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劝勉加拉太人:‘在基督徒的自由上要站立得稳’
创造者,至尊的主宰耶和华,是一位自由的上帝。他所创造的一切聪慧生物他均赋予自由,而且他也定意使其继续享有自由。由于这缘故我们读到:“[耶和华]就是那灵。[耶和华]的灵在那里,那里就得以自由。”——哥林多后书3:17。
当上帝的儿子耶稣来到世上时,他发现上帝的子民处于三重奴役之下。他们受到遗传的罪所奴役。他们也因此而受律法所奴役,因为他们无法将其遵守到十全十美的地步。此外,他们还被宗教领袖们借着传统与曲解律法而加以奴役。因此,耶稣所传的好消息包括‘被掳的得释放’在内。正如他告诉门徒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31-36;马太福音23:4;路加福音4:17,18。
在效法基督方面堪作榜样的使徒保罗也宣扬自由的好消息。他指出由于基督的牺牲,基督徒因此“从罪里得了释放”。到了上帝指定的时候,一切受造物均会“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由的荣耀。”(罗马书6:18;8:21)从保罗获悉自由好消息的人包括罗马行省加拉太地方的各基督徒小组在内,该地的各小组是他在第一次传道旅行时建立的。由于他的属灵儿女受一些企图使别人犹太化的信徒所奴役(这些人坚持他们必需受割礼),保罗遂写了一封有力的书信给他们,时间约在公元50至52年之间。——加拉太书4:19。
当时保罗很可能正居留于哥林多或叙利亚的安提阿。此信由他所写可说是绝无疑问的事。不独书信内容提及保罗为执笔者,并且其中措辞与表达的感情均为他所特有的。这是他最先写的几封圣经书信之一,若非写于致帖撒罗尼迦地方基督徒的两封书信之前便是之后不久的时间。内容自始至终均充满了保罗对基督徒自由这问题的强烈感受。
在致加拉太人的信中,保罗开首便强调自己是个使徒,“不是由于人,也不是借着人,乃是借着基督与……上帝。”他随即道明要点:他希奇他们竟这么快便离弃他传给他们的好消息。然后他说“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或任何“人”,传好消息与他们,若与他所传的有异,“他就应当被咒诅”。他传与他们的好消息并非来自任何人,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加拉太书1:1-12。
为了免得他们以为保罗不认识犹太传统,他作了一个简略自传式的描述,告诉他们自己在以往对犹太教的热心及在这方面的长进,“极力逼迫残害上帝的教会。”当上帝召他向外邦人宣扬好消息时,他“没有与属血气的人商量”,意即他没有立刻与其他的耶稣门徒商量,反之他首途前住亚拉伯去。三年之后,他的确到过耶路撒冷稍作逗留,但却仅与彼得及耶稣的同母异父弟雅各见过面而已。(加拉太书1:13-19)多年之后,他祇是基于一项启示才再度前往该地。(使徒行传15:2-21)当时教会的“柱石”看见上帝如何用保罗向外邦人传道,因而同意他应继续这样行,他们则继续向受割礼的犹太人传道。但此后当使徒彼得由于惧怕人而在基督徒的自由方面妥协时,保罗“当面抵挡他”,并且在众人前责备他。——加拉太书2:1-14。
保罗继续提醒加拉太的基督徒他们已被称义,非因他们遵守律法,却是由于他们对耶稣基督怀具信心。倘若现在要人墨守律法,基督便徒然牺牲了。保罗由于他们竟这般退步而感觉忿怒:“无知的加拉太人哪,……你们受了圣灵,是因行律法呢?是因听信福音呢?”他们现在之得以行异能,究竟是借着试图遵守摩西律法,抑或由于他们对耶稣基督怀有信心而从上帝获得圣灵之故呢?他接着引用希伯来圣经以说明他的要点:‘亚伯拉罕信上帝,这就算为他的义。’不错,“义人必因信得生。”在另一方面,那些试图遵守律法的人便处于咒诅之下,由于他们无法完全避免违反律法。——加拉太书3:1-14。
耶稣基督借着死于一条行刑柱上而解除了律法的咒诅,使万国的人得以领受上帝应许通过亚伯拉罕的后裔赐下的祝福。可是,保罗继续表明律法并没有什么不对。律法的功用之一是,借之“[显明]过犯”,并且以此为训蒙的师傅,引导犹太人到基督那里。在基督里便有自由,因为其中‘并不分犹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加拉太书3:16-29。
