日子的大洪水以前,上帝早已宣布他定意要降災,把人和動物都消滅。根據聖經的記載,當時遍地充滿了強暴和種種惡事,令上帝不得不做出這個決定。「洞悉人心」的上帝是經過查看,發現世人「終日心裡所想的,都是惡事」,然後才採取行動的。(代下6:30;創6:5)但是,有些個別分子(比如挪亞和他家人)蒙上帝悅納,得以逃過災劫。(創6:7,8;7:1)
以色列人的情況也類似。上帝保證,只要他們謹守跟上帝所立的約,就可以成為「祭司的王國,聖潔的國族」。然而,大約四十年後,當以色列人來到應許之地的邊緣時,耶和華卻預告他們以整體而言會因背棄誓約而被捨棄。上帝能預見這個結局不是沒有根據的,因為以色列人曾再三背叛他,頑梗悖逆。難怪上帝說:「儘管我還沒有領他們進我發誓所應許的地,可是從今天他們所懷的意念,我就清楚知道日後會有的事。」(出19:6;申31:16-18,21;詩81:10-13)按照以色列人所顯露的心態和取向,上帝不難預見他們日後會變本加厲地作惡,但造成這個局面的不是上帝。這就好比一個人能預見某座建材和工程都差劣的建築物早晚會出問題一樣,但問題顯然不是這個人造成的。上帝所定的一個規律是不變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6:7-9;另見何10:12,13)上帝的先知也曾在不同時代發出警告,預告上帝定意要執行的判決,這些預告都是根據當日的世道人心而作的。(詩7:8,9;箴11:19;耶11:20)再說,這些群體中的每一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事實上有些人就是因為選擇聽從上帝的勸告、責備和警誡,結果蒙上帝恩待。(耶21:8,9;結33:1-20)
上帝的兒子耶穌同樣能洞悉人心(太9:4;可2:8;約2:24,25),並獲賜預知能力,能預告未來出現的情勢、事件以及上帝的判決。耶穌預告,抄經士和法利賽派以整體而言必被扔進欣嫩谷去(太23:15,33),但這不是說他們當中每個人都注定滅亡,從使徒保羅的事例就足以見之(徒26:4,5)。耶穌預告,耶路撒冷和一些城必因不肯悔改而大禍臨頭,但沒有說上帝預定城中每一個人都要遭殃。(太11:20-23;路19:41-44;21:20,21)耶穌也預知人類的想法和心態會導致什麼結果,預告在「這個制度的末期」世道人心會如何,以及上帝的旨意會如何逐步實現。(太24:3,7-14,21,22)同樣,耶穌的使徒所作的預告顯示,上帝預知某些群體如「基督的敵人」(約一2:18,19;約二7)會出現,並預定他們的結局(帖後2:3-12;彼後2:1-3;猶4)。
跟個人有關的事 上帝預知和預告的事,有的關乎群體,有的關乎個人。上文提過的以掃和雅各都是例子,另外有出埃及記提到的法老,還有參孫、所羅門、約西亞、耶利米、居魯士、施浸者約翰、加略人猶大和上帝的兒子耶穌。
在參孫、耶利米和施浸者約翰出生之前,耶和華確實預知他們的一些事。儘管這樣,上帝卻沒有預定他們最終會有什麼結局。耶和華根據他所預知的事,預定參孫做離俗人、要他帶領和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預定耶利米做先知;以及預定施浸者約翰在彌賽亞前面為他預備道路。(士13:3-5;耶1:5;路1:13-17)以這三個人來說,他們都對上帝忠貞到底;可是,一個人一出生就蒙大恩、受重用,並不意味著這個人最終必得救,甚至不保證他必至死忠心。同樣,耶和華預告大衛眾子中會有一個叫所羅門的,並預定讓他來興建聖殿。(撒下7:12,13;王上6:12;代上22:6-19)所羅門儘管得蒙厚恩,甚至有幸執筆寫聖經,卻在晚年崇拜假神,離棄上帝。(王上11:4,9-11)
