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统治权衡功过
我们真的需要政府吗?
无政府:没有任何形式的政治权威,导致一个由个别的人组成而没有政府的社会,这些人声称自己完全自由。
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一切形式的人为政府都注定是不稳定而常有变动的。据一位作者说,亚里士多德声称“一切政权的稳定性都被时间的侵蚀能力所腐化”。
鉴于这些情形,难怪有些人提倡完全不要政府,或至少尽量减少政府的管理。但提倡‘不要政府’其实就是要求无政府(英文anarchy)。这个字词来自一个希腊字,意思是“没有统治者”。
法国政治作家蒲鲁东(Pierre-Joseph Proudhon)在1840年,也就是整整150年之前,运用“无政府”一词。但无政府主义哲学却在200年前已由英国人温斯坦利(Gerrard Winstanley)清楚概述出来。正如《新大英百科全书》解释道:“温斯坦利定下了若干概念,后来成为无政府主义者的基本原则:权力使人腐化;财产和自由势不两立;权威和财产合起来就是罪恶之父;惟独在一个没有统治者的社会里,人人分担工作,分享成果,人才能够自由快乐,不用按照上头加诸他们身上的法律行事,而是按照自己的良心行事。”
但经验岂不是告诉我们,每个团体都需要有一个架构,以便在其中运作吗?《世界书籍百科全书》指出:“从最早的时期开始,某种形式的政府都是每个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解释道:“每群人——从家庭到国家——都有行为规则支配其中成员的生活。”不然群体又怎能够达成目的,造益所有成员呢?
因此,大部分人都很容易接受这个见解,认为某些机构有权行使权威,为了大众的好处而作出决定。如果没有政府为社会作出决定,人人就会听命于自己的良心,就像温斯坦利所主张的一样。这会促进团结吗?抑或很可能每个人都倾向于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致常常妨碍别人享有同样正当的权利?
在无政府方面所作的实验根本无法改善人类的命运。20世纪的恐怖主义者力求使社会不稳定,决心要毁灭他们认为正在毁灭他们的东西。但这样做并没有使情形有任何改善。
简而言之,‘无政府’只会引起混乱而已。因此,问题并非是‘要不要政府?’而是‘哪种政府才能达成最好结果?’
人为统治的起源
人受上帝统治乃是六千多年前上帝为人类在伊甸园里所立的原本模式。创造者强调人类需要倚赖他,倚赖他对事情的指引。这与后来圣经所宣述的原则一致:“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脚步。”(耶利米书10:23)或者正如一句中国箴言所说的一般:“若无天助,寸步难行。”
可是第一对人类却有不同的想法。他们选择‘不靠天助’而行,最后被迫行出上帝赐给他们的乐园。后来,人类家庭越来越大,人也越来越需要有政府管理他们,以求在这个安排之内确保和平秩序。人一旦弃绝上帝的统治,人为统治就必须取而代之以填补真空。——创世记3:1-5。
全都相似——却各有不同
从这个不利的开始起,人类政府采取了许多形式。不论政府的形式非常简单抑或极端复杂,一切人为政府都有若干相似之处,以下是其中一二:
政府照顾治下臣民的需要。政府若没有这样做就失去合法地位了。
政府制定行为的准则。臣民若不遵从这项准则,就会招致刑罚。这项准则由规例、法律,以及多个世纪以来逐渐形成的传统所构成。大部分公民都服从这套行为准则,原因可能是:他们看出遵从准则的益处,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由于同辈压力而这样做,或因为他们若不这样行就会受罚。
政府执行立法、行政、司法服务。政府运用某种有组织的体制这样做。政府制定法律,主持公道,执行政策。
政府与商业世界维持巩固的经济联系。
政府也往往与某种形式的宗教携手合作,有些关系较为紧密,有些关系较为疏远。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使自己的统治享有某种合法地位——‘得蒙上天祝福’——这是在其他方面得不到的。
当然,政府也各有不同之处。政治科学家把政府区分、归纳为许多类。《新大英百科全书》写道:“例如,古典的区分法是按照统治者的数目把政府分类——一人统治的政府(君主制或君主专制)、少数人统治的政府(贵族政治或寡头政治)、许多人统治的政府(民主政体)。”
有时,政府按照以下的因素而分类:政府的关键机构(议会制、内阁制)、政治权力的基本原则(传统政治、神权政治)、经济架构、运用或滥用权力的方式。这本参考书同时指出:“这些分类原则虽然没有一个能综合全面,却各有其长处。”
不管我们把政府怎样分类,最要紧记的是,各种形式的人为统治——无一例外——都被称在天平里权衡功过。这对我们所有人都会有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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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到至今仍然统治的政府权威,使徒保罗写道:“人人都应该顺服较高的权威。”(罗马书13:1,7,《新世》)因此,只要不违反至高上帝的律法,基督徒就会遵从圣经的指引,本着良心服从当地的一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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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必须有政府以防止混乱——就像需要交通管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