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基督徒该憎恨同性恋者吗?
1969年,英语有一个新词面世,就是“homophobia”,是用来形容人对同性恋者所表现的无理性憎恶或恐惧。虽然许多语言都没有表达这个意思的字眼,但古往今来,属于不同国家、说不同语言的民族都普遍对同性恋者嗤之以鼻。
可是近年来,许多人都认为,同性恋只是另类形式的性表现罢了。历史学者杰里·米勒最近指出,“有越来越多人要求大众认可和尊重同性恋者”。他说,同性恋者的“阵营不断扩大,宣称自己的行为是值得赞扬的,并且要求其他人也支持他们”。这种风气在西方国家尤其普遍。可是,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就算在所谓的开放国家,许多人仍然谴责和藐视同性恋行为。
同性恋者和被人怀疑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往往成为众矢之的,受尽别人的白眼和奚落,有些更遭受暴力的对待。甚至宗教领袖也对这些人怀有同样嫌恶的态度,有些甚至私下起来攻击他们。例如,最近希腊国家电台曾播出希腊正教会一名主教所作的评论,他说:“上帝会把同性恋者扔进烈火熊熊的地狱里永远焚烧,出自他们肮脏的口的尖叫声,会永远不绝于耳。他们变态的身躯会受尽酷刑的折磨。”这是实情吗?上帝对同性恋者到底怀有什么看法?
上帝的观点
圣经并没有吩咐基督徒要特别排斥和憎恨同性恋者,也没有指出,上帝会用烈火熊熊的地狱去惩罚同性恋者和其他生物。——可参阅罗马书6:23。
可是,创造主在圣经里明确定下若干道德标准,这些标准往往跟现代人对道德的看法大相径庭。圣经明令谴责同性恋、婚前性关系和兽交等。(出埃及记22:19;以弗所书5:3-5)上帝毁灭古代所多玛和蛾摩拉,都是因为这些堕落的事在城中大行其道的缘故。——创世记13:13;18:20;19:4,5,24,25。
有关同性恋,上帝话语直率地说:“这本是可憎恶的。”(利未记18:22)上帝向以色列人颁布的律法规定:“人若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他们二人行了可憎的事,总要把他们治死。”(利未记20:13)那些行兽交、乱伦和通奸的人都要受到同样的惩罚。——利未记20:10-12,14-17。
使徒保罗在上帝灵示之下指出,同性恋行为是“可耻的性欲”的表现,而且是“违反本性的”。他写道:“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性欲。他们的女子把合乎本性的用处变做违反本性的用处。男子也是这样,撇下女子本性的用处,男同男彼此贪恋,欲火焚身,做出猥亵的事来,就在自己身上,受到这种错谬行径所当得的十足报应。他们既然不肯确切地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着不蒙认可的思想,做出不该做的事来。”——罗马书1:26-28。
在上帝眼中,不论是同性恋、通奸、淫乱,全都是可憎的。圣经绝没有在这方面妥协让步,或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所以,真正的基督徒也不会为了迎合现代文化,或想受人欢迎,就贸然宽容圣经视为“可耻的性欲”,更不会支持提倡同性恋是正常生活方式的各种运动。
要“恨恶罪恶”
圣经劝勉说:“你们爱耶和华的,都当恨恶罪恶。”(诗篇97:10)因此,上帝要求基督徒恨恶任何违反耶和华律法的事。可能在有些人眼中,同性恋行为是比其他不道德的事更为可憎的,因为他们认为同性恋是反常的性变态行为。可是,基督徒该憎恨同性恋者吗?
