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统治权衡功过
第2部分:君王如星,兴起坠落
君主政体:受世袭的国家元首,例如君王或大帝所统治;王国:以君王或女王为首的君主政体;帝国:通常由多个国家、省分或民族构成的广大疆土,受一个单一主权所控制,通常以帝王为首。
“当暗拉非作示拿王。”在创世记14章开头的这句话,圣经首次用上“王”这个字。暗拉非是否正如有些人所称,是巴比伦著名君王汉穆拉比的另一名字,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确知的是,不论他的身分如何,人为王权的主张并非起源于暗拉非。在此之前数百年,宁录虽非以王为名,但已显然是一位君王,他是历史上第一位人为的君王。——创世记10:8-12。
诚然,我们没有与宁录王或暗拉非王有关的出土文物。《新大英百科全书》说:“恩麦巴拉加西(Enmebaragesi),作基什王,他是美索不达米亚最古老的统治者,关于他,有正确的铭刻可稽。”从美索不达米亚的古代城邦基什,演变出一个指统治者的苏美尔名词,意思是“大人”。恩麦巴拉加西统治的年代鉴定虽与圣经年代志稍有差别,但与圣经所承认的时期相差不远,更重要的是,人为统治的发源地与圣经所载的地点相同。
统一江山,以王为首
中国的商朝或殷代通常被认为开始于公元前第18和16世纪之间,虽然年代尚未确定。不论如何,君主政体乃是人为政府的最古老形式,这种政体也非常普及。
“君主”(monarch)一词来自希腊词语“蒙罗斯”(moʹnos)意即“独自一人”,和“艾基”(ar·kheʹ)意即“统治”。因此,君主政体是由一人独揽大权,掌管江山,作为国家永久元首,皇帝的话就是法律。他成为至高无上的一位。
君主政体通常被认为对统一多国很有帮助。教授中世纪欧洲历史的芒迪(John H. Mundy)解释,在中古时代,政治理论“辩称由于君主政体超越许多特殊政党,这种制度适合于具有不同和地方权益彼此冲突的广大地域。”这些“地方权益彼此冲突”的广大地域往往是军事征服的结果,因为众王无一例外是军事领袖。事实上,历史家沃伦(W. L. Warren)声称,在战争中胜利“通常被认为是成功的王权的第一准绳”。
因此,君主政体的统治方式有助于建立世界霸权,例如亚历山大大帝统治下的希腊帝国、凯撒统治下的罗马帝国以及近代的大英帝国等。后者在20世纪初期的全盛时代,以单一的政权统管了世上四分之一的人口及其四分之一的地域。
披着宗教外袍的君尊
古代许多君王自称拥有神权。正如历史家赛宾(George Sabine)指出:“以亚历山大为首,希腊诸王有名列入希腊各城市的神当中。神化了的君王在东方成了普遍的现象,结果罗马诸王也加以采纳。”他声称这种王权神化的信仰在欧洲一直“以一种或另一种形式出现,直至现代”。
在中、南美洲,阿兹特克和印加诸邦被认为奉行神圣的君主政体。在亚洲,直至1946年,已故日皇裕仁才放弃自称为太阳女神天照的第124代传人的名衔。
虽然未必所有君王均自称拥有神权,但大多数都保留君权神授的地位。君王与众不同,成为神在地上的代表,拥有祭司职任的特别恩宠。芒迪解释说:“君王本身就是祭司,这个古代主张盛行于西方,使君王成为教会领袖和教皇。”这种宗教观念“起源于君士坦丁的政教合一主张[公元第四世纪]以及教会同时吸纳新柏拉图学派思想。”在君王加冕时,来自宗教的祝福不但使君权尊严大增,同时也赋予他作王的合法地位。
1173年,英王亨利二世开始使用“上帝恩宠之王”的头衔。这种称谓导致后来君权神授的主张,意指君权是世袭的。看来君王出生时已蒙上帝恩选。1661年,法王路易十四把这项教义引申至极端程度,目的是要完全控制政府。反对者则被视为得罪他所代表的上帝。他夸称“朕即国家(L’état c’est moi)!”。
大约在同一时期,类似的主张在苏格兰抬头。那时詹姆斯六世正统治苏格兰,他就是后来于1603年登基成为英王詹姆斯一世的君王,他写道:“君王被称为神……因为他们在地上坐在神的宝座上,神和人的统治权都落在他身上。”我们不知道这种信仰影响詹姆斯下令把圣经译成英文到什么程度。但我们的确知道这件事的结果,《英王詹姆斯译本》仍然受基督新教广泛使用。
君主专制的时代
从中世纪初期以降,君主政体已成为典型的政府形式。诸王发展了一项不费力和方便的统治方法,那便是把权力授给显要的封邑地主。这些方法依次地建立了一项政治和军事制度,称为封建制度。在交换军事和其他服务方面,地主要付出他们的大片领地。可是随着封建地主的权力日益坐大,王国就有可能瓦解成为多个封建势力集团。
