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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荣誉的方式结婚守望台1961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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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调查。在获得结婚证书之前按照政府的规定受血液检验和其他的体格检查乃是绝对应当的事。
19.为什么男女相方在决定结婚之前应该对彼此认识清楚?什么实际发生的例证可以表明这样行的必需性?
19 不要将任何事当作理所当然。要对事实认识清楚。这样你便不会像拉丁美洲一个献了身给上帝的女子一样在新婚之夜经历到恐怖而非极乐。这个女子在新郎的一位朋友鼓励之下同意和新郎结婚。当她后来发现她所嫁的男子竟是一个未经呈报的麻风病人而大吃一惊时,那已经是太迟了。由于将自己那可憎的疾病隐瞒起来,这个患了麻风的男子并没有表现基督徒的爱心。由于将那无辜的女子蒙在鼓里而促成这项婚姻,新郎的朋友也没有表现弟兄之间的友爱。当后来有人代这个婚姻失意的女子将这件事向社方申诉时,社方并没有办法帮助她摆脱因为没有在婚前调查清楚然后才作一项明智决定所造成的可怕后果。这是很不幸的一件事,因为疾病并不是圣经所容许的离婚理由,因此无法使人有再婚的自由而不致同时犯通奸罪。以这种盲目无知的方式缔结婚姻无疑绝不能促成和睦的婚姻关系。
20.在什么情况之下缔结婚姻会带来幸福的酬报?已婚者最好的指南是什么?
20 当一个基督徒怀着清楚的认识和本着清白的行为,并且以荣誉的方式缔结婚姻的关系时,这种结合会带来很大的喜乐,权利和幸福。这样的婚姻会为婚姻的创始者上帝带来荣耀。但是关于荣誉的婚姻所附带的各种重大严肃的责任,我们留待以后的几篇文章才根据已婚者最好的指南——圣经——作更详尽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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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经——出自上帝抑或出自人?守望台1961年 | 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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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经——出自上帝抑或出自人?
伪经究竟出自上帝抑或出自人呢?它是否“上帝所默示的”全部圣经的一部份而能够使我们“得以完全,豫备行各样的善事”呢?抑或它是使徒保罗曾经警告基督徒务要提防的“人为传说”和“世上小学”的一部份?事实到底如何呢?——提摩太后书3:16,17;歌罗西书2:8。
英文“伪经”(Apocrypha)一词的原意可以从耶稣对这字的用法看出来:“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被人知道的。”但随着时间的过去,这个字逐渐带有“出处可疑或作者不明的写作或说话”的不好含义。今日“The Apocrypha”[伪经]这个名词最常被人用来指罗马天主教会在它于1546年召开的特连特会议(Council of Trent)中宣称为圣经一部份的十一部后添的书,但这些书是有一部份人所不承认的。——路加福音8:17。
这十一部增添在圣经里的书是:托比记(Tobit),朱迪记(Judith),[所罗门的]智慧书(Wisdom [of Solomon]),教会书(Ecclesiasticus),巴录记(Baruch),玛喀比记上下,(1 and 2 Maccabees),以斯帖记附录(supplement to Esther)和加在但以理书里的三篇作品:三圣童之歌(Song of the Three Holy Children)苏珊娜与长老们(Susanna and the Elders)和巴尔和龙的毁灭(Destruction of Bel and the Dragon)。天主教的作者将这些书称为“经典后集”(deuterocanonical),意思即“次要[或较后]的经典,”以便和“经典原集”(protocanonical)有所区别。
伪经的历史
关于伪经各书到底是由什么人在什么时候写成的问题,现存的资料很少。现有的一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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