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
(Book)
希伯來語詞seʹpher塞費(書籍;信件;著作)的相關動詞是sa·pharʹ薩法(計算),相關的名詞是so·pherʹ索費(抄經士;抄寫員)。(創5:1;撒下11:15;賽29:12;22:10;士5:14;尼13:13)「塞費」指公函時,可譯做「詔書」「文書」或「地契」。(斯9:25;耶3:8;32:11)譯做「書」的希臘語詞是biʹblos(比布洛斯);bi·bliʹon(比布利翁)可譯做「經卷」「文書」和「書卷」,字面意思是小書。(可12:26;來9:19,Int;太19:7;路4:17)「聖經」一詞就是譯自這些希臘語詞的。(見聖經)
古時的「書」也許是泥板、石板、蠟板、塗上蠟鑲了金屬或象牙的木板,甚或是陶器碎片(陶片)。書卷由一張張紙莎草紙、獸皮紙(可以是羊皮或牛皮)、優質犢皮紙(用牛犢的皮製成)以及後期的亞麻紙黏接而成。後來,「書」就泛指裝訂起來的本子,有的是手寫的,有的是印成的,涉及的工序包括摺疊書頁,用線串聯,上膠加固,再裝訂成冊。
書卷大都只在一面進行書寫(如果是獸皮,就寫在原本有毛的那一面),基本上是把書寫物料捲在軸上。看希伯來語的人一般是左手展開書卷,右手操作卷軸(看希臘語的人則剛好相反)。較長的書卷會用兩個軸,一端一個,打開書卷就能閱讀兩軸之間的文字了。譯做「書冊」的英語volume取自拉丁語volumen,意思是「卷」。
製成書卷的紙一般長23-28厘米(9-11英寸),寬15-23厘米(6-9英寸),一張一張的用膠水黏接起來。不過,公元前2世紀的死海古卷以賽亞書卻是用麻線縫在一起的,由17塊皮紙組合而成,每塊皮紙寬度為26.2厘米(10.3英寸)左右,長度則由25.2厘米(約10英寸)到62.8厘米(約25英寸)不等。按目前的狀況量度,死海古卷以賽亞書長7.3米(24英尺)。在普林尼的日子,商人出售的書卷平均由20張紙連接而成。埃及有一份寫於拉美西斯三世時期的紙莎草紙書卷長達40.5米(133英尺),稱為《哈里斯紙莎草紙文稿》。如果要把馬可福音抄下來,至少需要5.8米長(19英尺)的書卷;路加福音則需要9.5米(31英尺)長的書卷。
書卷卷邊一般都經過修整,用浮石磨滑,然後染色,大多染成黑色。把書卷浸在香柏油裡,可收防蟲之效。書卷一般只用一面來書寫,必要時也可用背面。以西結、撒迦利亞和使徒約翰分別在異象裡看見的書卷內外都寫滿字,由此顯示這些書卷所包含的審判信息特別沉重,影響深遠。(結2:10;亞5:1-3;啟5:1)
古時的重要文件大都用繩子綁緊,然後在繩結上封黏土或蠟,再蓋上物主的印章。使徒約翰在異象中看見坐在寶座上的那位,把用七個印封住的書卷交給綿羊羔。(啟5:1-7)
比較古老的書卷看來每頁最多分成四欄,後期的則一頁為一欄。耶利米的書卷顯然是分了幾欄的,因為聖經記載,約雅敬王聽人讀出其中的三四欄後,就把書卷割破燒掉了。(耶36:23)死海古卷以賽亞書是由17塊皮紙組成的,共54欄,平均每欄30行。
在基督教時代以前,以色列人使用的都是書卷。儘管古代以色列國和猶大國的歷史,還有耶和華啟示眾先知所寫的經卷有時也叫「書」,但實際上都是裝成卷軸的書卷。(王上11:41;14:19;耶36:4,6,23)
以色列人從巴比倫獲釋回鄉後,在各地紛紛設立了猶太會堂。各會堂裡都有聖經經卷供人閱讀,每逢安息日更有人把書卷朗讀出來。(徒15:21)耶穌就曾在會堂裡展開書卷(也許跟死海古卷以賽亞書類似),把其中一段朗讀出來。(路4:15-20)
冊式抄本 看來至少到公元1世紀末,基督徒使用的仍然主要是書卷。啟示錄22:18,19的話顯示,使徒約翰在大約公元96年寫的啟示錄也是書卷。然而,書卷始終比較笨重,不便攜帶。隨著冊式裝訂從記事本發展到書籍,相對於傳統書卷,冊式抄本的優勝之處就顯出來了。舉例說,要把四卷福音書都寫在書卷上,書卷就至少長31.7米(104英尺),換了是冊式抄本,則一本就夠了。再說,由於書頁兩面都可以用,因此冊式抄本更經濟。另外,有了書皮,書頁就不容易破損;查找經文也快捷得多,沒有用書卷時那麼費勁了。
事實上,想要在長長的書卷裡快速找到某些內容很不方便,甚至可以說是大海撈針。證據顯示,基督徒之所以很快就採用冊式抄本(即書冊),是因為他們一心要傳揚上帝王國的好消息;採用冊式抄本,無論是私下研經還是向人傳道,他們都能很快找到經文。
關於基督徒率先採用(甚或發明)書冊這一點,E.J.古茲匹德教授在《基督教進行印刷》(1940,75-76頁)中說:「早期教會清楚看到,書本在希臘和羅馬世界發揮強大的影響。為了在這片土地上傳播基督教的信仰,他們沒有放過任何最新最先進的印刷技術(不只是沿用傳統的方法),決心要善加利用。正因為這個緣故,他們率先大規模使用冊式書本(現在非常普及)。他們傳講的福音都是公開發布的,不玄奧不神祕;他們以『傳揚福音』為宗旨,以古代先知的工作為己任。每一本福音書的寫作得以完成固然是大事,但把這些福音書輯集和出版同樣是大事,兩者的重要性不相上下。」(另見英語《不列顛百科全書》,1971,第3卷,922頁)
