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基督徒应该支持死刑吗?
“这是跟道德和伦理背道而驰的。”“这是公平正义的。”上述是两位教士的观点。两者都自称是基督徒,但观点却大相径庭。他们正在争辩今日的一个热门话题——死刑。报章引述他们的评论时指出:“各教派的领袖都纷纷为死刑一事争辩,他们都引证圣经的记载去支持自己的立场。”
有些人辩称,死刑有助保障无辜者,提高公平意识和遏止严重罪行。另一些人则坚称这是有违道德,是一种以暴易暴的卑劣手段;他们认为应当帮助罪犯改过自新,成为社会的可造之材。
在美国政治的舞台上,这个争论尤为炽热;宗教领袖也不甘后人。可是,你可能纳罕:‘圣经对死刑一事有任何论述吗?’的确有。
将“剑”授予人为的权威
在挪亚日子的洪水发生之后不久,耶和华上帝便重申人命是宝贵的,然后他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创世记9:6)当然,这绝不可以成为一项有仇必报的凭据;刚相反,这意思是上帝容许人为的权威确立起来,并且容许他们将杀人犯处决。
上帝在古代通过摩西传达给以色列国的律法规定,人若犯了某些重罪,就要被判死刑。(利未记18:29)可是,在公平审讯、提供目击见证人和遏止贪污等事上,上帝也定下律法。(利未记19:15;申命记16:18-20;19:15)执法者必须是一些敬虔、乐意对上帝负责的男子。(申命记1:16,17;历代志下19:6-10)借此可以防止人滥用死刑。
今日,地上没有任何政府好像古代的以色列国一样真正代表上帝作审判。但政府的确在许多方面担当有如上帝‘服事者’或代理人的角色。他们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和稳定,也为公众提供许多必需的服务。使徒保罗提醒基督徒必须顺服这些“在上的当权者”。然后他补充说:“但你如果作恶,就要畏惧了:因为他[政府]不是徒然佩剑的;他是上帝的服事者,是施刑的,要降烈怒给常常作恶的人。”——罗马书13:1-4。
保罗所谈及的“剑”象征政府处罚犯过者的权柄,包括施行死刑在内。基督徒会尊重他们所操的权柄,但他们应当设法左右政府执法的方式吗?
滥用“剑”
人为政府确实经常在执法时使用“剑”;但他们也必须承认有时会误用它。(传道书8:9)古代罗马政府便曾因使用“剑”判处一些无辜的上帝仆人而犯罪。施浸者约翰、雅各和甚至耶稣基督也是在这些牺牲者之列。——马太福音14:8-11;马可福音15:15;使徒行传12:1,2。
现代也有类似的事发生。耶和华手下许多无辜的仆人曾在不同的国家遭受处决。处决的手法包括枪毙、斩首、问吊和毒气室死刑等。这一切都是由政府“合法地”执行的,目的是要镇压基督徒。所有滥用权威的政府都必须向上帝交帐。他们负有多么沉重的流血罪!——启示录6:9,10。
真正的基督徒绝不想在耶和华上帝面前负上流血罪。因此,虽然他们尊重政府在使用“剑”方面所操的权柄,他们同时亦会提高警觉,留意执法者怎样滥用“剑”。这剑有时会被用作逼迫人的工具;而由于偏见的缘故,它也会被用来欺压人,但却又不适当地宽容另一些人。a因此,基督徒对于死刑这个争论应当有什么反应呢?他们应当卷入这些争论中及致力提倡改革吗?
基督徒的中立
真正的基督徒不会像本文起头所谈及的教士一样;刚相反,他们会将一项重要的原则紧记在心:耶稣基督曾吩咐他的跟从者要“不属世界”。——约翰福音15:19;17:16,《和合本》。
基督徒可以一方面服从这项命令,同时又卷入死刑的争论吗?显然不可以。这毕竟是一个社会和政治的争论。在美国,政党的候选人通常都会利用自己对死刑的立场——不论是支持抑或反对——作为竞选的重要政纲。他们激烈地争辩这个话题,然后利用通常会挑起的强烈感情去左右选民支持他们。
也许基督徒需要考虑的问题是:对于世界政府怎样运用“剑”一事,耶稣自己有牵涉入争论里吗?请记得,他的同乡曾极力怂恿他参与政治事务,但他却“单独退到山上去了”。(约翰福音6:15)由此看出,他尽量将事情交在上帝所允许的人,即政府,手中。
今日也一样,一般人会期望真正的基督徒不会牵涉入这个问题的争论之中。他们会承认政府的执法权力。但基督徒的服事者既然不属世界,他们就不会声言支持死刑,也不会提倡废除死刑。
刚相反,他们会将传道书8:4的话紧记在心:“王的话本有权力,谁敢问他说‘你做什么’呢?”不错,世界的“王”或政治的掌权者有权随自己的意思去执法。基督徒绝没有权谴责他们。但耶和华却有权,他也的确会这样行。圣经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到上帝的日子之上,届时他会为这个旧世界的所有不法事件及滥用“剑”的人和组织带来最后判决。——耶利米书25:31-33;启示录19:11-21。
[脚注]
a 例如,美国的监狱制度曾被人批评每年实际处决死囚的数目不及全数的百分之2。这些死囚大部分都是死于自然而不是由于被处决而死的。当局也被人指控对囚犯怀有偏见,因为统计数字显示,如果受害者是白人,谋杀犯被判死刑的机会较杀死黑人的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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