继续论述自由的话题,保罗说他们在成为基督徒之前有如婴孩一般。他们“受管于世俗小学之下。”但基督现已来到释放那些在律法之下的人,使他们恢复自由而不再作奴仆。现在他们何竟要再作奴仆,谨守日子、月份、节期、年份呢?保罗是否由于告诉他们真理而成为他们的仇敌呢?——加拉太书4:1-16。
为了说明他的要点,保罗以亚伯拉罕及他与撒拉和夏甲生的两个儿子为例证。在西乃山所立的律法之约好比使女夏甲,她“与现在的耶路撒冷同类,因耶路撒冷和她的儿女都是为奴的。”在另一方面,亚伯拉罕的约则好比撒拉,她与“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同类,后者是“自主的,她是我们的母,”即受膏基督徒的母亲。——加拉太书4:21-31。
说明这点之后,保罗道出他写这封书信的主旨:“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倘若他们接受割礼,便不但与基督隔绝及从他的恩典堕落,还要负起遵守全部律法的义务。他告诉他们,“你们向来跑得好,”并且补充说:“有谁拦阻你们,叫你们不顺从真理呢?”无论是谁诱使他们这样行,都必须担当罪责。事实上,保罗对此等破坏好消息的人感到这般恼怒,以致他说:“恨不得那搅乱你们的人,把自己割绝了。”——加拉太书5:1-12。
不可滥用自由
保罗绝没有忽视自由好消息所涉及的含意和危险,由于他深知人类堕落的天性如何易于自私地滥用基督徒的自由。因此他立即提出警告说:“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作放纵情憨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事。因为全律法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加拉太书5:13,14。
与自由基督徒相称的行为
保罗向基督徒表明他们有一件东西帮助他们不致滥用自己所享有的自由:“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肉体的情欲了。”究竟什么是“肉体的情欲”?保罗称之为“情欲的事”(“属肉体的行为”,《新世》),并列擧其中十六样,包括奸淫,污秽和邪荡,以及“等类”的事。他警告说,“行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与这一切行为相反的乃是圣灵的果实,包括“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显而易见地,“这样的事,没有律法禁止”;我们在结出基督徒圣灵的果实方面是绝无限制的!——加拉太书5:16-23。
另一件看来令保罗深感忧虑的事就是基督徒需要留意彼此之间的关系。因此,他不但提醒他们应该爱人如己,他还警告说:“你们要谨慎,若相咬相吞,只怕要彼此消灭了。”后来他补充说:“不要贪图虚名,彼此惹气,互相嫉妒。”——加拉太书5:14,15,26。
在第六章保罗以同样的语气继续他的书信。倘若有人不自觉地行差踏错,具备资格的人便应帮助他改过自新。基督徒要互相担当重担,借此完全了基督的律法。他三番四次提供切合实际的警诫:“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我们行善,不可丧志。若不灰心,到了时候,就要收成。所以有了机会,就当向众人行善。向信徒一家的人更当这样。”——加拉太书6:7-10。
在结束此信之前,保罗感到必须重提受律法约束的问题。他揭露那些试图再奴役加拉太基督徒去遵守割礼规定的人的动机。他们这样行无非为了要夸口,试图使外貌体面而避免迫害。可是‘受割礼不受割礼,都无关重要。要紧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愿平安怜悯加给他们,[即]上帝[属灵的]以色列民。”——加拉太书6:12-16。
在这封给加拉太人的信中,我们无疑见到保罗对他的属灵“儿女”的深切关怀,以及他对试图剥夺他们自由的人所感的强烈义愤。为了挽救他们,他指出自己所具备的资格,引用圣经及与他们推理,然后给他们行为上的诚挚劝诫,使他们能够承受上帝的国。这一切不但阐明了圣经的真理与原则,并且给予今日基督徒有力的劝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