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真理改變人的一生
我學會尊重自己也尊重女性
出生年份:1960
出生地:法國
以前的我:重度毒癮、不尊重女性
我的過去:
我在法國東北部米盧斯的郊區出生,那裡住著一些勞工階級的人,常常有暴力衝突的事件。我記得小時候常聽到鄰居激烈地爭吵。在我家,女人是沒有地位的,男人從來不會跟女人商量事情。我從小就被灌輸一種觀念,女人應該關在廚房裡煮飯,只要照顧好先生和孩子就夠了。
我的童年一點也不好過。10歲時,爸爸死於酗酒,15歲的時候,一個哥哥也自殺了,同一年,我還目睹親人因家族恩怨鬧出人命,這對我打擊很大。後來,有些親戚教我使用刀槍,還教我打架。我感到忿忿不平,開始酗酒和在身上刺青。
16歲時,每天我會喝上10到15瓶啤酒,不久後,我開始吸毒。為了有錢可以吸毒喝酒,我除了賣廢鐵也偷東西。我才17歲就坐過牢,而且因為偷竊和行使暴力被判刑18次。
我到了20幾歲的時候,惡行變本加厲。我一天最多能抽上20根大麻,也會吸食海洛因和各種毒品,有好幾次,我都吸毒過量,差點死掉。之後,我變成一個毒販,隨身都會帶著刀槍。有一次我對一個人開槍,幸好他的腰帶扣環把子彈彈開了!後來,媽媽在我24歲時過世了,我的性情變得更火爆。有時人們看到我,甚至會害怕地繞道避開。我也常跟人打架,所以週末不是在警察局就是在醫院裡度過。
28歲時,我結婚了,可是我對太太毫不尊重,常常口出惡言,甚至動手打她。雖然結了婚,我們卻很少花時間相處,我以為送給她偷來的珠寶,就是盡了先生的責任。後來,太太開始跟耶和華見證人學習聖經,想不到她才討論聖經一次,就不抽煙了,也不肯花我偷來的錢,還把以前送她的珠寶都還給我。這讓我火冒三丈,開始反對她學聖經。我會故意對著她的臉吐煙,也會在鄰居面前嘲笑她。
有一晚,我醉得不省人事,竟然放火燒了自己的房子,結果是太太把我和5歲大的女兒救了出來。我清醒後感到後悔萬分,覺得上帝不可能會原諒我所做的一切。我記得牧師說過壞人會下地獄,連我的心理醫生都說:「你完了,簡直無藥可救!」
聖經怎樣改變了我:
後來我們搬到岳父家住。耶和華見證人來看我太太時,我問他們:「我做了這麼多壞事,上帝會原諒我嗎?」他們打開聖經給我看哥林多前書6:9-11,經文列出了許多上帝譴責的行為,不過經文繼續說:「你們有些人從前也做這樣的事。」這讓我知道人是有可能改變自己的。他們接著給我看約翰一書4:8,告訴我上帝是愛我的。這些經文深深打動了我,於是我請耶和華見證人一週兩次跟我讀聖經,而且開始參加基督徒的聚會,我也常常向耶和華禱告。
學習聖經不到一個月,我決定要戒毒戒酒,那時我的體內好像爆發了一場戰爭!我開始出現頭痛、做惡夢、痙攣和其他脫癮症狀。不過在那段痛苦的時期,我感受到耶和華握著我的手,給我力量。我的感覺跟保羅很像,保羅受過上帝幫助,他說:「我靠著那賜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應付。」(腓立比書4:13)後來,我也戒了煙。(哥林多後書7:1)
聖經不但幫助我戒除惡習,也改善了我的家庭生活。我對待太太的方式改變了,我變得更尊重她,常常對她說「請」和「謝謝」,我也學會怎樣做個真正的好爸爸。學習聖經一年後,我像太太一樣受浸,將自己的一生獻給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