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总是适当的吗?
“你听见我的话吗?”母亲向正在走出门外的小约翰尼高声嚷叫。她不是要测验约翰尼的听觉。反之,她是要肯定约翰尼听她的话,在适当的时间回家。
诚然,听见与服从息息相关。因此,在圣经原文里,服从这个字与听见一词有连带关系并不足为奇。然而,我们应当听从谁呢?我们应当对所有要求我们服从的人都表现服从吗?服从总是适当的吗?
适当的服从
服从我们的造物主耶和华上帝总是适当的。身为我们的创造者及生命之源,耶和华有绝对的优先权可以要求他所造的生物服从他。(诗篇95:6,7)耶和华也可以凭着至高主宰的身分将权柄赐给符合他标准的人。这样,我们服从这些人也是适当的。在这样的人当中,我们首先要服从的是耶稣基督。自1914年以来,耶稣已成为上帝所任命的属天王国的君王,“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当]事奉他”。(但以理书7:13,14)此外,身为基督教会的元首,耶稣把权柄赐给其他的人。因此,我们服从这些副牧人也是再适当不过的事。——希伯来书13:17。
除此之外,耶和华也在家庭圈子内为服从一事定下了指导方针。儿女受到劝告“要在主里听从父母”,妻子则“当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以弗所书5:21-6:3)基督徒甚至受到提醒要“服从执政的和掌权的,听从他们”。(提多书3:1,《新译》)然而,在这一切事上,我们必须表现绝对的服从吗?这种服从总是适当的吗?
不适当的服从
当然,听从没有蒙耶和华授权的人可以导致灾祸。第一个男子亚当“听从”了夏娃,与她一起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创世记3:17)结果如何?“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罗马书5:19)听从错误的人导致多么悲惨的后果。
可是,听从有权位的人总是适当的吗?不然,如果这样的人试图以不敬虔的方式运用权力的话。例如,为了与听从“肉身的主人”的原则一致,我们会顺服雇主。但雇主若吩咐我们做一些与全能上帝的律法有所抵触的事时,那又如何呢?保罗接着所说的话指出正确的途径来:“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讨人喜欢的,要像基督的仆人,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以弗所书6:5,6)在另一个场合,彼得和其他使徒则说:“我们必须服从上帝为统治者,过于服从人。”——使徒行传5:29,《新世》。
同样的原则也对家庭适用。由于丈夫不认识上帝的命令,他也许反对妻子经常参加基督徒的聚会。假设丈夫向妻子施压力,甚至诉诸暴力——有时情形的确是这样——以期阻止妻子参加基督徒的聚会;那么,妻子应当怎样行呢?她若予以同意,就会危害自己及家人的灵性,从而失去享永生的希望了。既然妻子意识到没有人,甚至丈夫也非例外,有权推翻“不可停止聚会”这条命令,服从耶和华岂不是更好吗?——希伯来书10:25。
美代子的丈夫认为妻子把他赚得的钱“浪费”在参加他所不喜欢的聚会上。结果,他停止给妻子家用。美代子要步行一小时的路程才能抵达王国聚会所。
美代子有没有放弃?绝没有。她向耶和华祷告,并且分析一下自己的境况。美代子明白丈夫反对她的理由,于是决定找一份派报纸的工作。丈夫表示同意,只要美代子将收入的一半拨给他。
美代子再次向耶和华祷告,若是耶和华的旨意,就让她取得附近的报纸分派路线。以一般而言,人要花上一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取得自己所喜欢的路线。但出乎意外,仅在六个星期之内,美代子便取得靠近她家的报纸分派路线了。她意识到耶和华垂听了她的祷告,遂受到莫大的鼓励。她每天早上从四时三十分工作至六时。丈夫目睹这种情形,态度便逐渐改变过来而乐于与她合作。正如美代子这位经常辅助先驱的事例表明,你若在祷告中考虑及分析一下自己的情况,然后采取积极的行动,这样行必然会为你带来耶和华的祝福。
当然,不信的丈夫可能为了特别的理由要妻子错过一次基督徒聚会。也许丈夫这样行并非蓄意要破坏妻子对耶和华上帝的崇拜和事奉。明白事情所牵涉的原则能够帮助基督徒女子按照自己的特殊情况作出正确的决定。
试进一步考虑这件事,丈夫若不许妻子带儿女参加基督徒聚会,那又如何呢?作妻子的知道,即使丈夫不承认基督的首领权,他仍然是一家之主。(哥林多前书11:3)可是,妻子却关心她儿女的灵性福利,同时衷心渴望服从耶和华。要实践她在所有这些方面所负的义务无疑是对信心的一项考验。向耶和华祷告祈求所需的智慧和悟性会大有帮助。(雅各书1:5;腓立比书4:6,7)妻子若以机巧的方式与丈夫推理并且怀着温柔、安静的心使自己的谈吐得体,她也许能够解决这种进退两难的情势。——歌罗西书4:6;彼得前书3:1-5。
在日本大和,一位基督徒女子便曾面对这种情势。她的丈夫阻止她带三名儿女参加聚会。她可以怎样行呢?她在家里辛勤教导儿女,到儿女较年长而能够自行作决定时,他们就采取立场拥护耶和华,并且开始参加聚会。丈夫失勃然大怒,将他们全部逐出家门。
作妻子的找了一份工作,并且暂时在一位姊妹的寓所里住下。但她并没有就此了事。她经常回家为丈夫清洁房屋及烧饭。最后,过了大约一个月,丈夫把他们都接回家去,并且不再反对他们。这个女子紧守忠贞的途径为她带来了多大的奖赏!
