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陀法
(Netophah)〔词根的意思是:滴淌;落下〕,尼陀法人(Netophathites)
犹大地的一个小村庄,住在那里的叫尼陀法人。尼陀法可能位于伯利恒东南偏南约4公里(2.5英里)的希尔拜贝法卢。圣经提到尼陀法时多指当地的居民,看来尼陀法人跟伯利恒人有血缘关系。(代上2:54)
大卫手下的勇士玛哈莱和希立(希玳)是尼陀法人,他们俩都是分队的将领。(撒下23:8,28,29;代上11:26,30;27:13,15)犹大国的人民被掳到巴比伦后,有些尼陀法人留在犹大,拥护巴比伦官员基大利。(王下25:23;耶40:8)公元前537年,一些被掳到巴比伦的尼陀法人的子孙,随众与所罗巴伯一起回到故乡。(拉2:1,2,22;尼7:26)耶路撒冷的城墙重建完毕,前来参加落成典礼的利未人中,有些住在尼陀法人的村庄里。(代上9:14,16;尼12: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