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和基督怎样“合一”?
“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耶稣所说的这句话会触怒他的同胞。他们将他的话视作亵渎而准备用石头打他。(约翰福音10:31-33)为什么如此呢?耶稣基督有声称他自己是上帝而与他的天父同等吗?
圣经所载的耶稣的话的上下文表明他的意思是什么。当时有一群犹太人围着他,要求他坦白的告诉他们他是不是基督。在回答他们时,耶稣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却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迷失,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25-30。
合一并不同等
很明显地,耶稣基督并没有声称与他的父同等。他自己说他不是奉自己的名行事,反之是“奉他父之名”而行。他承认他父的崇高地位和权威,承认“羊”是他父赐给他的。他率直地说“父比万有都大。”同时父和子在拯救羊这个目标方面是“合一”的。意即两者都同样关怀羊而不容许任何人将羊从他们的手中夺去。
因此耶稣所指的不是在神的地位上同等而是在目标和行动上的合一,这由他在约翰福音第17章所作的祷告加以证实。耶稣说:“你从世上赐给我的人,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他们。他们本是你的,你将他们次给我,他们也遵守了你的道。如今他们知道,凡你所赐给我的,都是从你那里来的。……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为他们本是你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 从今以后,我不在世上,他们却在世上,我往你那里去。圣父啊,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约翰福音17:6-11。
请留意耶稣在这祷告中所表达的思想与他在约翰福音第10章所说的话相似。在第17章,耶稣再次承认他的门徒,他的羊是父赐给他的。因此这两章所指的“合一”是相同的。从耶稣的祷告中我们可以看出耶稣与他的父“合一”和他的真正门徒的“合一”意义完全相同。(约翰福音17:11)很明显地,耶稣基督的忠心门徒永不能成为一位三合一的上帝的一部分。可是,他们却能在目标和活动方面合而为一。进一步证明耶稣从没有声称与他的父同等的一件事实是,在他的祷告中,他称他的父为“独一的真神,”并且谈及他自己是他父“差来”的。——约翰福音17:3,8。
但有些人可能提出反对,辩称“当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时,犹太人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他是上帝,而耶稣并没有否认这点。”但这是真的吗?何不考察一下记载呢?
天主教的耶路撒冷圣经译本载述:“耶稣对他们说,‘我行了许多善工给你们看,是从我父而来的工作;你们是为哪一件拿石头打我呢?’犹太人回答他说,‘我们不是为做善工的事拿石头打你,而是为了亵渎:你只是个人,反声称是上帝。’耶稣回答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么?因此律法用神这个字去称呼那些上帝之道向其说话的人,而经上的说话是不能弃却的。但你们却对父分别为圣又差到世间来的那位说,“你在亵渎,”因为他说,“我是上帝的儿子。”“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你们就不必信我;但我若作这工,那么纵然你们拒绝相信我,至少也当信我做的工;你们便确实的知道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2-38。
那末,为何没有信心的犹太人断定耶稣自视为“上帝”呢?显然因为耶稣自称拥有的能力是犹太人相信唯独属于父的。例如,耶稣说他会赐“永生”给“羊。”这是没有人可以做到的事。 可是,不信的犹太人所忽略的一点是,耶稣承认他从父那里获得所有的东西,而他正在做着的善工证明他是他父的代表。虽然犹太人断定耶稣犯了亵渎之罪及把自己当作上帝,他们却错了。
不信的犹太人作了错误的推理亦可从其他的事例上清楚看出。耶稣在公会受审时,他被诬告犯了亵渎之罪,不是因为他声称是“子上帝”而是因为他声称是“弥赛亚,永生上帝的儿子。”(马太福音26:63-68;路加福音22:66-71)再者,在一件较早的事例上,某些犹太人以为耶稣自视与上帝同等而想把他当作一个亵渎者一般杀了。关于这件事,约翰福音5:18告诉我们:“所以犹太人越发想杀他,因他不但犯了安息日,并且称上帝为他的父,将自己和上帝当作平等。”请留意耶稣没有说自己是上帝,反之他称“上帝为他的父。”可是,耶稣那些不信的同胞却反对他与父的这种关系,这种特别的父子关系。正如他们在声称耶稣是个破坏安息日的人这件事上是错误的,同样地,他们因耶稣“称上帝为他的父”便认为他使自己与上帝同等这种武断见解也是错误的。
不像他父一般永恒
耶稣和他的父所享有的合一与团结当然远较任何人类的父子所享有的关系更伟大和更美好。甚至在这个物质宇宙被造以前,父和子已“合而为一。”
关于他降生为人以前的存在,耶稣对不信的犹太人说:“在亚伯拉罕生存以先已有了我[英文I am]。”(约翰福音8:58,《耶路撒冷圣经》)耶稣由此标明他是耶和华吗?上帝岂不是告诉摩西说 ,“‘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说‘你要对以色列人这样说:“那自有的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埃及记3:14,《耶路撒冷圣经》)很多译本在约翰福音8:58和出埃及记3:14都采用“有”这个词语。可是这两节经文表达同样的思想吗?
不。我们知道它们不是,因为在出埃及记3:14希腊文的《七十人译本》(公元第一世纪时使徒们经常引证的译本)。所用的是依高、艾米、豪翰一词,意即“我是那永存的。”这与约翰福音8:58的依高艾米一词[有]颇为不同。在约翰福音8:58艾米这个动词显然用于历史性的现在式,因为耶稣正谈及他自己与亚伯拉罕过去有关的事。许多译者在他们的译文中表明这点。例如,美国译本将这句话翻作:“我在亚伯拉罕出生以前既已存在!”
耶稣指出他降生为人之前的存在本不应使犹太人震惊。数世纪以前,弥迦先知谈及弥赛亚说:“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诸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他的根源a从亘古,从太初就有”。(弥迦书5:2)因此虽然耶稣远早于亚伯拉罕存在,他却不是没有开始的。与他那“从亘古到永远”的父不同,子被论及为有“根源”的。——诗篇90:2
事实上耶稣之被称为“上帝的儿子”即表明他是父所生的,他乃是父的首生子和独生子。耶稣本人说:“我又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57)在出生之后,子被任用去创造万物。(约翰福音1:3;歌罗西书1:15-17;希伯来书1:2)身为上帝的首生子,这一位与父享有一种特别亲密的关系。在圣经里他被描述为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
由于耶稣能如此完美地反映出他父的形象——品格和行事方式——他可以对腓力说:“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9)由于这个缘故,人唯独通过子才能认识上帝。正如耶稣指出:“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路加福音10:22。
耶和华上帝和他的首生子之间存有多么美好的“合一”关系!他们在目标和活动方面永远保持“合一。”但正如圣经清楚地表明,他们并不同等。子一向都承认他父的崇高地位,顺服他的父,将父视作他的上帝而乐于实行他父的旨意。耶稣说:“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他没有撇下我独自在这里,因为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翰福音8:29;哥林多前书11:3)因此耶稣绝不是“子上帝”或三合一的上帝中的“第二位”,反之他乃是“上帝的儿子。”——约翰福音20:31。
[脚注]
a 这个译法与布朗-朱华-伯力士,高希勒-伯加拿和席土尼亚斯的辞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