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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致加拉太人的信——一个含有好消息的音讯守望台1983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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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女奴夏甲代表律法的约,“相当于现在的耶路撒冷,她和她的儿女都是作奴仆的”。在另一方面,撒拉则代表亚伯拉罕的约,她相当于‘在上的耶路撒冷,它是自由的,是我们的母亲。’正如以实玛利逼迫以撒,同样地犹太人也反对真正的基督徒,自由妇人的儿女。——加拉太书4:21-31,《新译》。
在基督徒的自由中站立稳固
根据上述的比喻,保罗劝勉说:“基督释放了我们,为了要使我们得以自由,所以你们要站立得稳,不要再被奴役的轭控制。”保罗强调,一个人若受割礼,这会对他毫无益处。这样行的人有义务要遵守全部律法,因此便无法凭着信心获得公义了。保罗忿怒地宣布说:“我恨不得那些扰乱你们的人把自己阉割了。”加拉太书5:1-12,《新译》。
虽然基督徒已获得自由,他们仍然有滥用自由以满足不完美的肉体欲望的危险。因此保罗警戒他们说:“弟兄们,你们蒙召得了自由;只是不可把这自由当作放纵情欲的机会,总要凭着爱心互相服事。因为全部的律法都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里面成全了。”——加拉太书5:13,14,《新译》。
可是保罗指出,我们在顺从肉体的欲望和按照圣灵行事之间有一场不断的斗争在进行中。他将属肉体的行为与圣灵的果子作一对照。属肉体的行为包括“淫乱、污秽、邪荡、……和类似的事。……但圣灵的果子是仁爱、喜乐、平安、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保罗指出,顺着圣灵规规矩矩地行事的基督徒也需要避免变成“贪图虚荣,彼此[竞争],互相嫉妒。”——加拉太书5:15-26,《新译》。
有益的行为
保罗在最后一章列出基督徒可以致力的有益工作,例如协助犯过者复原及彼此分担重担。人若顺着肉体撒种,保罗解释说,便会从肉体收败坏。但是人若凭着圣灵撒种,就必定会从圣灵收永生。因此他劝谕加拉太人说:“我们一有机会,就应当对众人行善,对信徒更要这样。”然后保罗在结论中指出墨守犹太教的人要他们受割礼的动机。他们“为的是要借着你们的肉身夸口。”可是保罗说他惟独会夸耀“我们主耶稣的[受苦柱]。”——加拉太书6:1-14,《新译》。
保罗致加拉太人的信在正视当日的争论方面的确立下杰出的榜样。这封信对我们今日的益处则有赖于我们切实遵从其中所含的良好劝告至什么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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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1983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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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
◼ 为什么《新世界译本》和其他一些译本将约翰福音3:13“仍旧在天”这个片语删去?
较古老的圣经译本将约翰福音3:13译作如此:“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国语圣经》,楷书本刊自排)但是对于耶稣是否曾实际说过以楷书所排的片语,有些人曾提出异议。
耶稣在上文解释,犹太人的长官尼哥底母难于了解属天的事。可是耶稣自己却明白这些事,因为他是从天降下的。你认为耶稣接着说他“仍旧在天“是合理的吗?
相信耶稣是三位一体的神之一的人声称这句话是适当的;他们认为这只是将耶稣的两种天性——人性和神性——反映出来而已。这暗示当耶稣在地上作人时,他仍然是天上一个三位一体的神的一部分。怀持这种见解的人可能举出若干古代希腊文抄本或早期的译本将这句话包括在内,他们认为这使他们有理由将这句话包括在较新近的译本中。
可是,许多古代的希腊文抄本并没有将这个片语包括在内。这些抄本包括大受尊重的西乃抄本和梵谛冈抄本1209号,两者均写成于公元第四世纪。因此,圣经学者韦斯各(B.F. Westcott)和荷特(F.J.A. Hort)在编纂他们的希腊经文时将这句成问题的话删去。基督教希腊文圣经的《新世界译本》便是以这两位学者所编纂的圣经版本为根据的。类似地,联合圣经会所出版的《希腊文新约》(1975年第三版)也将这句话删去。布鲁士·麦兹格(Bruce M. Metzger)博士评论这件事说:“委员会的大部分成员均同意,支持[将上述片语删去的]较短文句的外在证据有力可信;他们认为[“仍旧在天”]这句话只是一项注释而已,这反映出后来基督论的发展。”意思便是说,这句话看来是在较后时期由一个抄写员加进去的,也许在基督教已从非基督教的来源吸收了三位一体的教义之后。
因此,许多现代圣经译本有充分理由将这句话删去或将其转移到注脚中。这些译的一部分包括:《现代英文译本》(Today’s English Version),《河畔新约》(The Riverside New Testament),《新美国标准译本》(New American Standard),《修订标准译本》(Revised Standard)及摩伐(James Moffatt),古士必(Edgar J. Goodspeed),诺克士(R.A. Knox)及腓立氏(J.B. Phillips.)等人所译的译本。
◼ 保罗在罗马书1:25说有些人“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他所指的是犹太人抑或外邦人而言?
这段描述对犹太人与非犹太人均同样适用,因为两者都犯了这样的罪。可是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一章的论据是特别针对古代变节不忠的以色列人而发的。
受造的万物提出充分证据证明有一位全能的上帝和造物主存在。甚至外邦人崇拜与某种动物相若的偶像也是无可原谅的;但是上帝曾特别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拜偶像,因此他们更无可原谅。——罗马书1:18-23;申命记4:15-19;5:8,9。
可是,以色列人却时常不理会他们所知的关于上帝的真理,转而“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拜那造物的主。”(罗马书1:24,25)例如他们曾敬拜女神亚斯他录(由一个裸体而具有夸大的性器官的女性所代表)及金牛犊而犯罪。(列王纪上11:5,33;12:26-28;列王纪下10:28,29)这甚至诱使他们从事堕落的性行为及表现邪恶的品性。变节不忠的以色列人既然知道上帝对这些罪所定的公义典章,但却蓄意犯罪,他们显然是可憎的;他们急需对基督的赎价表现信心。——罗马书1:26-32。
“我们的上帝高居在天,随意行事。他们的神却不过是人用金银所造。这些神有眼不能看,有口不能言,有耳不能听,有鼻不能闻,有手不能感觉,有脚不能走路,有喉咙也不能发声。制造和敬拜神像的人,就跟它们一样愚昧无知。”——诗篇115:3-8,《当代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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