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判归谁?
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一间空气潮湿的法庭里,保罗在等候宣判时紧张到胃部痉挛。几周之前,他的妻子强行把两个不停啜泣的儿女从家中带走。保罗绝不肯就此放弃那两个7岁和13岁的儿女,他要竭力争回他们。
最后,法庭争讼差不多结束了。‘这真是太不公平,’保罗在法官判决一宗复一宗案件时想道。‘这个纯粹是陌生人的法官竟然决定我的儿女与谁同住。’
保罗夫妇乃是1985年118万7000对离婚夫妇之一。这项数字比1960年高出三倍。离婚浪潮并不限于美国,它其实席卷全世界。粗略地估计,为儿女抚养权而争讼的离婚夫妇约占全数的百分之15至20。在保罗的例子上,他一次复一次地出庭,紧张不堪。‘在法庭逗留了一天,脑里不断想着这一切的事,’保罗解释,‘我自觉好像快要发狂了,见人便抓。我多么失望挫折。’
幸而保罗控制了自己的情绪。可是,头条新闻屡次详细报道,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许多激烈争持发展成凶杀和暴力行为。为什么这些个案会变成如此可怕的冲突呢?
抚养权之战!
制定儿女抚养权的法律在普世因地而异。西方大多数国家,父母在法庭上有同等权利。近二十年来,法庭在判决谁得到孩子方面,强调以‘孩子最佳福利’为依归。于是每个父母都辩称他或她最宜于享有抚养权。
虽然有些父母争着对儿女福利表示关怀,但也有人受着对前任配偶的恶意和敌视所驱策。孩子于是成为‘发泄苦恼的最后工具’,父亲或母亲的愤恨和挫折都发泄在他身上。正如一位法官声称,儿女可能成为‘足球去满足‘看看我手段’的心态,许多已经分居的夫妇深受这种心态所影响。’
有些父或母甚至亲自执法。父母一方强抢孩子已成为国际难题。据估计,此类案件在美国每年发生几十万宗!一个机构发现,在1983年前的五年之内,案件的数目已增加了一倍。儿童因此在感情上受到极大创伤。艾布拉姆斯(Sally Abrahms)在她所著的《在交叉火网中的儿童》一书里说:‘掳走儿童乃是八十年代的伤心事。’
法庭判决都是公正的吗?
自古以来,不少父母曾经请求政府出面干预此类的抚养权争执。有稽可考的是,睿智的所罗门王在处理两妇为孩子抚养权而争执时所作的著名判决。(列王纪上3:16-28)可是,今日的法官若要挥动那口碑载道的‘所罗门之剑’就绝非易事。
一个家若被离婚拆散,父母双方都想享有抚养权时,法庭便要作出裁决。法官要考虑多项因素,例如父或母的精神稳定状态、孩子的意愿、单方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关系质素以及提供安全环境的个别能力等。
不过,在大多数例子上,孩子希望和需要与双亲保持亲挚关系。因此,多数法庭的目标是要‘确定孩子们能够频常和不断与双亲接触。’在较早时候所述的例子上,那位法官考虑到保罗在‘生活上频密地与儿女亲近,’但他的妻子却喜欢‘在空余时候流连于当地一间餐馆,与她的母亲和朋友们聊天。’保罗于是获得儿女抚养权。可是,法庭也意识到孩子需要母亲,于是她也得到‘自由探视权’。
可是,近年来又发展了一种可怕的趋势。有些律师为了在讼案中取胜,竟然把抚养权的争执转移为宗教的争论。这种不道德的行为已使若干法庭改变方针,不再遵循以孩子最佳福利为念的正确途径。相反地,不少法官越俎代庖,自作超越世俗法庭权限的宗教评估。这样行有什么结果呢?
有些爱好公民自由的人士认为,把宗教问题强行加诸孩子抚养权的争论之上是危害每个孩子和父母权利的。既然在未来岁月将会有那么多的家庭被离婚或分居所拆散,你的生活也许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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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十年,在美国可能有多至百分之40的家庭,其中的儿童受到父母离婚或分居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