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观点
上帝喜欢看见我们受苦吗?
一个男子艰苦地背着沉重巨型的木十字架,鲜血从戴着荆棘冠的头上滴下来。他一拐一拐的步行穿过人群。到达“行刑”地点时,他将两手伸开,放在十字架上,有人将长长的钉子牢牢的钉进他的手里去。钉子刺穿皮肉时,他痛苦的在拼命挣扎。接着人们将十字架翘起,痛楚达到了巅峰。”根据《全景》周刊,一份菲律宾杂志报道,在菲律宾,这类痛苦的宗教仪式经常会在庆祝复活节的前一周举行。
以上描述的情景正是耶稣受难在现代的重演。但这个人所做的并非仅是戏剧中的一幕而已;相反,钉子、鲜血和他所受的痛楚,一一都是实实在在的。
在其他地方,人们往往可以在公开场合看见笃信罗马天主教的信徒鞭打自己,目的是想亲身体验基督受苦的滋味。为什么要这样行?有些人以为这样受苦可以产生奇迹,例如可以将自己患病的亲人医好。另一些人则以此作为补偿自己罪过的方法,因为他们以为除非流出自己的血,否则罪便不得赦免。《菲律宾人》一书解释说:“痛苦是洁净头脑和心灵的好方法。……犯过者会由于受苦而得以洁净自己的罪,也可摆脱各样的重担。”
可是,自我刑罚并非仅限于菲律宾的天主教徒。有许多不同地方的宗教信徒都以为甘心受苦会赢得他们的神的奖赏。
例如,佛教的悉达多·乔答摩为了寻求真理,他不惜舍弃妻儿,独自逃到旷野去,在那里过了六年禁欲苦行的生涯。他每日用多个小时来做一些艰辛痛苦的动作;之后声称有很长时间都是日啖一颗谷粒充饥而已。他变得瘦骨嶙峋,他说:“我的肚皮已贴着脊骨了。”可是,他这样自我虐待却丝毫没有得到任何启迪。
同样地,印度教的苦行僧也奉行多种不同的苦行,有时严厉到极端的地步,如臥在烈火中、凝望太阳直至双目失明、长时间单脚站立,或做其他带来痛苦的动作。人们将某些苦行视作伟大的德行,甚至可以保护一个城市免受仇敌入侵。
类似地,圣经谈及巴力的崇拜者“按着他们的规矩,用刀枪自割、自刺,直到身体流血”,却依然无法得到他们的神的垂顾。——列王纪上18:28。
“你要刻苦己心”
虽然耶和华曾吩咐他所拣选的国家说:‘你要刻苦己心’,意思一般是指禁食而言。(利未记16:31)这种禁食目的在于表示人对罪恶感到哀伤痛悔,或正处于忧伤的情况之下而实行的。因此,禁食绝不是一种惩罚自己的方法,而是要表示人在上帝面前卑屈自己。——以斯拉记8:21。
可是,有些犹太人误以为折磨身心到极度痛苦的程度是有价值的,上帝有责任为此报答他们。一旦未能如愿以偿,他们便狂妄地要求上帝给他们自以为应得的酬报:“我们禁食,你为何不看见呢?我们刻苦己心,你为何不理会呢?”——以赛亚书58:3。
他们其实大错特错了。适当的宗教禁食仪式绝不需要人刻苦禁欲,以饥饿折磨自己的身体,仿佛身体的痛苦或不适可以为他们带来若干赏赐似的。强烈的感情能使人减少饥饿的感觉。人若受着重大的难题困扰时,身体自然会失去食欲。禁食的人借此向上帝表明自己内心的强烈感情。
自我折磨是上帝喜悦的吗?
仁爱的创造主会因为看见世人虐待自己而感到快乐吗?虽然基督徒有时的确可能被迫要“与基督一同受苦”,但这绝非意味到他们要自找麻烦或要成为殉道者。——彼得前书4:13。
事实上,耶稣绝没有刻苦禁欲。宗教领袖们亦曾因为他的门徒没有禁食而向他大发怨言,他们甚至指控他“是贪食好酒的人”。(马太福音9:14;11:19)耶稣在凡事上都表现合理的态度,他绝不会要求自己或其他人行事超过合理的程度。——马可福音6:31;约翰福音4:6。
圣经绝没有提倡刻苦禁欲一事,也没有要求人放弃一切必需品或甚至舒适的生活以换取上帝的悦纳。请留意使徒保罗怎样论及这些苦行,他说:“这些规条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谦卑,苦待己身,其实在克制肉体的情欲上是毫无功效。”——歌罗西书2:23。
马丁·路得在作修士时曾实际苦待自己。可是,后来他却转而反对这样的行为,他认为这些行为其实鼓吹了一种观念:有两条通往上帝的路,一条是较高的,另一条是较低的。但圣经却指出使人得救的途径只有一条,那便是借着对耶稣基督和他的天父耶和华怀具信心。(约翰福音17:3)可是,有些人却将痛苦的宗教仪式视为自我救赎的方法。
《浅谈教会历史》一书就有关禁欲主义一事评论说:“支持禁欲主义是由于对人怀有错误的观念。因为修士们认为,人的魂跟肉体被锁在一起,犹如囚犯跟尸体被锁在一起似的。但这绝不是圣经对人的生命的解释。”不错,借着自我刑罚而可以取悦上帝的观念绝不是圣经的主张。这是源于诺斯替教的谬误道理,它认为所有跟肉体有关的东西都是邪恶的,所以为了得救的缘故,就必须极力折磨自己。
既然耶和华想我们快乐,事奉这样一位喜乐的上帝绝不是一件受苦的事。(传道书7:16)因此,圣经绝没有谈及甘心受苦是得救的方法。相反,上帝的话语清楚表明我们必须凭着基督的宝血,并且对之怀具信心,才能从罪中获得洁净。——罗马书5:1;约翰一书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