以掃和雅各的例子也類似。雖然上帝預知他們的一些事,卻沒有預定他們最終的結局。上帝只是預知從他們而出的兩個國家民族,哪個會佔優勢而已。(創25:23-26)這個優勢也意味著雅各會得長子權,亞伯拉罕的「苗裔」也會出於他的家系。(創27:29;28:13,14)耶和華上帝藉此表明,他為了特定的目的揀選人,既不受傳統和習俗限制,也不受人的預料或想法左右。再說,上帝所賜的福分也並非純粹取決於人的行為,這樣,誰都沒有理由認為某些福分是自己「賺回來的」,是「應得的」。使徒保羅再三強調這一點,指出上帝把起初給以色列人的福分賜給外邦人,是分外恩典。(羅9:1-6,10-13,30-32)
保羅引述瑪拉基書1:2,3說,耶和華「愛雅各[以色列],恨以掃[以東]」,而瑪拉基書這句話是在雅各和以掃死後很久才寫下來的。換言之,這段經文不一定表示,耶和華在這對孿生兄弟出生前就決定愛哪個恨哪個。科學發現證實,一個人的基本性情和氣質在父母的基因結合成胚胎時已大致形成。上帝顯然能看到這些遺傳特徵,正如大衛說:「我還是胚胎的時候,你的眼睛就看見我了。」(詩139:14-16;另見傳11:5)當然,我們不知道耶和華所預定的事至多大程度取決於他看到的遺傳特徵;但無論如何,上帝揀選雅各而非以掃這件事本身,並沒有令以掃或他的後代(以東人)注定滅亡。事實上,儘管迦南人是受咒詛的,但他們當中也有一些人因為選擇跟上帝的子民締結關係而得福。(創9:25-27;書9:27;見迦南,迦南人2)以掃之所以痛哭哀求父親,只是希望父親「回心轉意」,不要讓雅各獨享長子的福分而已。因此,以掃最關心的始終是物質利益,並沒有在上帝面前真心悔改。(創27:32-34;來12:16,17)
至於約西亞,耶和華預告大衛家要生一個兒子叫約西亞,預告他會掃除伯特利城內錯誤的崇拜。(王上13:1,2)三百多年後,猶大國果然出了一個叫約西亞的王,應驗了這個預言。(王下22:1;23:15,16)然而,約西亞後來不聽「上帝藉尼哥所說的話」,結果戰死沙場。(代下35:20-24)由此可見,儘管上帝預知約西亞的出生,預定他會做某些事,但約西亞仍然有選擇自由,可以自行決定聽不聽上帝的忠告。
類似地,耶和華在事前大約兩百年預告,他要任用一個叫居魯士的征服者去釋放猶太人,使他們擺脫巴比倫人的枷鎖。(賽44:26-28;45:1-6)但聖經沒有說,這個應驗聖經預言的波斯人最終歸附真神耶和華。世俗歷史顯示,居魯士後來並沒有改變信仰,繼續崇拜假神。
上述例子清楚表明,儘管上帝在一些人出生前曾預知和預告他們的某些事,但這樣做跟上帝的美好特質和正義標準毫無衝突;況且上帝也沒有強迫他們做違心的事。至於法老、加略人猶大和上帝的獨生子,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耶和華在他們出生前就預知他們決定怎樣做。關於上帝預知和預定未來,這幾個人的事例足以說明一些道理。
其中之一是:上帝有時會容許某些情況或事情發生,或者讓人聽見他的話語,好考驗人,令當事人不得不運用選擇的自由來作出決定,從而顯露心中的意念,受到耶和華鑑察。(箴15:11;彼前1:6,7;來4:12,13)上帝會根據當事人的反應,讓他們隨心所欲,繼續走自己選擇的路。(代上28:9;詩33:13-15;139:1-4,23,24)換言之,耶和華是看到「世人的心籌謀」或選擇要走的路以後,才「指引他的腳步」的。(箴16:9;詩51:10)人受考驗時往往會立定心意:或執意作惡、棄絕耶和華上帝;或立志緊守忠義、遵從上帝的旨意。(伯2:3-10;耶18:11,12;羅2:4-11;來3:7-10,12-15)當事人一旦心意已決,上帝這時預告他最終有什麼結局,就既沒有什麼不公正,也沒有侵犯他的選擇自由了。(參看伯34:10-12)
