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若做了错事,为什么要认过?
“唯一不犯错误的人便是死人。”有人曾这样论及不完美的人。你若想想这件事,有谁不会偶尔有过失呢?有谁不会有时犯错误呢?
上帝的道圣经清楚表明我们都会犯过,因为圣经说:“时常行善而不犯罪的义人,世上实在没有。”在圣经里,被译成“罪”的希伯来字和希腊字实际的意思是“不中鹄的”——从上帝所订的条件看来犯了错误。——传道书7:20。
可是,虽然犯错,——不错,犯罪——是很常见的事,承认自己错了却多么困难!你若是一位丈夫和父亲,你发觉当你需要向妻子或儿女承认自己错了时,你会闪烁其词吗?你若持有监督的职位,你岂不发觉自己不愿向下属承认犯了错误吗?其实对妻子、儿女、雇员和处于其他环境中的人来说,情形也是一样。
为什么我们不愿认过
为自己辩护看来是人的天性。当我们年轻时,父母要我们承认自己做了错事而道歉是多么困难的事!我们长大之后可能仍然表现类似的态度。例如人可能找寻借口说他所做的事其实并没有错,不对的乃是别人或者应当归咎于异乎寻常的环境。
持有负责职位的人看来特别难于承认自己错了。为什么呢?无疑在许多事例上是由于自骄心的缘故。他们担心别人可能怎样想;他们希望“保全面子”。但是,不愿认过也很可能是由于感觉不安全的缘故。一个人可能觉得自己若承认犯了错误,地位就会受威胁了。
无疑有些人不愿承认自己错了是因为他们可能需要为所犯的错误付出很大代价。例如一个铁路职员可能由于疏忽大意而造成严重的意外。但是他若承认自己犯了错误,就可能被解雇或甚至下狱。或者以医师而言,事情可能使他被病人控告治疗不当,因此承认过错可能使他或保险公司损失巨量的金钱。
此外,一个人也许难于实际看见事情的真相。正如圣经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此外,人的心里可能含有一些阻止我们认错的感情。不错,“人心比万物都诡诈,……谁能识透呢?”——诗篇19:12;耶利米书17:9。
不利的后果
短视的自利之心可能推使我们为自己辩护而不愿认错。但是不论我们的想法如何,我们在犯了错时拒绝承认均会带来不利的后果。例如这可以使我们与家人或同事或信徒同工的关系陷于紧张。我们犯了过时若不肯承认,这样便会使别人难于忍受或失去别人的尊重。很可能我们在彼此之间造成了阻碍沟通的隔阂。
更严重的是,犯了过时不肯承认便会使我们良心不安,特别是别人若代我们受责的话。我们若不愿承认一项过错,这可能逐渐养成习惯。既然不肯承认细小的过失,不久我们便可能也不愿承认大的过失以致身受其害。结果甚至当我们犯了严重的罪时,我们的良心也可能变成好像被热铁烙惯了一般而麻木不仁。(提摩太前书4:1,2)最重要的是,这样的行径必然会使我们与我们造物主耶和华上帝的关系受到伤害。
以往的例证
我们犯了错时若不肯承认,反而试图归咎于别人,我们便与一些不肖之徒为伍了。第一个人亚当虽然忤逆上帝,却归咎于‘上帝赐给他的女人’。夏娃则归咎于蛇。可是,上帝并不接受这样的借口,反之他要人类的始祖对所犯的罪负责。另一个例子是扫罗王,他没有完全执行上帝对邪恶的亚玛力人所作的判决。当上帝责问他为何没有遵命时,扫罗将罪责推在人民身上。但是上帝也没有接受他的借口。——创世记3:12-19;撒母耳记上15:15-23。
另一方面,圣经提出一些例证表明我们在犯了错时应当承认。例证之一是犹大。他亏待了他那寡居的媳妇他玛。当犹大不得不面对使他玛怀孕的责任时,他承认说:“她比我更有义。”(创世记38:26)但至少犹大承认自己错了。
另一个例子是大卫王。他曾设法掩饰他与拔示巴所犯的罪。当受到先知拿单所指责时,大卫承认说:“我得罪耶和华了。”(撒母耳记下12:13)不错,大卫坦白承认他犯了过错。
良好的结果
我们犯了错时最好记得这些古代的例证而坦白承认。除了其他好处之外,这样行可以使我们与家人的关系有所改善。我们也会与上司相处得较好,因为我们不致为了掩饰过错而惹他们生气。耐人寻味地,圣经告诉我们说:“如果当权者生你的气,你不必离开岗位;你若心平气和。严重的过错也能够蒙宽恕。”——传道书10:4,《现译》。
我们若持有负责的职位又如何呢?若是这样,愿意承认自己错了会赢得下属的尊重。再者,怀着这样的态度,我们便能够克服弱点而继续有进步。
特别重要的是,我们应当保持良心清白而与上帝保持良好关系。因此,我们若犯了严重的过错,让我们首先承认自己犯了罪。我们可以热切地在祷告中求天父通过耶稣基督宽恕我们。(诗篇103:10-14;约翰一书2:1,2)我们也应当充分运用向我们提出的属灵帮助。(雅各书5:13-16)这乃是智慧的途径,因为上帝的道告诉我们:“掩藏自己过失的,不会有成;痛改前非的,必蒙怜恤。”——箴言28:13,《当代圣经》。
助人克服这种倾向的要素
显然,我们若要克服犯了错时不愿承认的倾向,就需要获得帮助才行。幽默感时常有所帮助,特别是过错若不太严重的话。例如一个能干的主妇有一次拿着一叠碟子,但却失足而将整叠碟子跌在地下撞碎。当时她不禁大笑起来,因为在她看来这样的一件事是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的。可是却竟然有这样的事发生!不错,幽默感时常可以帮助我们不致自视过高,而自视过高的心理正好是常使我们在犯了过时不愿坦白承认的因素。
忠实和体恤之心也和这件事有关。某个人若有权知道我们所犯的过错,就应当向这人承认。如果我们不承认过错便会使别人受到责怪而为我们的过错受罚,体恤之心更应该促使我们坦白认罪。在这件事上耶稣的话十分适用:“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路加福音6:31。
谦卑也可以帮助我们承认过失。我们若想深一层,不肯认过岂不是等于伪善吗?高傲和伪善的人均无法获得上帝的嘉许。——箴言21:4;雅各书3:17。
若要在犯了过时坦白承认,与耶和华保持密切关系有莫大的帮助。为什么呢?因为这样我们便会在谦卑的祷告中向上帝倾诉我们的一切忧虑和过失。于是,由于我们深信能够获得他的帮助和怜悯,我们便会享有‘上帝所赐的平安’。——腓立比书4:6,7。
因此,既然我们人人都会犯过,让我们坦白承认自己的过失。我们做了错事就应当谦卑地承认。然后让我们努力改过自新,使自己和别人都可以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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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承认说:“我得罪耶和华了”
“慈爱的上帝啊,求你怜悯我,除去我的罪污。求你洗净我的罪孽,使我恢复清洁。我要承认自己可耻的行为,我的过犯昼夜缠扰我。我实在冒犯了你,我做了你看为邪恶的事情,你的判决是公正的。我生来就是个罪人,在母腹成胎的时候,已经是这样。你所喜爱的是内心的诚实,求你在我内心的深处,给我智慧。求你以洗罪的血洒在我的身上,使我得到洁净,求你洗净我,使我比雪更白。”——诗篇51:1-7,《当代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