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廿四小时都作基督徒
基督徒不但应该在传道工作上谨守基督教的原则而且在一天廿四小时的生活上也应该随时谨守基督的教训。在从事俗世的工作时他们有不少偶然的机会可以对人作见证。以下是一个例子。东德有几位弟兄一向在一家工厂内做工。最近这家工厂来了三位女工;因为看到他们和其他的男工友显然不同,所以她们对这几位弟兄特别留意,这正好使传道员有机会向她们谈论圣经的真理。不久圣诞节来到了,她们看见他们不参加庆祝便问他们为了什么缘故。她们更进一步邀请传道员到她们家里对家人讲解真理。结果她们的家人都对真理发生了兴趣。因此弟兄们现在已分别和三个家庭建立起圣经研究。——1961年耶和华见证人《年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