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重要到什么程度?
棒球员深知他该守的规则。他可以随意用棒,除非他的队长示意改变方式。但这场球赛在他看来是最重要的一场赛事,而他则肯定自己比队长更眼光独到。因此,虽然他受到指示用“短打”击球,他却做出刚相反的动作;他给那球重重一击,结果来个全垒打然后直入本垒,借此胜了这场比赛。棒球迷无疑向他欢呼喝采,但他却因违背队长而罚款一百美元。他学到服从比赢得一场比赛更为重要的教训。
此事发生于多年之前,自此之后还有其他球员为了种种理由而遭受罚款的处分。然而也许有人会问,因为球员赢得比赛而加以处分是否正当、公平和合理呢?不,球员受罚并非由于赢了比赛而是由于违命。倘若每个球员均可以任意而行,棒球运动便会变成什么样子呢?这样球队又怎能协调合作呢?此外,即使在上述的事例上,球手的判断可能真的较优,然而有多少次情形是这样呢?再者,谁能肯定球手若是服从球队就不会得胜呢?不错,有些人是受雇作指挥的,因为这正是他们最胜任愉快的事;而其他人则受雇来与他们合作。合作通常意味到服从,但上述的球员却未能做到这点。
“服从”一词使很多人听来感觉讨厌。有些现代新娘不愿在她们的结婚誓言中包括“服从”一词。想任意而行,“自行其是”的人可谓之数不尽。然而我们必须服从,生命才能开始与延续,怎会如此呢?在这方面我们均需服从自然的律则——例如地心吸力,因果关系,新陈代谢等等——才能继续生存。
我们不仅为了自己的益处需要服从自然的律则,也同样为了自己的益处必须服从人类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律法。无政府主义者想废除一切法律,然而这会导至何等混乱危险的情形!只看看设置在繁忙道路交叉点的交通灯这么简单的事好了。若没有交通灯,或汽车的驾驶人并不服从指挥,该地点的交通便会陷于不可收拾的一片混乱中,更不用说会有多少人由于意外而丧生。服从交通规则乃是一件重要的事,这是毫无疑问的!
或者请想想交响乐团的成员。乐团指挥可能是个天才,但倘若团员并不服从他,那又有什么用处呢?音乐家深知服从的重要性,因为他们的职业有赖他们切实服从乐团的指挥,音符及自己部门的首席乐手!对他们说来服从重要吗?当然重要!
我们还可以举出许多例证,但上述几件事应当足以强调在日常生活事务上服从的重要性。因此,上帝在他的道,他赐给人类作为‘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的圣经,里极力强调在属灵事务上服从的重要性乃是意料中的事。(诗篇119:105)事实上,“服从”一词在圣经中出现过160次以上,而且圣经提及上帝的诫命、律例、吩咐、判决和典章达数百次之多,这一切均要求爱戴耶和华上帝的人加以服从。圣经的第一本书,创世记,最初的几章透露世上所有的难题均源自我们的始祖未能服从上帝之故。——创世记2:17;3:11-19。
每个人类社会的事物本性显示,若要有秩序,协调与成就,各分子就必须彼此合作,而合作则涉及若干程度的服从。可是什么人作指挥和什么人要服从应由谁决定呢?既然上帝创造了地球及其上的人,而这些东西都是属于他的,他岂不有权要求人去服从他吗?事实既是如此,他也有权授权给一些人作指挥,并规定其他的人服从他们。这一切上帝均以明智、仁爱而非专横的方式去执行。
上帝的道吩咐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歌罗西书3:20)这岂不是一条仁爱及明智的诫命吗?的确是,因为父母不独将儿女带到世上来,此事本身使他们对儿女负有责任,父母也具有更丰富的经验,并有义务供给儿女食物、衣着、居所、教育、训练、宗教训导和娱乐。倘若儿女并不服从父母而与之合作,父母又怎能适当地履行这些责任呢?这正如乐团的指挥无法尽量发挥一首乐章,除非团员服从他而与之衷诚合作!
在人类活动的其他方面,上帝也规定个别分子要服从。举例说,家庭里若要有和睦、协调与快乐,在婚姻关系上就必须有顺服(以弗所书5:21-23);正义若要伸张,在市民与政府的关系上也需要顺服(罗马书13:1-7);仆人或雇员与雇主之间必须有顺服,工作才得以成就(以弗所书6:5-8);为了共同益处起见,小组的个别分子与监督或长老的关系上也需要有顺服。(希伯来书13:17)当然,这些顺服都是相对的,意即顺服只限于在不违反上帝诫命的范围内。——使徒行传5:29。
圣经所载的一件事表明上帝手下献了身的百姓在凡事上服从他是多么重要。以色列的第一位君主,扫罗王,曾受耶和华上帝吩咐对亚玛力人执行报应性质的处决,由于他们当以色列人在旷野之际,曾向其发动卑鄙的袭击。与上帝的训示相反,扫罗并没有杀灭亚玛力人的君王和牲畜。反之他以保留牲畜作祭物之用为借口。然而先知撒母耳对他说:“听命胜于献祭,顺从胜于公羊的脂油。……你既厌弃耶和华的命令,耶和华也厌弃你作王。”——撒母耳记上15:22,23。
服从重要到什么程度呢?的确非常,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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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撒母耳告诉忤逆的扫罗王说:“听命胜于献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