這些道理不難從上文提到的忠心的亞伯拉罕的事例看出來,而出埃及記中那個冥頑不靈的法老則是一個截然不同的例子。耶和華預知自己如果「不用強壯的手施展大能」,法老決不會讓以色列人離去(出3:19,20),因此他預定要降災,把埃及頭生的人畜殺死(出4:22,23)。關於上帝如何對付法老,使徒保羅所說的一番話常常被人誤解。有些人以為,上帝為求達成自己預定的旨意,罔顧當事人的意向,使他硬起心來。(羅9:14-18)基於這種誤解,許多譯本把出埃及記的經文譯成:上帝對摩西說,他要「使[法老]的心剛硬」。(出4:21,和合;另見出9:12;10:1,27)但有些譯本的譯法卻不同,比如:耶和華「任憑[法老]的心頑梗不化」(新世);「容許[法老]硬著心」(Ro)。為了說明這個譯法才是對的,羅瑟拉姆譯本(Ro)的附錄指出,希伯來語常把容許 某件事發生說成是促使 某件事發生,又或者「明明是容許 某件事發生,卻說成是吩咐或命令 人做某件事」。例如,根據希伯來語原文,出埃及記1:17說接生婦「使 男孩活下去」,但其實接生婦只是沒有殺死男孩,容許 他們活下去而已。羅瑟拉姆還引述了希伯來語學者M.M.卡利施,H.F.W.格澤紐斯和B.戴維斯的話作為佐證,指出在希伯來語裡,這節經文有什麼含意:「上帝任憑法老硬起心來,是指沒有馬上把他處死,容許他有機會把心中的惡念逐步顯露。經文的意思就是這麼簡單。」(《強調本聖經》附錄,919頁;另見賽10:5-7)
聖經的記載也證實上述的看法,表明令法老「硬著心」的是他自己。(出8:15,32)換言之,法老運用了選擇的自由,決定順應自己頑固的心,這一切導致什麼結果,耶和華都準確地預見和預告了。耶和華再三讓法老有機會作決定,法老的心也一次比一次硬。(參看傳8:11,12)使徒保羅引述出埃及記9:16的話,指出耶和華之所以容許事態繼續發展下去,直到他降下十場災殃為止,目的是要顯示他的力量,讓他的名傳遍全地。(羅9:17,18)
上帝是否注定猶大要出賣耶穌,好應驗聖經預言呢?
加略人猶大出賣耶穌,不但應驗了聖經的預言,也表明耶和華和他的愛子能預知未來。(詩41:9;55:12,13;109:8;徒1:16-20)可是,上帝絕對沒有預定或注定猶大要做出這種背信棄義的事。聖經只預告耶穌會被密友出賣,但沒有指明是哪個密友。事實上,根據聖經的原則,上帝絕不可能預定猶大要犯罪。使徒保羅申明上帝所定的一個準則,說:「按手委任人,千萬不要匆忙;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你自己要保持純潔。」(提前5:22;另見3:6)耶穌挑選十二使徒前的那個晚上,整夜向天父禱告,可見他多麼希望能作出正確和明智的決定。(路6:12-16)假如上帝早已預定猶大要出賣耶穌,那麼他給耶穌的指引就不對頭了,而且按照上述準則,上帝也得分擔猶大的罪責。
由此可見,耶穌挑選猶大做使徒時,猶大心裡的惡念還沒形成。可惜他後來容許「毒根長起來」,玷污自己的心,不接受上帝的引導,反而接受魔鬼的帶領,最終走上了偷竊和背信棄義的歧途。(來12:14,15;約13:2;徒1:24,25;雅1:14,15;見猶大13)到了某個階段,耶穌洞悉到猶大的心變了,因此能預告猶大會出賣他。(約13:10,11)
