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道就是真理”
不可崇拜偶像
崇拜偶像在古巴比伦非常流行,忠心的族长亚伯拉罕便在当地长大。古代埃及人也普便采用偶像,而亚伯拉罕的子孙曾在那里居留了二百多年。可是当耶和华上帝将律法赐给以色列的子孙时,他却三令五申地禁止他们崇拜偶像。这条禁令载于称为十诫的第二诫中。
我们读到:“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像,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要求专一效忠的,《新世》]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至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发慈爱,直到千代。”——出埃及记20:4-6。
以色列人一而再地违反了第二诫,以致为自己带来很大损失;这足以证明上帝的警告是无误的。耶和华的先知也曾三番四次警告人不可崇拜偶像。(以赛亚书42:17)摩西奉上帝之命所制的铜蛇后来成了人民崇拜的对象;由于这缘故希西家王命人将它毁灭了。——民数记21:7-9;列王纪下18:4。
虽然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第二诫的原则却仍然对他们有效。使徒约翰对这件事怎么说呢?“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这将据云代表上帝的偶像和任何受人崇拜的物体均包括在内。你知道使徒保罗将拜偶像列为与“属肉体的行为”如奸淫、邪术等同罪吗?他警告说,行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约翰一书5:21;加拉太书5:19-21,《新世》。
由于这缘故,使徒保罗写信告诉帖撒罗尼迦的早期基督徒说,“你们离弃偶像归向上帝,要服事那又真又活的上帝。”他告诫哥林多的基督徒“要逃避拜偶像的事。”逃避一件东西的意思便是尽快离开它,而且离得愈远愈好。——帖撒罗尼迦前书1:9;哥林多前书10:14。
时常有人宣称基督教国所用的偶像并没有受人崇拜。他们说这些偶像仅是帮助人崇拜上帝,它们仅获得一种相对的尊崇而已。理论可能是这样,但事实又如何呢?岂不是有无数虔诚的信徒将“圣”像放在汽车上,希望由此获得保护而避免或减少意外吗?事实上虔诚的意大利天主教徒曾仰望他们的“圣者”偶像止住火山的溶岩,有一次有人将偶像放在溶岩的边缘上以期制止其奔流。今日在拉丁美洲有些地方,天主教徒每日都在“圣者”的偶像面前供俸饮食,
将图画或偶像本身视为神圣岂不是等于“事奉”这些偶像吗?可是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却说:“当拜耶和华你的上帝,单要事奉他。”——马太福音4:10。
在崇拜中采用偶像的人可以问问自己:这些偶像可以和我交通吗?它们在我有困难时能帮助我吗?请留意上帝所感示的诗篇执笔者怎样回答这些问题:“他们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却不能出声。造它的要和它一样,凡靠它的也要如此。”——诗篇115:4-8。
即使这些偶像没有被人直接崇拜,倚靠它们作为崇拜的辅助物也与上帝的道背道而驰。何以故呢?因为基督徒的崇拜是凭着信心,而不是凭着眼见的偶像的。使徒保罗代表基督徒说:“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不是凭着眼见。”“我们不是顾念所见的”——例如偶像——“乃是顾念所不见的。”难怪耶稣强调:“上帝是个灵,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真理]拜他。”灵体是看不见的。要崇拜看不见的上帝自然不能倚靠偶像。——哥林多后书5:7;4:18;约翰福音4:24。
早期基督徒并没有在他们的崇拜中采用圣像、偶像或图画作为可见的帮助。诚然,在地下墓穴里也有鸽子,牧人等象征。但在第四世纪末叶之前,这些东西并没有像十字架一般被视为“圣物”。后来当这些东西出现时,同时也出现了各种神话人物,由此表明离道反教的情形已侵入一般自称为基督徒的人当中了。
宗教权威人士承认,“早期基督教即使有也很少写及对偶像的崇拜。”甚至当偶像出现时,有许多年的时间并没有人在教义上为这件事辩护。事实上由于早期基督徒在崇拜的处所没有偶像,以致他们被信奉异教、崇拜偶像的罗马人指控为无神主义者。罗马人无法想象一位没有偶像的神。直至后来一些将异教哲学与基督的道理混杂起来的人才逐渐把偶像带入所谓基督徒的崇拜中。
今日,由于罗马天主教梵蒂冈第二次会议的结果,有些教士下令将一切偶像从教堂中除去。例如杜明尼加有一位教士命人如此行时,工人们仅是将偶像用绳绑住,扯倒在地。可是,大体上说来,偶像仍然留在许多教堂里。即使一个人所属的教堂已经除去偶像,每个渴望侍奉上帝而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仍须自问,我有任何物件在家里是我所敬拜的吗?
论到崇拜偶像,《新天主教百科全书》的一段评论颇值得留意:“偶像所包括的不仅是图画、圣像、雕像和表记,……而且也包括含有象征意义的崇拜举动,如画十字架等。”你对任何这些东西带有崇拜性质的宗教感情吗?鉴于以上所述,这样行岂不也等于从事上帝所不悦的宗教行为吗?既然这一切都起源于异教,使徒保罗的话的确对之适用:“不要沾不洁净的物。”——哥林多后书6:17。
无疑一切想取悦耶和华上帝的人都必须服从第二条诫命所含的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