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接获最佳的消息
罪人怎样才能被上帝视作正义而赢得永生呢?这个问题在公元第一世纪曾引起了激烈的辩论。你知道问题的答案吗?不论你知道与否,你都应该亲自读读使徒保罗在圣经的罗马书就上述难题所作的有力讨论。这样行可以帮助你了解存在于信心、行为、正义及生命之间的重要关系。
保罗与罗马人
罗马书是保罗于大约公元56年写给罗马基督徒的书信。他为何要写这封信呢?虽然保罗在公元56年仍未到过罗马,他却显然认识当地的多位基督徒,因为他在信中曾指名提及他们当中的多位成员。此外,保罗也切望到罗马探望当地的基督徒弟兄,希望给予他们鼓励和造就。看来他也打算在远赴西班牙从事海外传道旅行时以罗马为出发地点。——罗马书1:11,12;15:22-24。
可是,保罗写这封信的主要目的是要回答一个重要的问题:人怎样才能获得导致生命的正义?答案可说是最佳的消息。人根据信心才被算作正义。保罗在信中强调这点,并以之作为主题。他写道:“我不以福音为耻;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犹太人,后是希腊人。因为上帝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这义是本于信,以至于信。如经上所记:‘义人必因信得生。’”——罗马书1:16,17。
信心与律法
在第一世纪,并非所有人都同意信心乃是人被算作正义的基础。有少数大声疾呼的人坚持还需具备其他条件才行。他们认为,耶和华岂不是赐下了摩西律法吗?人怎能不服从这项受上帝感示的安排而成义呢?(请参阅加拉太书4:9-11,21;5:2。)公元49年,耶路撒冷的治理机构也讨论过基督徒是否需要谨守律法的问题。他们所得的结论是,接受好消息的外邦人无需受割礼,也不用遵守犹太律法的一切规定。——使徒行传15:1,2,28,29。
大约七年之后,保罗写信给罗马人,支持这项重大的决定。事实上,他更作了进一步的解释,指出不但外邦的基督徒无需遵守律法,甚至犹太人若光靠谨守律法也无法称义得生。
因信成义
你若将罗马书从头至尾读一遍,你会发觉保罗在确立他的论据时多么仔细审慎。他援引希伯来文圣经的许多经文作为佐证。保罗知道犹太人也许觉得难于接受他那受上帝感示的主张,因此他对他们说话时总是表现体贴和关怀。(罗马书3:1,2;9:1-3)可是,他却以清晰明确、无可反驳的逻辑去发展他的论据。
保罗在罗马书第1-4章开宗明义地指出一项真理,那便是,所有人都犯了罪。因此,人惟独凭借信心才能称义。诚然,犹太人试图借着谨守摩西的律法而成义,但却功亏一篑。因此,保罗直言不讳地说:“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他援引多节经文去支持这项不受欢迎的真理。——罗马书3:9。
既然“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称义,”那末,人有什么希望呢?上帝会因为耶稣所献的赎价祭物白白地称人为义。(罗马书3:20,24)若要从这项安排得益,人必须对这项祭物怀具信心才行。人因信称义这项教训是崭新的吗?绝不然。甚至在上帝尚未赐下律法之前,亚伯拉罕已因信称义了。——罗马书4:3。
确立了信心的重要性之后,保罗在第5章讨论到基督徒信仰的基础。这基础便是耶稣。他的正义作为抵消了一切对他怀具信心的人因亚当的罪所承受到的不利影响。因此,“因一次的义行”,而非借着服从摩西的律法,“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马书5:18。
回答异议
可是,基督徒若不再在律法之下,有什么可以阻止他们肆意犯罪,认为反正上帝的非配得仁慈会使他们称义呢?保罗在罗马书第6章回答这个异议。基督徒已对自己以往的犯罪行径死去。他们在耶稣里的新生命使他们有义务要抗拒自己肉体上的软弱。保罗敦促说:“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罗马书6:12。
可是,犹太人岂不至低限度应该谨守摩西的律法吗?保罗在第7章仔细解释情形并非如此。正如一个已婚的妇人在丈夫死后便不再受后者所约束,同样,耶稣的死亡已免去了相信的犹太人要遵守律法的义务。保罗说:“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在律法上也是死了。”——罗马书7:4。
这意味到律法有不妥之处吗?绝不然。律法是完美无疵的。难题是不完美的人根本无法完全遵守律法。保罗写道:“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不完美的人无法遵守上帝的律法到十全十美的地步,因此被律法所定罪。但值得庆幸的是,“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受膏的基督徒已被圣灵收纳为上帝的儿子。因此耶和华的灵会帮助他们战胜肉体上的不完美。“谁能控告上帝所拣选的人呢?有上帝称他们为义了。”(罗马书7:14;8:1,33)没有任何东西可以使他们与上帝的爱隔绝。