約翰福音6:64記述耶穌的一些門徒因他的教訓而絆倒後說:「耶穌從最初就知道哪些人不相信,哪個人要出賣他。」雖然「最初」(希臘語ar·kheʹ阿凱)一詞在彼得後書3:4是指創世的起頭,但在其他經文卻有不同的含義。(路1:2;約15:27)例如,使徒彼得說聖靈臨到外邦人身上,「正如當初臨到我們身上一樣」,所說的「當初」不是指彼得做耶穌的門徒或使徒的起頭,而是指上帝為了特定目的賜下聖靈的起頭,即公元33年五旬節。(徒11:15;2:1-4)因此,朗格的《聖經評注》(227頁)就約翰福音6:64所作的評論很值得注意:「當初……不是指玄學上萬物的起頭……不是指[耶穌]跟門徒來往的起頭……不是指他召集門徒的起頭,也不是指他以彌賽亞身份向人傳道的起頭……而是指不信的種子悄悄萌芽的起頭[某些門徒就是因不信而絆倒的]。[耶穌]從當初或一開始就知道誰會出賣他,意思也一樣。」(譯自P.沙夫的編譯本,1976;另見約一3:8,11,12)
預定跟彌賽亞有關的事 耶和華上帝預知並預告彌賽亞會如何經歷磨難,被人處死,然後復活。(徒2:22,23,30,31;3:18;彼前1:10,11)上帝運用預知能力所作的預告之所以能準確應驗,一來是因為上帝施展了大能,二來是因為有些人自願受上帝的對頭魔鬼撒但所利用。(徒4:27,28;約8:42-44;徒7:51-54)如果連在保羅日子的基督徒也「不是不知道[撒但]的陰謀」,上帝自然不難預見魔鬼會用什麼陰謀手段來對付上帝的受膏者耶穌基督。(林後2:11)毫無疑問,無論仇敵想用什麼奸計謀害彌賽亞,假如方式或時間跟上帝所預告的不符,上帝都有能力制止。(參看太16:21;路4:28-30;9:51;約7:1,6-8;8:59)
使徒彼得說,上帝的綿羊羔基督「在世界[希臘語koʹsmou科斯穆]奠基[希臘語ka·ta·bo·leʹ『卡塔博萊』的一個詞形]以前……已經是上帝所預知的」。相信預定論的人因此認為,上帝創造人類之前,就預知基督要像綿羊羔那樣被獻上,為人犧牲生命了。(彼前1:19,20)譯做「奠基」的希臘語詞「卡塔博萊」,字面意思是「撒下」,可指「孕育苗裔」,就如希伯來書11:11所說的。希伯來書4:3,4表明,上帝創造人類始祖時,人類世界可說是「奠基」了;可惜他們後來喪失了做上帝兒女的資格。(創3:22-24;羅5:12)然而,上帝給人類分外恩典,仍讓人類的始祖孕育苗裔,繁衍後代。在這些後代中,亞伯是個蒙上帝悅納、有希望得蒙救贖的人。(創4:1,2;來11:4)值得注意的是,根據路加福音11:49-51所述耶穌的話,「從世界奠基以來殺害眾先知的血債」是跟「從亞伯的血債,直到在壇和聖所之間遇害的撒迦利亞的血債」對等的。換言之,耶穌把亞伯和「世界奠基」聯繫在一起。
聖經的預言透露,彌賽亞(基督)就是應許的苗裔,地上萬國中的義人必因他得福。(加3:8,14)聖經首次提到這個「苗裔」,是在伊甸園人類反叛上帝後以及在亞伯出生前。(創3:15)四千多年後,應許的「苗裔」彌賽亞終於出現,這個「神聖祕密」就完全揭開了。聖經說得一點沒錯,「悠悠歷代以來,這個神聖祕密一直祕而不宣」。(羅16:25-27;弗1:8-10;3:4-11)
指定的時間一到,耶和華上帝就差他的首生子降世並成為彌賽亞,好實現聖經中有關「苗裔」的預言。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上帝的這個兒子在受造前或在人類於伊甸園犯罪前已被「預定」為應許的苗裔。當然,上帝後來選定這個兒子去實現聖經的預言,是有充分根據的。上帝的首生子被差到地上來之前,一直跟天父在一起,彼此關係非常親密,因此耶和華「完全認識」和了解這個兒子,絕對信任他能完成任務,即應驗聖經的預言,實現上帝的應許。(參看羅15:5;腓2:5-8;太11:27;約10:14,15;見耶穌基督條下的「通過考驗,得了完美」)
預定有人蒙召蒙揀選 現在且看看跟「蒙召」「蒙揀選」的基督徒相關的一些經文。(猶1;太24:24)聖經說,這些基督徒「蒙揀選,是按照父上帝所預知的」(彼前1:1,2),「在世界奠基以前」已被揀選,上帝「預先決定」要通過耶穌基督收納他們做兒子(弗1:3-5,11),他們從「起初」就被揀選要得救(帖後2:13,14)。要明白這些經文是什麼意思,先要知道被預定得救的到底是某些個別的人還是一個群體——要跟基督耶穌一起承受天上王國的基督徒會眾,聖經稱這個會眾為「一個身體」。(林前10:17;弗1:22,23;2:19-22;來3:1,5,6)
