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有些圣经译本的创世记12:19看来表示法老将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实际娶过来。法老真的有这样行吗?
没有。上帝制止法老将撒拉(撒莱)娶为妻。因此撒拉的贞操及尊严并没有因此受到破坏。
我们查考一下上下文所透露的当时情势便可以看出这点。由于遭遇饥荒,亚伯拉罕(亚伯兰)被迫前往埃及暂住。鉴于他妻子撒拉的美貌,他恐怕自己会因此招致杀身之祸。再者,当时撒拉仍未为亚伯拉罕生子立后,如果亚伯拉罕在埃及遭遇横死,使地上万族得福的种子的家系便会中断了。(创世记12:1-3)有鉴于此,亚伯拉罕吩咐撒拉认自己是他的妹妹,因为撒拉的确是亚伯拉罕的同父异母妹。——创世记12:10-13;20:12。
亚伯拉罕的恐惧并不是全无根据的。学者奥古斯特·诺伯尔解释说:“亚伯兰请撒莱在埃及认自己是他的妹妹,目的是使他不致被杀。如果埃及人把她视为已婚的女子,得到她的惟一方法便是将她的丈夫兼主人杀死。但是,如果对方以为她是亚伯兰的妹妹,便可以用友善的方法把她从兄长的手中娶过来。”
可是,埃及的臣宰并没有与亚伯拉罕商讨法老想迎娶撒拉一事;他们只是将美貌的撒拉带进埃及王法老的宫中,后者于是将许多礼物送给她所谓的兄长。但是接着,耶和华使灾殃降于法老全家。后来法老透过圣经没有透露的方法获悉真相,便对亚伯拉罕说:“为什么说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她取来[‘我正打算把她取来’,《新世》]要作我的妻子?现在你的妻子在这里,可以带她走吧。”——创世记12:14-19。
《新英文圣经》和其他圣经译本将上述经文中的楷书部分译作“以致我把她取来为妻”或类似的话。虽然这些译法不一定是错的,但却无疑给人一个印象,以为法老已实际将撒拉娶过来,因此这宗婚姻乃是一件既定的事实。但我们可以指出,创世记12:19译作“取来”的希伯来动词属于未完成状态,所指的是一项尚未完成的行动。《新世界译本》译这个希伯来动词的方式正好与上下文配合,并且清楚地将这个动词的状态表达出来——“以致我正打算把她取来作我的妻子”。a虽然法老‘正打算娶’撒拉为妻,他却尚未采取迎娶的步骤或仪式。
虽然亚伯拉罕处理这事的方式时常受别人批评,但他这样行其实是为了应许的种子着想,因此也为了全人类的福利着想。——创世记3:15;22:17,18;加拉太书3:16。
在一个面对类似危险的环境里,以撒也请妻子利百加隐瞒他们是夫妇。当时他们的儿子雅各——应许的种子会从他的家系产生——已经出生,而且显然已是个青年男子了。(创世记25:20-27;26:1-11)因此,促使他采取这项正当策略的动机很可能与亚伯拉罕所怀的动机一样。以撒和他的家人在遭遇饥荒时住在非利士王亚比米勒的地区里。如果当时亚比米勒知道利百加是以撒的妻子,便可能密谋将以撒全家杀掉,于是雅各也难逃厄运了。在这个事例上,耶和华再次插手干预事态的发展,从而保护他的仆人和应许种子的家系。
[脚注]
a J.B.罗瑟拉姆将这节经文译作:“你为什么说:‘她是我的妹子’,以致使我正打算把她取来为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