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注
b 既然构成人体的元素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水分,要毁灭它则需要一种火山熔岩般灼热的火焰,一种高达华氏三千至五千度的高热。由此我们可以了解在古代耶路撒冷城外的矶汉那里何以用硫磺来添火,以求加速和尽量完全焚化扔入其中的尸体。
美国宾雪泛尼亚州,费城宾州大学之自然人类学教授克劳门博士说,他曾观望过一具尸体在火化炉内华氏二千度的高热下,在热度和燃烧性等一切均受控制的最佳情况中燃烧了八个钟头;但事后他仍旧看到几乎没有一根骨头被焚化而完全不能被认出是人骨的。固然它被烧焦了,但是它却没有变成灰烬或粉末。唯有在华氏三千度以上的高热中,他才看到一根骨头熔化和挥发。——请参看一本名叫做“True The Man’s Magazine”的杂志,1964年五月刊,第33,105-112页由Allan W.Eckert所写之文章,“令人困惑的烧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