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同性恋——为何不可?
“我认为上帝并不真的介意我们的性癖好。他所关心的只是我们过怎样的生活。性并不是他所重视的。”——同性恋者圣经研究会成员。
有越来越多人接纳同性恋为可供选择的另一种生活方式。上帝同意这种见解吗?
虽然许多人对同性恋已改变了观点,有些人则还未决定,但圣经的观点却非常明确:“不可与男人苟合,像与女人一样。这本是可憎恶的。”(利未记18:22)没有辩解、没有妥协、毫不含糊——同性恋在上帝眼中是可憎的。a对生活在摩西律法之下的古代以色列人来说,同性恋的惩罚是处死。(利未记20:13)基督教来临之后,上帝对同性恋的谴责仍持续不变。——哥林多前书6:9,10。
上帝反对——原因何在?
可是,为什么上帝这么坚决反对同性恋呢?原因之一载于以赛亚书48:17:“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教训你使你得益处,引导你所当行的路。”这话出自宇宙自然法则的制订者之口。他对我们的身体、精神、感情和灵性结构知道得很清楚。他反对同性恋的另一个原因是,这种行为对人无益。查考一下使徒保罗写给罗马基督徒的信便足以证实这点。他写道:
“因此,上帝就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原来的性的功能,变成违反自然的功能;同样的,男人也舍弃了女人原来的性的功能,彼此欲火攻心,男人与男人作出可耻的事。他们这样的妄为,就在自己身上受到应该受的报应。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上帝,上帝就任凭他们存着败坏的心,去作那些不正当的事。”——罗马书1:26-28,《新译》。
请留意,圣经不但将同性恋称为“可耻的”,“妄为[的]”,“不正当的”,而且是“违反自然的”。关于这几节经文,英国教会的一项报告说:“保罗所谓‘违反自然’的意思乃是违反了上帝在创造人类方面所定的模式。所有同性恋行为均与上帝的创造计划背道而驰。”人类学家拉巴尔(Weston La-Barre)把同性恋描述为“破坏了自己和别人的基本生物天性。”这种说法与圣经里译作“自然”或“按照自然”的希腊原文意思一致。
“与上帝的创造计划背道而驰”的任何行动自食恶果(正如人类在环境方面的悲惨记录所表明一般)是不足为怪的。同性恋者‘在自己身上受到妄为当得的报应。’换言之,他们的性生活既越轨到变成违反自然,他们的生活是不获上帝嘉许的。此外,他们也可能由于性变态而染上恶疾。b
恶果
保罗同时说,同性恋者“彼此欲火攻心。”虽然在异性关系上,错误的思想也可以酿成错误的欲望,但看来在变态的性关系方面,欲火甚至更为强烈。《新闻周刊》有一篇题名为“危险的双重性爱生活”的文章说:“双性恋的男子和女子时常谈及与自己性别相同的人所经历到的‘兴奋’和‘不同的活力’。詹姆斯记得这种经历好像‘飘飘欲仙,令人陶醉,充满刺激’。由于欲火攻心,许多同性恋者拥有不少性伴侣(有些多至数百人),强烈的欲念驱使有些人一天作多次性活动,甚至和完全陌生的人性交。这样的杂交不但把疾病——例如肝炎——辗转相传,而且导致嫉妒、不安全和不快乐之感,与杂交的异性关系所造成的恶果无异。
人一经屈服于“私欲邪情”,就会受其奴役。(帖撒罗尼迦前书4:5)至什么程度呢?一个同性恋者论到爱滋病说:“即使面对悲惨、可怕的死亡,性冲动依然十分强烈。”这令人想起圣经的警告:“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们顺从身子的私欲。”——罗马书6:12。
既然性不道德大部分基于自我满足,它往往导致更加可鄙的行为。由于人类堕落的天性,一种行动一经变成惯事,刺激就变得越来越淡。是故,有些同性恋者遂进而沦为施虐受虐狂和从事其他恶行。c一本圣经评注声称,“这种卑鄙和不自然的情欲……使人的思想流于卑下,沉沦至兽性的程度;廉耻之心遂被破坏无遗。”一位圣经学者把同性恋列入“罪行一类,与理性、自然、自己和彼此的福利完全背道而驰。”
圣经的标准带来和平安宁
我们应该感激上帝,他没有改变他所定的标准去满足人的短暂喜好或变态情欲。正如他没有因为人的愿望就赞同人染污地球或说谎,他也不赞成同性恋行为,虽然许多人大力加以提倡。不论人鼓吹什么行径,耶和华的旨意是要我们尊荣他和造益自己。
令人欣慰的是,不少人已经弃绝同性恋的恶行,改弦易辙以求行事与上帝话语所载的“正道”一致。(提摩太前书1:10;哥林多前书6:9-11)正如一个已经改过自新的同性恋者说:“为我带来快乐的是,如今我享有一个无亏的良心,我知道自己现在所过的乃是取悦全能上帝的生活。”
[脚注]
a 同性恋的意思是与性别相同的人搞性活动。
b “男同性恋者遭遇到各种独特的医学难题,这些难题主要和他们的性生活有关。”(《对男同性恋者提供的健康护理》)难题包括肛门直肠念珠菌病、直肠和口腔淋病、性病性淋巴肉芽肿、毛滴虫病和鲍恩病。
c 《韦氏新大学辞典》把施虐受虐狂界定为“以肉体或精神痛苦加诸别人或自己身上所产生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