正义与血统上的犹太人
假若律法已非必要,以色列国又处于什么地位呢?许多有关以色列国复兴的圣经应许又如何?罗马书第9至11章解答这些问题。希伯来文圣经预言只有少数以色列人会得救。上帝会将注意力转移到其他国族之上。与此一致地,有关以色列得救的许多预言也会应验在基督徒会众而非血统上的以色列人身上。基督徒会众的核心是由一群血统上的犹太信徒所组成,但却由心地正直的外邦人加以补足。——罗马书10:19-21;11:1,5,17-24。
正义的原则
保罗接着在罗马书第12-15章说明受膏的基督徒能够以什么切合实际的方式在生活上行事与他们被称义一事相称。例如,他说:“要将自己的身体献上作为活的祭物,是圣洁而蒙上帝接纳的,凭着理智作神圣的服务。不要再仿效这个事物制度,反之要更新头脑而改变。”(罗马书12:1,2,《新世》)我们应该信赖行善的力量而非以恶报恶。使徒写道:“你不可为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罗马书12:21。
在保罗的日子,罗马是军事力量的中心。因此,保罗向基督徒提出明智的劝告:“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上帝的。”(罗马书13:1)行事与正义一致也包括基督徒彼此对待的方式。保罗说:“凡事都不可亏欠人,惟有彼此相爱要常以为亏欠;因为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
再者,基督徒必须体恤别人的良心而不应妄自论断人。保罗敦促说:“我们总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造就的事。”(罗马书14:19,《新译》)能够在基督徒生活的每一方面应用这项优良的劝告是多么美好的事!保罗接着在第16章以问候和一些富于鼓励、劝勉的话作为结束。
给受膏者和另外的羊
罗马书所讨论的题材不但对第一世纪的基督徒十分重要,对今日的基督徒来说仍是不可或缺的。对所有耶和华的仆人来说,正义和永生乃是他们亟需关注的事。诚然,罗马书是写给受膏的基督徒会众的,而今日大部分耶和华见证人均属于怀有属地希望的“大群人”阶级。(启示录7:9,《新世》)可是,这封书信对这些人也含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什么信息呢?
罗马书证明基督徒因信称义。对受膏者来说,他们的希望是要成为助理统治者,与耶稣一同在属天的王国里共事。然而,大群人也会被称义,但却像族长亚伯拉罕一样称义成为“上帝的朋友”。(雅各书2:21-23)他们怀着渡过大灾难的希望而称义,而这种正义也像受膏者的情形一样是凭着对耶稣的宝血怀具信心而获致的。(诗篇37:11;约翰福音10:16;启示录7:9,14)因此,保罗在罗马书所作的推理其实值得受膏者和另外的羊同样关注。书中优良的劝告对于所有渴望在生活上行事与称义一致的基督徒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
霍尔(Newton Marshall Hall)与伍德(Irving Francis Wood)博士合编的《生命之书》指出:“在辩据和教义方面,[罗马书]乃是保罗在上帝感示之下所作的教导的巅峰。他行文机巧得体,但却丝毫无损其权威性。……阅读这封书信的确可以使人获益良多。”何不亲自读读这本书呢?这样你便可以因其中有关“上帝[拯救]的权能”的“好消息”而欢欣快乐。——罗马书1:16,《新世》。
[第16页的附栏或图片]
“除了上帝所立的之外,就没有[世俗的]权威了。”这句话绝非意味到每个统治者都是上帝亲自设立的。相反,保罗的意思是,世俗统治者之能够存在全由于上帝允准的缘故。在许多事例上,上帝能够预知和预告某些人为统治者的出现,因此他们可说是“凭上帝站立在他们相对的位置上”的。——罗马书13:1,《新世》。
[鸣谢]
Museo della Civiltà Romana, Roma
[第17页的附栏或图片]
保罗劝勉基督徒说:“总要披戴主耶稣基督。”这话的意思是,他们必须紧紧跟随耶稣的脚踪,借着将属灵而非属肉体的事置于生活首位而效法他。这样,他们便‘不会为肉体安排,去放纵私欲’。——罗马书13:14。
[第17页的附栏或图片]
保罗吩咐罗马人要“用圣洁的亲嘴彼此问安”。然而,他并不是要在此创立一项新的基督教习俗或宗教仪式。在保罗的日子,在人的额上,唇上或手上亲嘴往往是向别人打招呼及表示关怀或尊重的方式。因此,保罗仅是提及他当日的一种流行习俗而已。——罗马书16:16,《新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