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舞
(Dancing)
以肢體動作為主要表現手段的藝術形式,一般用音樂伴奏,從舒緩的到激情的都有。舞蹈是思想與情感的體現,大多用來抒發興奮與愉悅之情,也有少數是宣泄仇恨或報復心理的(比如戰舞)。顏色恰當的舞衣和有象徵意義的裝飾,能襯托舞蹈所流露的情緒和情感。
舞蹈藝術可謂源遠流長。自古以來,幾乎所有民族都喜歡以舞蹈來表達感情,特別是用於崇拜的活動。《希伯來語經卷》中,有幾個詞可譯做「跳舞」「圍圈跳舞」和「四處蹦跳」。希伯來語動詞chul(胡勒)基本意思是「旋轉」,也譯做「跳舞」。(士21:21;另見耶30:23;哀4:6,呂譯)從這個動詞派生出來的名詞包括ma·chohlʹ馬霍(耶31:4;詩150:4)和mecho·lahʹ梅霍拉(歌6:13;士21:21),意思是「跳舞;圍圈跳舞」。
祝捷與節慶 以色列人目睹耶和華施展大能消滅埃及人後,信心大受強化,禁不住唱歌跳舞,向耶和華表達由衷的讚美和感激。以色列的男人和摩西一起唱勝利之歌,婦女則跟隨米利暗邊擊鼓邊跳舞。(出15:1,20,21)另外,上帝把亞捫人交在耶弗他手裡後,耶弗他的女兒出於對上帝深深的崇敬,踏著舞步出來迎接父親,讚美上帝。(士11:34)耶和華大敗非利士人後,以色列的婦女都高興得載歌載舞,擊鼓彈琴,迎接掃羅和大衛凱旋歸來。(撒上18:6,7;21:11;29:5)以色列人每年在一些地方舉行耶和華的節期時,也以跳舞助興。(士21:19-21,23)詩篇執筆者認為唱歌跳舞是讚美尊崇耶和華的好方法,說:「你們要讚美耶和華!……願他們跳舞讚美他的名,願他們用鈴鼓豎琴歌頌他。」「要擊鼓跳舞讚美他」。(詩149:1,3;150:4)
對以色列人來說,約櫃抵達耶路撒冷可謂一大盛事;大衛王看到這個情景時,心裡十分激動,禁不住跳起舞來。「大衛……在耶和華面前極力跳舞。……在耶和華面前歡躍跳舞」。(撒下6:14-17)另一段經文敘述同一件事時,說大衛「四處蹦跳」。(代上15:29)
對信奉異教的民族來說,舞蹈同樣具有宗教意義。在古巴比倫和其他國家舉行的遊行幾乎都是宗教遊行,而跳舞更是少不了的環節。希臘人的舞蹈大多用來演繹希臘的神話傳說,在一些故事裡他們的神也跳舞。古代的生育舞旨在挑起舞者和旁觀者的性慾。迦南人圍著偶像和神木跳舞,就是對自然生殖力的一種崇拜形式。跟巴力崇拜有關的舞蹈十分狂野。在以利亞的日子,巴力祭司跳的是崇拜邪靈的舞,他們一邊用刀自割,一邊繞著祭壇不停地「搖擺跳舞」。(王上18:26-29)其他譯本說他們「踴跳」(和合),「舞蹈跳躍」(呂譯)或「跪下又起來,跳個不停」(思高)。以色列人造了一個金牛犢像後,也模仿異教徒在偶像面前縱情跳舞,結果受到耶和華嚴厲懲處,實在是咎由自取。(出32:6,17-19)
聖經提到的其他舞蹈 以色列人大多以集體形式跳舞,而且以婦女居多。男人即使加入,也會跟婦女分開,男女看來不會混在一起跳舞。他們有時並排跳舞,有時圍圈跳舞(士21:21;撒下6:14-16),但都跟異教徒所跳的舞(包括圍圈或遊行時跳的舞)不同。要判斷某些舞蹈是否同屬一類,必須考量的要素包括:舞者的動機和用意、舞蹈為人所知的目的、舞蹈的動作以及這些動作給觀眾什麼信息等。
《希臘語經卷》把or·kheʹo·mai(奧凱奧邁)譯做「跳舞」。據W.E.瓦因指出,這個詞「很可能原指提起[腳]來;引申指有規律地跳躍」。(《新約詞語詮釋詞典》,1962,第1卷,266頁)在希律的生日宴會上,撒羅米因為跳舞跳得好,讓希律十分高興,結果希律應她所求,差人斬下施浸者約翰的頭。(太14:6-11;可6:21-28;見撒羅米2)耶穌基督把他日子的那一代人比作市集廣場上玩耍跳舞的小孩。(太11:16-19;路7:31-35)不過,耶穌在浪子的比喻裡卻用了另一個希臘語詞kho·rosʹ(科羅斯),英語chorus(「歌舞團」)就是出自這個希臘語詞的。「科羅斯」指一群跳舞的人,即受雇為歡慶場合跳舞助興的舞蹈團。(路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