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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毀滅了啟示錄偉大的高潮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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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從天上發出的聲音怎樣強調,逃出大巴比倫是刻不容緩的事?
23 逃出大巴比倫,跟世上所有的錯誤宗教斷絕關係,完全分離,真的刻不容緩嗎?是的!我們要用上帝的觀點去看大巴比倫這個古老的宗教怪物。上帝毫不留情地把大巴比倫叫做大娼妓。現在,從天上發出的聲音進一步告訴約翰,這個妓女會有什麼遭遇:「她的罪累累滔天,上帝已經追想她的不義了。她怎樣待人,就要怎樣待她,而且要加倍,就是照她所做的事,加倍做在她身上。要在她調酒的杯裡,把加倍的酒調給她喝。她怎樣榮耀自己,生活怎樣奢華無度,就要叫她照樣在苦況中哀慟。她心裡總是說:『我坐在位上做女王,我不是寡婦,永遠不會哀慟。』因此,她的災殃會在一天之內來到,就是死亡、哀慟、饑荒,她還要被火完全燒掉,因為審判她的耶和華上帝大有能力。」(啟示錄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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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上帝對古巴比倫和大巴比倫所作的判決有什麼相似之處?
27 古巴比倫的陷落和最終荒涼,是罪有應得的刑罰。「巴比倫罪惡滔天……理當遭受判決。」(耶利米書51:9)既然大巴比倫的罪累累滔天,自然也難逃耶和華的鑑察追究。她的罪包括處事不公、崇拜偶像、淫亂邪蕩、欺壓良善、大肆搶掠,殺人害命,簡直罪大惡極。上帝向古巴比倫復仇,施行報應,使她陷落,部分原因是她恣意摧毀耶和華的聖殿,摧殘真正崇拜上帝的人。(耶利米書50:8,14;51:11,35,36)同樣,上帝向大巴比倫復仇,施行報應,使她陷落甚至最終毀滅,也是由於她幾千年來迫害真正崇拜上帝的人。大巴比倫最終毀滅之時,正是「我們上帝的復仇之日」開始。(以賽亞書34:8-10;61:2;耶利米書50:28)
28.耶和華會採用什麼公正的標準對待大巴比倫?為什麼?
28 摩西律法規定,假如以色列人偷了同胞的財物,就至少要以雙倍賠償。(出埃及記22:1,4,7,9)將來耶和華毀滅大巴比倫,也會採用類似的公正標準。她怎樣待人,就要加倍報應她。上帝不會向她開恩,因為大巴比倫從沒有向受害者開恩。她好像寄生蟲那樣剝削世上的萬民,好讓自己可以奢華無度。現在,她將要嘗到吃苦和哀慟的滋味了。古巴比倫以為自己的地位絕對安全,因此誇口說:「我不會寡居,也不會有喪子之痛。」(以賽亞書47:8,9,11)大巴比倫也以為能高枕無憂,其實「大有能力」的耶和華已經下令毀滅她。這場毀滅很快就會發生,彷彿「在一天之內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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