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總是適當的嗎?
「你聽見我的話嗎?」母親向正在走出門外的小約翰尼高聲嚷叫。她不是要測驗約翰尼的聽覺。反之,她是要肯定約翰尼聽她的話,在適當的時間回家。
誠然,聽見與服從息息相關。因此,在聖經原文裡,服從這個字與聽見一詞有連帶關係並不足為奇。然而,我們應當聽從誰呢?我們應當對所有要求我們服從的人都表現服從嗎?服從總是適當的嗎?
適當的服從
服從我們的造物主耶和華上帝總是適當的。身為我們的創造者及生命之源,耶和華有絕對的優先權可以要求他所造的生物服從他。(詩篇95:6,7)耶和華也可以憑著至高主宰的身分將權柄賜給符合他標準的人。這樣,我們服從這些人也是適當的。在這樣的人當中,我們首先要服從的是耶穌基督。自1914年以來,耶穌已成為上帝所任命的屬天王國的君王,「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當]事奉他」。(但以理書7:13,14)此外,身為基督教會的元首,耶穌把權柄賜給其他的人。因此,我們服從這些副牧人也是再適當不過的事。——希伯來書13:17。
除此之外,耶和華也在家庭圈子內為服從一事定下了指導方針。兒女受到勸告「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妻子則「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以弗所書5:21-6:3)基督徒甚至受到提醒要「服從執政的和掌權的,聽從他們」。(提多書3:1,《新譯》)然而,在這一切事上,我們必須表現絕對的服從嗎?這種服從總是適當的嗎?
不適當的服從
當然,聽從沒有蒙耶和華授權的人可以導致災禍。第一個男子亞當「聽從」了夏娃,與她一起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創世記3:17)結果如何?「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馬書5:19)聽從錯誤的人導致多麼悲慘的後果。
可是,聽從有權位的人總是適當的嗎?不然,如果這樣的人試圖以不敬虔的方式運用權力的話。例如,為了與聽從「肉身的主人」的原則一致,我們會順服僱主。但僱主若吩咐我們做一些與全能上帝的律法有所抵觸的事時,那又如何呢?保羅接著所說的話指出正確的途徑來:「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裡遵行上帝的旨意。」(以弗所書6:5,6)在另一個場合,彼得和其他使徒則說:「我們必須服從上帝為統治者,過於服從人。」——使徒行傳5:29,《新世》。
同樣的原則也對家庭適用。由於丈夫不認識上帝的命令,他也許反對妻子經常參加基督徒的聚會。假設丈夫向妻子施壓力,甚至訴諸暴力——有時情形的確是這樣——以期阻止妻子參加基督徒的聚會;那麼,妻子應當怎樣行呢?她若予以同意,就會危害自己及家人的靈性,從而失去享永生的希望了。既然妻子意識到沒有人,甚至丈夫也非例外,有權推翻「不可停止聚會」這條命令,服從耶和華豈不是更好嗎?——希伯來書10:25。
美代子的丈夫認為妻子把他賺得的錢「浪費」在參加他所不喜歡的聚會上。結果,他停止給妻子家用。美代子要步行一小時的路程才能抵達王國聚會所。
美代子有沒有放棄?絕沒有。她向耶和華禱告,並且分析一下自己的境況。美代子明白丈夫反對她的理由,於是決定找一份派報紙的工作。丈夫表示同意,只要美代子將收入的一半撥給他。
美代子再次向耶和華禱告,若是耶和華的旨意,就讓她取得附近的報紙分派路線。以一般而言,人要花上一年以上的時間才能取得自己所喜歡的路線。但出乎意外,僅在六個星期之內,美代子便取得靠近她家的報紙分派路線了。她意識到耶和華垂聽了她的禱告,遂受到莫大的鼓勵。她每天早上從四時三十分工作至六時。丈夫目睹這種情形,態度便逐漸改變過來而樂於與她合作。正如美代子這位經常輔助先驅的事例表明,你若在禱告中考慮及分析一下自己的情況,然後採取積極的行動,這樣行必然會為你帶來耶和華的祝福。
當然,不信的丈夫可能為了特別的理由要妻子錯過一次基督徒聚會。也許丈夫這樣行並非蓄意要破壞妻子對耶和華上帝的崇拜和事奉。明白事情所牽涉的原則能夠幫助基督徒女子按照自己的特殊情況作出正確的決定。
試進一步考慮這件事,丈夫若不許妻子帶兒女參加基督徒聚會,那又如何呢?作妻子的知道,即使丈夫不承認基督的首領權,他仍然是一家之主。(哥林多前書11:3)可是,妻子卻關心她兒女的靈性福利,同時衷心渴望服從耶和華。要實踐她在所有這些方面所負的義務無疑是對信心的一項考驗。向耶和華禱告祈求所需的智慧和悟性會大有幫助。(雅各書1:5;腓立比書4:6,7)妻子若以機巧的方式與丈夫推理並且懷著溫柔、安靜的心使自己的談吐得體,她也許能夠解決這種進退兩難的情勢。——歌羅西書4:6;彼得前書3:1-5。
在日本大和,一位基督徒女子便曾面對這種情勢。她的丈夫阻止她帶三名兒女參加聚會。她可以怎樣行呢?她在家裡辛勤教導兒女,到兒女較年長而能夠自行作決定時,他們就採取立場擁護耶和華,並且開始參加聚會。丈夫失勃然大怒,將他們全部逐出家門。
作妻子的找了一份工作,並且暫時在一位姊妹的寓所裡住下。但她並沒有就此了事。她經常回家為丈夫清潔房屋及燒飯。最後,過了大約一個月,丈夫把他們都接回家去,並且不再反對他們。這個女子緊守忠貞的途徑為她帶來了多大的獎賞!
