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几年来我们的儿子(现年十七岁)一直非常难于管束。有时我们若不顺从他的意思,他便威胁要杀死我们。他的性情极为凶暴。他并不想找工作,反而说我们有责任供养他和满足他的一切要求。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美国E.D.君问。
若想克服儿女刚愎任性的倾向,父母必须具有极大的耐心。一方面他们必须坚定,另一方面必须对他们的儿女具有真正的爱心。他们必须不断以圣经的权威和理性来劝导启化儿女,并且父母本身应该以身作则地表明他们亦必须遵守这些原则。在达到某个年龄之前,儿童仍然可以启导和易于驾御,可是当一个十余岁的青年公然表现忤逆时,父母便可能需要采取更严厉的处置了。
在古代的以色列国中,当一个儿子公开忤逆父母时,父母会将他交给城中的长老处罚。这些长老会判决将他用石头掷死。他的年幼并不能替他脱罪。虽然今日我们没有一个预表性的神治国在地上统治,但是在家庭和小组里我们却仍然设有神治的规则,此外我们更有国家的法律。当一个儿子不肯承认家庭里的神治规则时,父母便需要向小组申诉。忤逆的儿子若拒绝听从小组的话,则父母大可以有权按照他们认为最好的方法将这个儿子交给当地的法治机关处置。这种行动的可能性也许足以使一个忤逆的儿子顺服。
诚然,父母的确有义务养育他们的儿女,但这只是限于在儿女尚未能自立,并且承认父母的尊长地位而与家庭中的其他份子合作的时候父母才有这样的义务。如果儿女不肯这样行,他们根本没有权利倚赖父母而生活。再者,在这种情形之下父母也可以应用帖撒罗尼迦后书3:10所载的原则:“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