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
(Rape)
男子使用暴力、威吓或诱骗等手段,强行跟女子性交。
耶和华提醒以色列人,违背律法的后果十分严重。除了遭受各种灾殃和疾病打击,他们还会落到敌人手里。上帝说:“你跟未婚妻订了婚,别人却强奸[sha·ghalʹ‘沙加’的一个词形]她。”(申28:30)后来,以色列人悖逆不忠,于是耶和华不再保护他们,让他们的城市被异族的敌人攻陷。(参看亚14:2)圣经也预告巴比伦人的妇女必被奸污,这个预言在巴比伦被米底亚人和波斯人摧毁时确实应验了。(赛13:1,16)根据摩西律法,以色列人却不会在所攻陷的城里强奸妇女,因为以色列士兵出征期间是不可以跟妇女交合的。(撒上21:5;撒下11:6-11)
在士师时代,便雅悯人的基比亚城发生了一桩轮奸案,结果触发了一连串的报复行动,便雅悯部族更险被灭族。事情的起因是:城内一些无赖汉为满足变态的性欲,竟要求在城内借宿的一个利未人跟他们交合。最后,利未人把曾经背着他跟人行淫的妾交出来。他们整夜淫辱她,把她强奸致死。在这段经文中,译作“强奸”的希伯来语词ʽa·nahʹ(阿纳赫)也含有“苦待,羞辱,欺压”的意思。(士19,20章)
大卫王的儿子暗嫩强行污辱了同父异母的妹妹塔玛,后来被塔玛的哥哥押沙龙施计杀死。(撒下13:1-18)亚甲人哈曼企图灭绝犹太人,他的阴谋在波斯王亚哈随鲁面前被揭发后,亚哈随鲁知道王后以斯帖受到牵连,更加怒不可遏。哈曼见王决意降罪于他,一时情急,就伏在王后以斯帖所靠的床榻上,求她饶命。这时亚哈随鲁王从御花园回来,见哈曼伏在王后的床榻上,就大声喊道:“我在宫里,[你]居然要做出凌辱王后的事来吗?”当下亚哈随鲁王命人把哈曼处死,把他的尸体挂在木柱上,这木柱本是哈曼为以斯帖的堂兄末底改预备的。(斯7:1-10)以斯帖记7:8记述亚哈随鲁所说的话时,所用的希伯来语词ka·vashʹ(卡巴什),意思是“征服,强迫”(创1:28,新译;耶34:16),也可译作“强奸、凌辱”。
摩西律法规定,订了婚的少女要是跟别的男人行淫,两个人都要一并处死。可是,少女受侵犯时如果曾高声求救,就证明她是无辜的。强奸她的男人必须处死,少女却不用受罚。(申22: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