『試驗受感示的言論』
基督徒小組中的權威又如何?既然居於負責職位的人是聖靈所任命的,而且他們根據上帝的話語提出勸告和警戒,我們可以肯定,服從基督徒組織所任命的權威是再適當不過的事。(使徒行傳20:28;希伯來書13:17)但這並不意味我們只是服從這樣的權威而全不考慮到他們所說的話。為什麼呢?
使徒約翰提出這項勸告:「不要個個靈[「每種受感示的言論」,《新世》]都信,總要試驗那些[受感示的言論]是否出於上帝。」(約翰一書4:1,《新譯》)這不是說我們應當懷疑別人告訴我們的每件事。反之,我們應當記住保羅在加拉太書1:8所說的話:「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
向我們提出的資料與我們從『忠心而有見識的僕人』所受的教導有所不同嗎?傳播這項信息的人正在榮耀耶和華的聖名還是試圖抬高自己?資料與聖經的全面教訓一致嗎?這些問題能夠幫助我們「試驗」任何聽來有可疑之處的資料。聖經吩咐我們「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馬太福音24:45;帖撒羅尼迦前書5:21。
在這方面,一個饒有趣味的事例是士師基甸的經歷。基甸為了確定耶和華會與他同在,遂作了一項試驗。「我[要]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他對耶和華說。「若單是羊毛上有露水,別的地方都是乾的,我就知道你必照著所說的話,藉我手拯救以色列人。」耶和華照基甸的請求使事情發生後,基甸想獲得進一步的保證,便說:「但願羊毛是乾的,別的地方都有露水。」——士師記6:37-39。
基甸是否過度謹慎或疑慮?顯然不是,因為耶和華兩次都應允他的請求,照他所求的去行。基甸希望肯定自己採取了正確的立場。既然基甸不像我們一樣有上帝命人寫下的話語,這便是他『確定』事情的最有效方法。可是,他一旦獲得了保證就絕對服從耶和華的命令,即使從人的觀點看來,以300人對抗13萬5,000人的大軍簡直與自殺無異。(士師記7:7;8:10)我們有表現同一的態度,仔細考查上帝的話語以求清楚明白上帝的旨意,然後便緊守遵行嗎?
最明智的選擇
耶和華絕不期望我們表現盲目的輕信。他也不希望我們對他的順服有如獸類在韁繩或鞭子下服從馴獸者一般。由於這緣故,他告訴大衛說:「你不可像那無知的騾馬,必用嚼環轡頭勒住他。」(詩篇32:9)反之,耶和華賦予我們思想能力和辨識力。這樣,我們可以明白事理而選擇服從他。
在日文裡,聽聞(kiku)一詞不僅含有聽見與服從的意思,同時也含有判斷事物的是非好壞之意。若有人向我們說話,最好以這種意義聆聽。這樣,我們的服從便不是盲從輕信而是自願作出的選擇。我們的天父耶和華上帝發言時,不論通過他的話語聖經抑或通過他的屬地組織,我們更須聆聽服從以證明自己是謙恭順服的敬拜者。我們並沒有忽視「你聽見嗎?」這項仁愛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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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當聽從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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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探知耶和華的旨意,然後切實遵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