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既然圣经提及撒母耳献祭,这是否意味到他是个祭司?——美国读者问。
不是,圣经清楚表明撒母耳不是亚伦家系的祭司。撒母耳的父亲以利加拿居住在以法莲山区的拉玛,所以被称为以法莲人。但是根据族谱,以利加拿是哥辖的后代和非祭司家族的一个利未人。(撒母耳记上1:1,19;历代志上6:27,33,34)身为哥辖的后代和不属祭司家系的利未人,撒母耳无权在圣所的祭坛供职,圣经并没有记载说他曾如此行。关于非亚伦家族的利未人,上帝的律法说:“[他们]不可挨近圣所的器具和坛,免得他们……死亡。”(民数记18:3)可是身为耶和华的代表和先知,撒母耳可以听从上帝的指示,不是在圣所而是在其他地方献祭,正如玛拿西支派的基甸及后来的以利亚先知所为一般。——士师记6:15,25-28;列王纪上18:36-38。
值得注意的是,当扫罗王“勉强”献上燔祭时,撒母耳并没有谴责他僭夺祭司的职权。他只是对扫罗说:“你作了糊涂事了,没有遵守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你的命令。若遵守,耶和华必在以色列中坚立你的王位,直到永远。现在你的王位必不长久。”(撒母耳记上13:12-14)撒母耳究竟指责扫罗触犯了什么命令呢?我们可以由此学得什么引导性的原则呢?
在较早的时候,撒母耳吩咐扫罗说:“你曾在我以先下到吉甲,我也必下到那里献燔祭和平安祭。你要等候七日,等我到了那里指示你当行的事。”(撒母耳记上10:8)即使这个命令所指的是另一个场合(正如有些评释家认为),它却与扫罗所违反的命令颇相似。无论情形如何,事实仍然是,撒母耳是耶和华的代表,所以扫罗所违反的其实是耶和华的命令。因此扫罗的罪是在于他心高气傲,擅自献祭而不服从耶和华(通过撒母耳发出)要他等候的命令。他的罪并非试图僭夺祭司的职权,因为撒母耳不是亚伦世系的祭司。扫罗的罪与后来乌西雅王的罪不同,祭司对后者说:“乌西雅阿,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承接圣职祭司的事。”——历代志下26:18。
扫罗的罪可以说明一个人藐视上帝所作的安排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撒母耳并没有自立为先知,反之是耶和华上帝借着圣灵选召他的,使全以色列“都知道耶和华立撒母耳为先知。”(撒母耳记上3:19,20)同样地,在基督徒小组里作监督和牧人的也是圣灵所任命的。(使徒行传20:28)当然,他们不像撒母耳一样受上帝感示而发言。但是我们不应该自命不凡地妄图僭夺他们的职权或责任,或者认为受任命的人处事不当或做事太慢。任何人故意采取这种行动都会像扫罗王一样为自己带来烦恼及危害到他与耶和华上帝的关系。
● 为什么诗篇102:25,26和希伯来书1:10,11论及天地“灭没”及‘像旧衣被更换’?——夏威夷读者问。
在回答这个问题时,有人可能指出“天地”一词并非总是指实际的天地而言。例如诗篇96:1吁请“地”唱‘新歌。’显然这里是指地上的人而言。圣经同时论及“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以弗所书6:12)这暗示“属灵气的恶魔”构成了控制邪恶人类社会的‘天。’事实上,圣经将魔鬼称为‘这事物制度的神。’(哥林多后书4:4)根据这点,有人可能认为诗篇102:25,26(被希伯来书1:10,11引录)所提及的天地是指撒但和他的鬼魔组成的邪恶的天及受天控制,由远离上帝的人类所组成的地而言。但是这段经文的上下文容许这种解释吗?
诗篇102:25,26说:“你[上帝]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灭没,你却要长存;天地都要如外衣渐渐旧了。你要将天地如里衣更换,天地就改变了。”这引起了一个问题,上帝怎可能是邪恶的天地的创造者呢?
可能有人辩称上帝创造了属灵的生物,后来他们反叛上帝而成为控制人类的邪恶的天。上帝也创造了亚当夏娃,所有离弃上帝的人均是他们的后代。可是我们应该留意到这段经文本身及其上下文很难使人获致这个结论。再者,没有其他经文说及耶和华为邪恶的人类社会奠立根基或创造邪恶的天。所以很合理地,我们应该寻求一个较自然,较合逻辑而与上下文一致的解释。
正如诗篇102篇开首的小注透露,这篇诗是“困苦人发昏的时候在耶和华面前吐露苦情的祷告。”一个非常困苦的人可以很合理地想到耶和华的永恒与物质天地的关系。物质的天地是可以灭没的。它们可以被毁灭,如果这是上帝的旨意的话。与上帝的永远存在不同,他的物质创造的任何部分均不是自然永存的。在地上我们可以见到,物质的受造物必须不断更新才能持久或保持其现存的形式。诗篇148篇表示物质的天有赖于上帝的旨意和维持才能继续存在。提及日月星辰及上帝的其他创造物之后,这篇诗[第6节]说上帝“将这些立定直到永永远远。他定了命,不能废去。”
希伯来书1:10,11将诗篇102:25,26的话应用在耶稣基督身上。我们也可以说他“立了地的根基,”天是‘他手所造的,’因为上帝的独生子是上帝用来创造物质宇宙的代理人。(约翰福音1:1,2;歌罗西书1:15,16)为了强调上帝儿子的伟大,他享有不能朽坏,‘不能毁坏’的生命(希伯来书7:15,16),希伯来书的执笔者将子的永恒与物质受造物作一对照,上帝可以将天地‘像一件外衣卷起来,’置于一旁,如果他起这样的话。——希伯来书1:12。
因此,圣经的执笔者将较伟大的永恒归于耶和华上帝(诗篇102:25,26)和他那得了荣耀的爱子耶稣基督(希伯来书1:10,11),而不是归于可朽坏,可灭没的物质受造物。其他经文也支持这个结论。例如在路加福音21:33,耶稣说“天地要废去,我的话却不能废去。”耶稣在这里将他的说话的坚定和永远真实与物质天地可灭没的性质比较以作一对照。这并不是说上帝己定意要将物质的天地毁灭,反之这是要指出它们是可毁灭的。所以这句话的意思看来与马太福音5:18相似:“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或者,‘天地过去较容易’)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既然耶和华上帝和他的儿子比物质天地拥有更大的永恒性,这使我们确信耶稣会永远活着为困苦人代求,上帝也永远活着而能够随时听见这种恳求。(请比较希伯来书7:25)知道这点应该促使我们完全信赖上帝的每个应许,坚决相信它们必定会实现,无论可能看来有什么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