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能体会人的供奉吗?
《儆醒!》杂志监香港通讯员报导
在香港,你若进入一个家庭,看见摆着食物的神台并非稀罕。有人每日都将食物献在神台上。也许平时仅是一碟果品,但有时却以整桌的筵席为祭。这些场合也许是有亲人病了或死去,或是岁令时节。
偶像崇拜在世上普遍得令人惊异。经常以食物献祭流行于日本、韩国、非洲、南美及其他地方。献祭的物品因地而异,视乎祖先所传下来的习俗与传统而定。
在香港的人很容易与此种行为接触。例如,有人探访一个家庭,主人意欲表示慷慨,或者会从神台拿下点食物来飨客。客人若稍为犹疑,主人也许会说:“吃点不妨。生果很新鲜;这是我今早刚买来的。”
你会怎样行呢?你认为吃这些食物会与你的宗教原则有所冲突吗?为什么要将食物供奉给偶像呢?这种行为起源于何时及何处呢?
古老习俗
用偶像作为崇拜并非新事。事实上,证据指出,崇拜偶像及以食物献祭大约四千年前在古代米索不达米亚已经流行。这种信仰认为偶像实际是,或至少代表,较高的权威,并且喜悦人将食物献上。有些人相信神祇能附在偶像之上,以致偶像本身便是‘神的身体’。
这种信仰一直延至今日。可是大多数人已不去思索为什么要献食物给偶像了。偶像崇拜者若被人问及何以要随从此项习俗,典型的答话是:“我仅是追随父母的习惯而己,我也不大清楚其中意义。”
献祭的方式并没有明文规定。既然如此,世代相传的口头传说岂不是很可能遗失了某些细节吗?千百年传下来的献祭方式岂不是甚至可能发生极大变异吗?历史事实表明的确如此。
献祭给偶像的背境
献祭给神祇曾一度以人为牺牲品。关于这种行径,《大英百科全书》评论说:“献祭,特别是以人作祭物,是在人死后立刻或较后的时间作的。目的也许是……以血或生人的性命来强化死者,好像以食物献给死者一般。”a
古代中国也有杀死敌人俘虏来祭神的事件。崇拜者相信这种属人的祭物可以安抚诸神。但此等行为并不限于中国。以上所引述的百科全书指出:
“据悉古代印度有以人为祭的习俗直留传至十九世纪末期;希腊人及罗马在此种行为方面不下于古代欧洲的野蛮民族。闪族人和埃及人,秘鲁人和阿滋特克人也杀人为祭;非洲,特别是西海岸地方,直至不久之前每年还有数以千计的人成为牺牲品;玻里尼西亚、大溪地和菲济都会是此种仪式的中心——事实上,要举出一个从未有此种事发生的地方并不容易。”
中国的王朝久己禁止杀人为祭。此举因而变为仅用食物或香烛供奉偶像。可是有人会问,倘若偶像在古时要求以人为祭,何以现在又不然呢?当统治者禁止以人为祭时,偶像的欲望和需要也随之变更吗?偶像是否真有感觉或欲望呢?你以为偶像真的能够体会祭物吗?
能表示赏识吗?
显然偶像并没有吃掉所献的食物,因为食物在后来还是由崇拜者或别人吃去。有人说偶像不必吃东西,因为它维生有术,但他们却声称偶像能体会崇拜者的心思与敬虔。但这种赏识以什么来表示出来呢?
偶像通常是从商店买来的,也许就在离家不远之处。你相信偶像一经被带入家中就会有神附着吗?若然,为什么这个神不会借着烧去一点食物或别的行动来表示体会崇拜者的敬虔呢?
偶像无法做出任何行动。除了形状不同之外,偶像其实与别的木头或金属毫无分别。这岂不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吗?许久之前圣经记下一段话论及一名偶像崇拜者砍下树木:“他自己取些烤火……他把一分烧在火中,把一分烤肉吃饱。自己烤火说:‘阿哈!我暖和了。我见火了。’他用剩下的作了一个神,就是雕刻的偶像。他向这偶像俯伏叩拜,祷告它说:‘求你拯救我,因你是我的神。’”——以赛亚书44:15-17。
把一块木头或金属视为神岂不是毫无用处吗?它怎能体会人所供奉的祭物呢?圣经同时解释说:“他们的偶像是金的银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却不能言;有眼却不能看;有耳却不能听。有鼻却不能闻。有手却不能摸。有脚却不能走;有喉咙也不能出声。”——诗篇115:4-7。
事实的真相是,偶像绝对无法帮助人。它们是没有生命的东西。为什么要信赖它们呢?它们无法体会人所献的供物,也不能造益于人。
谁能表示体会?
你若看见一个美丽的象牙雕刻,手工和设计精致非常,你会赞赏谁呢?你会赞美雕刻品抑或雕刻者?谁能体会你赞美的言辞?只有雕刻者才能够岂不是吗?
偶像不论以什么物质制成,物质并不能自我创造。制造偶像的人也不能创造物质。反之,地球上的一切物质都是起源于全智的造物主;他在地球上造出无数的东西与无限的美丽。因此你认为我们应该崇拜什么——受造之物还是造物之主?
明智之举是崇拜造物主。圣经告诉我们,他的名字是耶和华。(诗篇83:18)圣经解释什么祭物为他所喜悦,说:“常常以颂赞为祭,献给上帝,这就是那承认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记行善和捐输的事,因为这样的祭,是上帝所喜悦的。”耶和华上帝赏识这些美好的祭物。他对献上这种祭物的人提出“救恩”的应许,即永生的奖赏。因此,崇拜耶和华是多么明智!——希伯来书13:15,16;6:9-12。
对献祭给偶像的态度
那末,你所探访的人着对你表示慷慨,从神台上取点食物来奉客又如何呢?吃这些食物是不对的吗?
在第一世纪的习俗是,偶像崇拜者吃祭过偶像之物便表示对偶像怀有敬意。当吃的时候,崇拜者不啻与偶像的代表的魔神一同进食。(哥林多前书10:18-22)因此圣经对基督徒的训示是:“要禁戒祭偶像的物。”作为耶和华的崇拜者,若怀着参与偶像崇拜的意念来吃祭过偶像之物便是不对的。——使徒行传15:28,29。
可是,有些人从神台取点食物来奉客也许并未想到偶像和对它的崇拜。这会造成任何差别吗?关于这种情况,圣经评论说:“论到吃祭偶像之物,我们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上帝只有一位。”因此“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哥林多前书8:4-13。
是故,虽然在这种环境下吃那些食物也许没有什么不对之处,但是我们应该考虑到吃喝是否会影响别人的问题。基督徒永不应让别人认为他在崇拜偶像上有分。因此他可能明智地不吃以免给人以错误印象,或者使别人跌倒。——哥林多前书10:25-29。
崇拜没有生命的偶像永不能带来任何益处。它们既无思想也无感觉,并不能体会人所献上的供物。值得庆幸的是,永生的上帝耶和华却真正能够体会我们所献的祭物,而且他会“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6。
[脚注]
a 第十一版,第23卷,983和9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