诗篇执笔者在诗篇139:21,22就这事提出若干线索,经文指出:“耶和华啊,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们吗?攻击你的,我岂不憎嫌他们吗?我切切地恨恶他们,以他们为仇敌。”我们要是忠于耶和华和他所定的原则,就该切切恨恶那些故意反叛耶和华和跟他为敌的人。撒但和他手下的鬼灵肯定就是这些仇敌之一,有些人也很可能属于这类人之列。然而,基督徒却不能仅凭外表去判断人,因为我们无法鉴察别人的心。(耶利米书17:9,10)如果仅因为一个人行差踏错,我们就假定他已经无可救药,肯定是上帝的仇敌,那就不对了。在许多事例上,犯过者只是因为无知,不明白上帝所定的标准才犯错的。
所以,总的来说,基督徒不会轻率地憎恨别人。即使基督徒恨恶某些人的生活方式,也绝不会肆意伤害他们,也不会憎恨他们。相反,圣经劝勉基督徒要“同所有人和平共处”。——罗马书12:9,17-19。
“上帝是不偏心的”
不论人犯了什么不道德的罪,只要他真心悔改,耶和华都会宽恕他。耶和华绝没有把某种形式的不道德行为视作特别可憎。“上帝是不偏心的”。(使徒行传10:34,35)例如,请考虑一下公元1世纪哥林多会众的情形。使徒保罗写信给他们,说:“难道你们不知道,不义的人不能继承上帝的王国吗?不要受迷惑了。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通奸的、供人满足变态欲望的男子、男和男同寝的、偷窃的、贪心的、醉酒的、咒骂的、敲诈的,一概不能继承上帝的王国。”然后保罗指出,有些从前是淫乱者、通奸者、同性恋者和窃贼都被接纳成为哥林多会众的一分子。他解释说:“你们有些人以前也是这样的。不过,你们已经洗净了,已经被分别为圣了,奉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名,凭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称为正义了。”——哥林多前书6:9-11。
当然,耶和华绝不会容忍任何人持续不断地违反他完美的道德律法,他痛恨一些顽梗不化,漠视他命令的人。可是,他却让所有人有机会跟他和好。(诗篇86:5;以赛亚书55:7)既然这样,真正的基督徒就不该把同性恋者或任何人视为众矢之的,讥诮和奚落他们,倒要把这些人视为有机会成为基督门徒的人,以尊重和富尊严的方式对待他们。圣经说:“在我们的拯救者上帝看来,这是美好的,是可蒙悦纳的。他的旨意是要所有种类的人都可以得救,获得真理的确切知识。”——提摩太前书2:3,4。
基督徒乐于接纳悔改的犯过者
圣经多次表明,上帝是会宽恕人的,并指出,他是“乐意饶恕人,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有丰盛慈爱的上帝”。(尼希米记9:17;以西结书33:11;彼得后书3:9)圣经也进一步把上帝比作耶稣比喻里的浪子的父亲:他儿子离家到远方花天酒地,把父亲分给他的产业都花光了,最后醒觉过来,决心改邪归正,返回父亲家里。他父亲得闻儿子回来,就主动出去迎接他。——路加福音15:11-24。
犯过者是可以痛改前非的。因此圣经鼓励人要除去旧的品格,穿上新人,“在推动思想的力量上……更新”。(以弗所书4:22-24)那些行恶事的人,包括同性恋者在内,都可以在思想和行为上洗心革面。事实上,有许多人都成功地改过自新。a耶稣也曾向这些人传道,他们一旦悔改,他就接纳他们。——马太福音21:31,32。
基督徒乐意接纳悔改的犯过者。不论他们过往的行为怎样,只要他们不再做不道德的事,上帝就会宽恕他们,因为“耶和华善待万民;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诗篇145:9。
就算人仍然有同性恋倾向,只要他们愿意作出改变,基督徒随时乐意向他们提供属灵的协助。上帝也表现同样的爱心,因为圣经说:“我们还是罪人的时候,基督已经为我们而死;上帝凭此就向我们显扬自己的爱。”——罗马书5:8。
[脚注]
a 请参阅《儆醒!》1995年3月22日刊“我怎样才能摆脱这样的欲望?”一文。
[第14页的精选语句]
基督徒绝不会降低圣经对同性恋所定的标准
[第13页的图片鸣谢]
Pun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