根據桑德斯教授發表的演講(載於《密歇根大學季刊》,1938,109頁),古茲匹德教授在他的書中列了一個表(71頁),對照公元2-4世紀期間,古典著作和基督教著作中各有多少書卷和書冊的殘片,結果如下:
關於早期基督徒積極印製書籍,古茲匹德教授繼續說(78頁):「與其說他們追上了時代,不如說他們開創了時代的先河,後世的出版者都只是步他們後塵而已」;他還補充說(99頁):「聖經的出版不但促進了公元2世紀以來文學書籍的發展,也促進了印刷術的發明。」
古茲匹德教授認為(81頁):「提摩太後書4:13把書卷和皮卷(希臘語分別是biblia『比布利阿』和membranas『門布拉納斯』)加以區分很有意思,令人想到也許『比布利阿』是指《希伯來語經卷》,『門布拉納斯』則指較新近、由基督徒執筆寫的冊式經書,包括四部福音書和保羅的書信。根據桑德斯教授的話,在地中海以北一帶,最初的書冊很可能是用皮紙製成的。」
重疊抄本 古時的書寫物料價格昂貴,供應有限,有時會被重複使用。一些抄本上原來的文字有時會被刮掉、用海綿擦去或用其他方法清除。紙莎草紙上的墨跡如果還沒乾的話,一般可用海綿擦掉,也可把原來的文字刮去,或者索性用背面來書寫。基於氣候和環境的因素,在一些重疊抄本上,人們可以清楚辨認文字下面的文字。聖經抄本中,著名的《以法蓮抄本》就是一個例子。這個重疊抄本大約寫於12世紀,但在文字下面卻可以看到估計抄寫於5世紀的《希伯來語經卷》和《希臘語經卷》的部分內容。
聖經提到的其他「書」 聖經也提到一些並非受聖靈啟示寫成的書,包括某些聖經執筆者參考過的古籍和根據國家文獻輯錄而成的著作,例子如下:
《耶和華的戰記》 摩西曾在民數記21:14,15引述這部戰記,內容講述上帝子民打過的一些仗,顯然是可靠的歷史文獻。亞伯拉罕擊敗四王聯軍、救回被擄的羅得一家的事跡,也許是這部古籍所記述的第一場戰事。(創14:1-16)
《雅煞珥書》 約書亞記10:12,13指出,約書亞求上帝使太陽和月亮停住,讓以色列人乘勝追擊亞摩利人一事,就記錄在這本書裡。撒母耳記下1:18-27提到《雅煞珥書》上的《弓歌》,是為哀悼掃羅和約拿單而寫的。有人因此認為《雅煞珥書》是一部詩歌散文集。這些作品無疑廣為希伯來人所熟悉,很有歷史價值。
其他歷史文獻 列王紀上下、歷代志上下都提過一些並非受聖靈啟示的歷史文獻,其中之一是《以色列王大事記》。(王上14:19;王下15:31)《猶大王大事記》也十分類似,從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說起,記述了南方猶大國的歷史。聖經提到這本書共15次。(王上14:29;王下24:5)列王紀上11:41提到記述所羅門事跡的《所羅門大事記》。
以色列人獲釋回鄉後,以斯拉著手編寫歷代志上下時提到聖經以外的古籍不下14次,其中包括《以色列王記》《大衛王大事記》和《猶大王與以色列王記》。(代上9:1;27:24;代下16:11;20:34;24:27;27:7;33:18)另外,以斯拉談到以往一些聖經執筆者所寫的書(代上29:29;代下26:22;32:32),並指出由某些先知執筆的記載並沒有收錄在聖經裡(代下9:29;12:15;13:22)。尼希米則提到《歷代史冊》。(尼12:23)聖經還提及波斯國的官方史籍,其中記述了末底改揭發弒君陰謀的英勇事跡。(拉4:15;斯2:23;6:1,2;10:2)
傳道書的睿智執筆者說:「著書多,沒有盡頭」,提醒人要慎加選擇,因為很多書都是世俗思想的產物,跟敬神的智慧背道而馳,不會激勵人敬畏真神,謹守他的誡命。(傳12:12,13)在以弗所,通靈術和魔法大行其道,有些人聽了關於基督的好消息後,把跟魔法有關的書拿來燒掉,書價高達五萬塊銀子(以羅馬銀元計算,約值3萬7200美元)。(徒19:19)
出埃及記17:14記載,耶和華命人把他對亞瑪力人所作的判決「寫在書上」,由此顯示摩西五經(即上帝啟示人寫的頭幾卷書)早於公元前1513年已開始寫作。
聖經提到的「約書」(出24:7)看來記錄了出埃及記20:22-23:33中的律例典章。另外,希伯來書10:7所說的「書卷」則是指《希伯來語經卷》。
用做比喻 聖經也以「書」或「冊」為喻,例如提到上帝「所寫的冊」(出32:32),「有名字記錄在他面前的冊上」(瑪3:16),以及「生命冊」(腓4:3;啟3:5;20:15)。看來這些「冊」都是指「生命冊」,所有蒙上帝賜予永生(有的在天上,有的在地上)的人的名字都記在上面。但聖經說這些名字是可以被「抹去」的(出32:32,33;啟3:5),可見一個人必須保持忠心,他的名字才能永久留在生命冊上。(見生命)
[第288頁的附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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