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运动与宗教——有冲突存在吗?
“古代最后一次奥运会在公元393年举行。翌年罗马皇帝狄奥多西就下令禁止举办奥运。”(《奥运历史》,梅西纳斯[Messinesi]着)何以这位“基督教”皇帝要禁止奥运呢?原来他要在帝国全境消除所有的异教活动。可是,为什么奥运被视为异教的活动?
作家梅西纳斯补充说:“据称在祭祀[希腊的神]宙斯时……一位祭司拿着火炬站在竞技场的一端。崇拜者当中的运动选手们……奔向竞技场一端祭司所在之处……[胜利者]获得特权在祭坛上点火焚烧祭牲。祭坛的火焰在运动会举行的整个期间均含有象征性地燃着。……这部分的仪式已由现代奥运会复兴过来。”
奥运的异教起源在若干方面存续至今日。奥运火炬是在希腊奥林匹亚的圣森林中太阳光线聚集的一点上点燃的。女祭司长和多名女祭司参加举行这种仪式。圣火于是从奥林匹亚带到举行奥运的城市。数以百万计的人从电视和收音机追随圣火的行程。圣火的最高潮是在它被人带到奥运会场把奥运会的长明火焰点燃的刹那。
历史家梅西纳斯解释说:“在所有仪式当中,感人最深的无过于来自奥林匹亚的圣火。……它把奥运的举行与多个世纪以来奉为神圣的宗教表现结合起来。”(楷书本刊自排。)现代奥运创办人郝伯丁男爵所说的话可以证实这项见解,他在逝世前一年声称:“我认为在着手复兴奥运时试图把宗教意识恢复过来是对的。”——楷书本刊自排。
甚至观察一下在洛杉矶举行的奥运会也可以看到各项仪式带有类似宗教的气氛——主办国演奏国歌,奥运旗帜飘扬,奥运赞歌高唱。鉴于这一切,基督徒对奥运会应有什么看法呢?此外,基督徒应受什么理想所引导?‘非胜不可’?抑或仅是参加就已带来奖赏?
圣经中的运动
任何人若读过基督的使徒彼得和保罗的写作,无疑都可以看出他们对当时的运动有相当认识。例如,保罗对熟知科林斯运动会竞技情形的哥林多人提出劝谕说:“岂不知在场上赛跑的都跑,但得奖赏的只有一人?你们也当这样跑。……他们不过是要得能坏的冠冕[会枯的叶冠,《菲腊氏译本》],我们却是要得不能坏的冠冕[不朽的永恒冠冕]。”——哥林多前书9:24,25。
保罗实际上是说在运动中‘非胜不可’吗?绝不然。他的意思是说,俗世的赛跑者当中只有一位获得首奖——但基督徒的赛跑却是人人都可以获得首奖。因此参赛者应以赢得奖赏为念!
彼得也提及过得胜者的冠冕。两位使徒都知道各种运动会所颁发的冠冕——奥林匹克竞技会所颁的野橄榄叶冠,毕菲安竞技会的桂冠和科林斯竞技会的松冠。这些冠冕都是日后能坏的。但彼得对基督徒的长老们推荐“永不衰残的荣耀冠冕”。——彼得前书5:4。
因此要点显而易见——运动所得的荣耀是短暂的、倏忽的。难怪保罗可以说:“操练身体,益处还少;唯独敬虔,凡事都有益处,因有今生和来生的应许。”(提摩太前书4:8)他清楚表明身体有些操练或运动是有益或有若干价值的。但基督徒不应以运动来打消或取代通过基督对上帝所作的事奉。在基督徒生活上应该居于首位的乃是上帝的王国而非运动。(马太福音6:33)倘若思想变成堕落或腐化,练成了运动员的体格又有什么好处?或者一个人若由于参加属于异教的运动而变节背教又如何?(哥林多后书6:14-17)这样的危险也存在于今日。现代的运动哲学在许多事上有损基督徒的原则和理想,实践这样的哲学的人亦然。怎会如此呢?
不是要非胜不可
今日的运动产生了许多强大的压力。例如,有人以巨额的金钱公开或秘密地给与各类运动的选手。不久之前,美国一位足球选手签署了保证可得4,000万美元的合约。为了这么巨额的金钱,甚至较小额的金钱,选手必须不负所望——赢得胜利。他必须能够吸引支付现金的大众和电视广告主。
这些运动健将乃是无数儿童和青年的偶像和典范。他们那种咄咄逼人的好胜态度渗透到参加运动的较低阶层。例如“好人落后”这句话便反映出大多数现代运动对人们所产生的不良心理影响。
这句话暗示若要成为得胜者就必须残酷无情。若说这种态度甚至已蔓延到学校的水平亦非过甚其词。加拿大足球联队的前任选手麦克默特里(John McMurtry)写道:“随着我从中学进至大学以至专业球队,我的身体逐步和无情地逐块被拆开来。……据称粉身碎骨乃是足球的目的,正如战争的目的是要杀人和伤人一样。……竞争剧烈而有组织的伤人乃是我们的生活方式的主要部分,而足球可说是反映出整个过程的一面较清晰的镜子:它是一种多姿多采的寓意剧,向我们表明粉碎汝邻是多么令人兴奋和富于酬报的事。”
可是,基督徒的模范,耶稣基督,却劝谕他的跟从者说:“当爱[邻]人如己。”“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马太福音19:19;7:12)在今日的多项运动中不惜代价务求取胜的驱策力量显然与基督的教训无法相容。一个平衡的人无需每次都非胜不可才能享受对运动的健康参与。有些人也许感到难以了解这个道理,但这无疑是焦点何在的问题。运动应该是增进健康、松弛紧张的消遣。的确,在一般业余运动员看来,参赛的本身就能带来满足。否则,倘若只有小撮胜利者获得满足,又怎么会有数以千计的人参与运动呢?大多数人都知道自己不能获胜。对许多人来说,他们的乐趣在于有分参与赛事和跑至终点。
竞争的精神导致分裂、骄傲和自夸。失败者的尊严并不受尊重。由于这种属世的精神,基督徒不愿参加竞争性的球队,甚至在他们自己当中也不愿如此行。基督徒小组也不愿和别的小组在任何运动中彼此争胜。要记得,不论流行的想法如何,取胜并不是一切。正如米切纳写道:“比赛失败并不等于死亡。不能赢得第一并不会使我成为较劣的人。”
比运动方面的任何成就远较重要的是我们作为基督效法者所培养的各种美德。在运动方面击败别人并不会使我们成为较好的人。也许反会成为较劣的人,正如使徒保罗劝诫我们说:“我们绝对不可骄傲,不可彼此激怒,互相嫉妒。”“每一个人都应该省察自己的行为,如果有好行为,他可以引为光荣,不需要跟别人的成就相较量。”——加拉太书5:26;6:4,《现译》。
[第26页的图片]
奥林匹克的异教仪式在现代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