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平的需要
数千年来,人一直力图解决维持法律和秩序的难题。为了保护人的身体和财产,政府制定了许多律法和规定。为了惩罚犯法的人,政府设立了各种执法机构和司法制度。虽然人怀着好意作了很大的努力,可是却没有任何安排能够使所有人均获得完全公平的待遇。
虽然有许多有原则的人竭力维护人权,其他许多人却贪赃枉法而自肥。例如几年前北美洲一位法官因为接受了超过600,000美元的贿赂而被定罪。借着法律上的漏洞,有些罪犯得以逍遥法外。有些刑事律师为有罪的顾客找寻虚伪的借口及运用不忠实的方法使真实的见证人的供词受到怀疑;他们借此发了大财。
贪污并非使公义无法伸张的唯一障碍。有时难题是当事人的无能。有些法官在听讯时喝醉了酒,不耐烦倾听,过度疲劳而昏昏欲睡,或对律法的认识如此有限,以致实际由秘书为他们写下所作的判决。
由于居高位者的贪污和无能,有无数人身受其苦。他们被冤屈地送进精神病院和监狱,甚至被判处死刑,许多女子得不到丈夫的赡养。儿童被强制与父母分离。合法的承继者则失去了应得的财产。
时常不法之徒从未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目前的事物制度中,人根本无法补救造谣中伤、毁谤、说长道短、作弊行骗、言过其实和其他违反道德的行为所造成的许多伤害。
的确,公义急需在世上伸张。二十世纪一位著名的法学家曾提及使这件事实现的方法。他在描述“真正自由的精神”时指出,这种精神“从未忘记可能有一个国家,其中至小和至大的人均会受到同等的对待和体恤。”但是真的会有这样的一项公平审判吗?我们有什么理由相信这件事会发生呢?这件事应当对我们现今的生活有什么影响?
“从耶西的本必发一条,从他根生的枝子必结果实,耶和华的灵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知识和敬畏耶和华的灵。他必以敬畏耶和华为乐。行审判不凭眼见,断是非也不凭耳闻;却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以正直判断世上的谦卑人。以口中的杖击打世界。以嘴里的气杀戮恶人。公义必当他的腰带,信实必当他胁下的带子。”——以赛亚书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