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拿
(Mina)
重量單位,也指金錢的價值,《和合本》譯做「彌拿」。(王上10:17;拉2:69;尼7:71)根據以西結書45:12的希伯來語原文,一彌拿(彌那)等於60舍客勒。但希臘語《七十子譯本》卻說一彌拿等於50舍客勒。(參看呂譯)事實上,每逢聖經提到數量大的舍客勒,這個數都能被50除盡,由此顯示在人類歷史的早期,一彌拿也許相當於50舍客勒。(創23:15;出30:24;38:29;民31:52;撒上17:5,參看和合)
另外,一彌拿相當於50舍客勒,也是考古發現可以印證的。有一個沒刻上重量的砝碼在泰勒拜特米爾錫出土,重約4565克(12.2金衡磅)。如果以每彌拿等於50舍客勒去計算,這個砝碼就相當於八彌拿,即每舍客勒重約11.4克;這個重量正好跟45個在巴勒斯坦出土、刻上重量的砝碼的平均重量大致相同。因此,本書提到《希伯來語經卷》中的彌拿時,都是以一彌拿等於50舍客勒或六十分之一他連得去計算的,即570克(18.35金衡盎司)。換言之,一彌拿銀子現值約110.1美元,一彌拿金子則為6422.5美元。
另外,跟肘尺的情況有點類似,彌拿可能有兩個換算值;也就是說,一個是按王的砝碼換算的彌拿(參看撒下14:26),一個是平常的彌拿(參看結40:5)。
根據古希臘作家提供的資料,《希臘語經卷》中的彌拿(希臘語mna姆納;路19:13-25,和合)估計約為100希臘銀元;而希臘銀元的幣值則跟羅馬銀元差不多。因此,一彌拿就是一筆可觀的金錢,現值約65.4美元;在1世紀相當於普通農工一年工資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