此外,封建制度剥夺了市民的尊严和自由。市民受军事地主所管理,市民对地主的收入要负主要责任。由于教育和文化的机会受到剥夺,“农奴很少有法律上的权利可以反对他的土地领主,”《柯利尔百科全书》说,“他非得地主同意不能结婚、不能把租赁权传给继承人或离开地主的田地。”
在君主专制制度中,统治的方法不一。有些君王封官给个别的人,在认为有需要时又可将之罢免。其他君王授权给当地政府,以习俗和社会压力施行统治。但这一切方法均有令人不满之处。可是,17世纪的作家,例如英国的菲尔默(Robert Filmer)爵士和法国的波舒哀(Jacques Bénigne Bossuet)依然拥护专制政体为惟一适当的政府形式。不过,它已余日无多了。
“诸神”变成傀儡
尽管一般人相信君主只对上帝负责,但日增的压力使君主要对人为法律、习俗和权威负责。到了18世纪,“君主把十七世纪以来的至高统治权巧立另一修辞学上的名目,”《哥伦比亚世界史》说,可是,它补充说,“在修辞学之下和背后,君主仍然执掌至高统治权。”然后它解释,“当腓特烈大帝自称为‘国家第一仆人’并且否认神授的君权时,他并未想到放弃权力。”
可是,经过1688年的英国革命和1789年的法国革命之后,极权主义的大势已去。逐渐地,君主专制被立法或宪法(或两者)赋予有限权力的虚君政体取而代之。历史家沃伦引述,与12世纪“王权仍然为君王所拥有,臣民要准备加以接受”正相反,今日大多数君主和女王的政权颇为有限。
当然,有少数君主依然操有颇大的权力。不过,其中多数已失去他们“神权”的光轮,并且安于作为傀儡的角色,权力中心人物,人民受到鼓励以之为精神效忠对象。虚君制只保留一人统治的统一特色,但同时把真正权力放在立法方面以排除它的消极影响。
虚君制的主张依然受人欢迎。例如近在1983年,尼泊尔国会领袖巴他拉(Krishna Prasad Bhattarai)在尼泊尔声称君主乃是‘对抗混乱的中流砥柱’,他说,‘君王是使全国统一所不可少的。’虽然1987年法国作过最后准备,庆祝法国大革命第200周年纪念,但仍有百分之17的人投票拥护恢复君主政体。一个拥王团体的成员说:“君王是惟一方法,可以统一这个被政治纷争分裂已久的国家。”
在同一年,《时代》杂志指出:“人民乐于对皇室效忠,这可能因为君主是这个世俗化时代最后的重要崇拜对象,是惟一具有神秘色彩而仍能激发信念的显要人物。既然上帝已死,那么只好女皇万岁了!”但后来它的观点较为现实,杂志补充说,“[英国]女皇的至高权柄大部分有赖于她那华而不实的虚有权力。”
有所欠缺
君主专制政体令人不满。就其本质而论,他们是不稳的,每个统治者迟早均会死去,必须由继承者取而代之,而继承者的获选往往是由于家系而非由于具有崇高道德或超卓才干的缘故。谁能保证儿子会和父亲一般贤良?如果父亲昏庸无能,他的儿子会比他较好吗?
同时,正如格鲁坦尼尔(Cristiano Grottanelli)指出,“储君的拣选”许多时“没有严格规定,因此在皇室家系的候选成员当中也许会出现角逐情况,一位君王死了之后通常出现一段社会(和天下)混乱时期,实际上和象征方面莫不皆然”。
由于身为统治者,君主专制政体的效果有赖于那位统治者的效果。他的才干和优点会从他的政府中反映出来,他的弱点、局限和知识贫乏亦然。即使贵族也是不完美的。暴虐的君王建立暴虐的政府,贤明的君王可能建立较佳的政府,但只有完美的君王才能建立人类所渴望和配得的政府。
议会政制或虚君制也有不足之处。在英国,我们在本世纪目击它那些并无实权的君主和女王眼巴巴地看着这个一度是世界最大和最强的帝国逐渐解体。
与众不同的星
君王如星,兴而又衰,只有一位是例外。耶稣基督论到自己说,我是“大卫的根,又是他的后裔。我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6)由于血统上是大卫王的直系子孙,耶稣有资格成为上帝政府的君王。既是“明亮的晨星”,耶稣也是彼得所说,那出现和导致天亮的“晨星”。——彼得后书1:19;民数记24:17;诗篇89:34-37。
鉴于种种事实,仰望那些坠落中的星——人为君主——的指引是何等不智!反过来,智慧能够帮助我们把希望寄托于上帝委派的君王耶稣基督之上,他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就是那[超乎所有属人君王而]独一不死的。”(提摩太前书6:15,16)他已经兴起在天上作隐形的君王,行将带来一个新世界的清晨。他是一颗星——一位君王——如今兴起了,而且永不会衰落!
[第27页的图片]
最贤明的人为君王驾崩时也要把政务交在未确知的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