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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样解决弟兄间的纷争?守望台1994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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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严重的争端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18:15-17。
如果一个犹太人(或后来,一个基督徒)跟另一个敬拜耶和华的人发生了严重纷争,他应该怎样处理事情呢?认为自己被开罪的人应当采取第一步。他要私下跟冒犯者谈谈这个问题。他若不试图找人支持自己的一方,他赢得弟兄的机会就较大;如果事情只是很小的误会,就更当是这样。如果只有与事情直接有关的人才知情,问题就会较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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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怎样解决弟兄间的纷争?守望台1994年 | 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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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过者有可能被开除一事,我们可以看出马太福音18:15-17的训示并不适用于轻微的冒犯。耶稣在这里所谈及的是严重的过犯,不过这类过犯是双方可以自行解决的。例如,过犯也许是诽谤,以致受害者的声誉蒙受严重损害。事情也许涉及金钱瓜葛,因为在接着的经文里,耶稣打比方论及一个不仁的奴仆,他虽然欠下主人一大笔钱,主人却免了他的债项。(马太福音18:23-35)一笔债项若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偿还,当事人也许只是周转不灵,因此双方可以很容易把问题解决。可是,如果欠债的人坚决不肯偿还债项,事情就可能演变成严重的过犯,显明欠债者犯了偷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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