‘试验受感示的言论’
基督徒小组中的权威又如何?既然居于负责职位的人是圣灵所任命的,而且他们根据上帝的话语提出劝告和警戒,我们可以肯定,服从基督徒组织所任命的权威是再适当不过的事。(使徒行传20:28;希伯来书13:17)但这并不意味我们只是服从这样的权威而全不考虑到他们所说的话。为什么呢?
使徒约翰提出这项劝告:“不要个个灵[“每种受感示的言论”,《新世》]都信,总要试验那些[受感示的言论]是否出于上帝。”(约翰一书4:1,《新译》)这不是说我们应当怀疑别人告诉我们的每件事。反之,我们应当记住保罗在加拉太书1:8所说的话:“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
向我们提出的资料与我们从‘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所受的教导有所不同吗?传播这项信息的人正在荣耀耶和华的圣名还是试图抬高自己?资料与圣经的全面教训一致吗?这些问题能够帮助我们“试验”任何听来有可疑之处的资料。圣经吩咐我们“要凡事察验,善美的要持守”。——马太福音24:45;帖撒罗尼迦前书5:21。
在这方面,一个饶有趣味的事例是士师基甸的经历。基甸为了确定耶和华会与他同在,遂作了一项试验。“我[要]把一团羊毛放在禾场上,”他对耶和华说。“若单是羊毛上有露水,别的地方都是干的,我就知道你必照着所说的话,借我手拯救以色列人。”耶和华照基甸的请求使事情发生后,基甸想获得进一步的保证,便说:“但愿羊毛是干的,别的地方都有露水。”——士师记6:37-39。
基甸是否过度谨慎或疑虑?显然不是,因为耶和华两次都应允他的请求,照他所求的去行。基甸希望肯定自己采取了正确的立场。既然基甸不像我们一样有上帝命人写下的话语,这便是他‘确定’事情的最有效方法。可是,他一旦获得了保证就绝对服从耶和华的命令,即使从人的观点看来,以300人对抗13万5,000人的大军简直与自杀无异。(士师记7:7;8:10)我们有表现同一的态度,仔细考查上帝的话语以求清楚明白上帝的旨意,然后便紧守遵行吗?
最明智的选择
耶和华绝不期望我们表现盲目的轻信。他也不希望我们对他的顺服有如兽类在缰绳或鞭子下服从驯兽者一般。由于这缘故,他告诉大卫说:“你不可像那无知的骡马,必用嚼环辔头勒住他。”(诗篇32:9)反之,耶和华赋予我们思想能力和辨识力。这样,我们可以明白事理而选择服从他。
在日文里,听闻(kiku)一词不仅含有听见与服从的意思,同时也含有判断事物的是非好坏之意。若有人向我们说话,最好以这种意义聆听。这样,我们的服从便不是盲从轻信而是自愿作出的选择。我们的天父耶和华上帝发言时,不论通过他的话语圣经抑或通过他的属地组织,我们更须聆听服从以证明自己是谦恭顺服的敬拜者。我们并没有忽视“你听见吗?”这项仁爱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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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当听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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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甸探知耶和华的旨意,然后切实遵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