假如上述經文是說上帝預定了某些個別的人會得救,那麼就是說他們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背棄上帝,不可能失足了,因為上帝預知的事絕不會落空,他預定誰有什麼結局,誰就有什麼結局。可是,受上帝啟示寫下上述經文的使徒保羅卻同時指出,有些人雖然已藉著基督的贖價得蒙救贖,得以成聖,「嘗過可望到天上去的恩典,領受過聖靈……感受過將來制度的力量」,但日後如果離棄正道,就必自招滅亡,不可能回頭悔改了。(彼後2:1,2,20-22;來6:4-6;10:26-29)另外,使徒彼得勉勵基督徒「要更加努力,使自己所蒙的呼召和揀選確定不移。你們要是繼續實行這幾樣,就決不會失足」。保羅也說:「你們應該恐懼戰兢,不斷努力,完成使你們得救的工作。」(彼後1:10,11;腓2:12-16)保羅雖蒙召做耶穌基督的使徒(林前1:1),卻不認為自己被預定必然得救,他說自己必須一直「奮力向前,向著目標直跑,為要贏得獎賞,就是蒙上帝藉著基督耶穌召我到上面去」(腓3:8-15),還說免得他「傳了好消息給別人,自己倒不蒙悅納」(林前9:27)。
聖經表明,基督徒能否得到「生命的冠冕」,要視乎他們是否經得起考驗,至死忠心。(啟2:10,23;雅1:12)他們的冠冕是可以被奪去的,他們跟上帝的兒子一起作王的資格是有可能失去的。(啟3:11)使徒保羅也要等到快要離世,「已經跑完」賽程時才敢自信地說:「有正義的冠冕留給我。」(提後4:6-8)
另一方面,假如上述經文談的是一個群體,是基督徒會眾或整個蒙召的「聖潔的國族」(彼前2:9),那麼經文的意思就是說,上帝預知和預定會有這麼一個群體(不是個別的人)出現。這些經文也表明,這個群體是上帝按自己的旨意,根據他所預定的「模式」選召的。(羅8:28-30;弗1:3-12;提後1:9,10)另外,上帝還預定這群人要執行什麼任務,預知他們在世上必遭受患難,經歷考驗。(弗2:10;帖前3:3,4)
與「記在生命冊上的名字」相關的經文,詳見名。
宿命論與預定論 古代信奉異教的民族(包括希臘人和羅馬人)認為,每個人的命運和壽數早就由諸神所預定。例如,希臘神話中有命運三女神:(紡線的)克洛托紡織生命之線,(抽籤的)拉凱西斯決定線的長度,而指定時間一到,(固執的)阿特羅波斯就大剪一揮,了結人的生命。羅馬人也崇拜類似的三合一命運之神。
公元1世紀的猶太歷史家約瑟夫斯指出,法利賽派辯稱,相信宿命論跟相信上帝以及人有自由意志並沒有衝突。(《猶太戰記》第2卷162,163節[8章14段];《猶太古史》第18卷13,14節[1章3段])《新編沙夫與赫爾措格宗教知識百科全書》說:「在奧古斯丁[公元4世紀和5世紀]的時代以前,預定論在基督教信仰中還沒成形。」奧古斯丁之前的「教父」諸如查斯丁、奧利金、伊里奈烏等人,「根本就沒有『萬事由上天注定』這個概念;他們教的是人人都有自由意志」。(黑斯廷斯的《宗教與倫理百科全書》,1919,第10卷,231頁)據說,他們駁斥諾斯替教的見解時,往往提到人有自由意志這個信仰,認為自由意志「是人性的主要特徵,是道德責任的根據,是上帝給人的恩賜,讓人可以擇善而從、令上帝喜悅」;還說「人人都有自主權,上帝從來不強迫人接受他的勸告」。(《新編沙夫與赫爾措格宗教知識百科全書》,S.雅克松編,1957,第9卷,192-19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