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魔的筵席”与“耶和华的筵席”的对照
“你们不能喝耶和华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你们不能吃‘耶和华的筵席’又吃鬼魔的筵席。”——哥林多前书10:21,译自NW。
1.为什么圣经将耶和华的祭坛称为一桌筵席?他怎样斥责那些在这筵席上司侍奉之职的人?
圣经将上帝的祭坛称为一桌筵席,因为坛上所献的祭物有如筵席上的食物一般。(以西结书41:22)因此在这筵席上司侍奉之职的乃是祭司:“以色列人走迷离开我的时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孙仍看守我的圣所,他们必亲近我,事奉我,并且侍立在我面前,将脂油与血献给我,这是主耶和华说的。他们必进入我的圣所,就近我的桌前侍奉我(以西结书44:15,16)耶和华曾斥责一班失职的祭司说:“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么?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么?……万军之耶和华说……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玛拉基书1:7,8,11,12。
2.为什么祭司应该证明自己是圣洁的?祭物必须怎样才会蒙耶和华悦纳?
2 将食物献在上帝的坛上的祭司们必须具有洁净的生活习惯:“他们应该向他们的上帝证明自己是圣洁的,并且不可亵渎他们的上帝的名,因为耶和华的火祭,他们的上帝的食物,是由他们呈献的,他们必须证明自己为圣洁。”“祭司必须使其在坛上生烟,作为用火献给耶和华的食物。”在耶和华的坛和筵席上献作祭品的食物必须是完整无疵的才能蒙上帝悦纳。——利未记21:6,21;3:11,译自NY;22:21,25。
3.“魔鬼的筵席”是什么?什么人曾被引诱去向他们献祭?
3 鬼魔的筵席就是人用来献祭给他们的祭坛,鬼魔乃是一些隐形的邪恶灵体,古代的以色列人曾屡次受引诱去献祭给他们。“他们不将祭物献给上帝而献给鬼魔,给一些他们以前不认识的新兴的神。”他们“把自己儿女祭祀鬼魔,流无辜人的血,就是自己儿女的血,把他们祭祀迦南的偶像,那地就被血污秽了。”——申命记32:17,译自NW;诗篇106:37,38。
4.第一世纪的基督徒遭遇什么考验?当时的治理机构对问题作了么决定?
4 在公元第一世纪中,生活在异教流行的地区裏的基督徒在关于献给异教神祗的牲畜的问题上遭受一个考验。当时的异教徒将牲畜献在偶像的祭坛上;祭物的一部份归于事奉偶像的祭司们,共余的则由献祭者在庙裏或携回家中分食。但是,为了经济上所需或谋利之故,有些人将祭肉交给市场上的肉商代售。因为这些祭肉曾经被人献给偶像和偶像所代表的魔神,所以以色列人将其视为可憎的污秽之物,是不宜充作食用的。对于这件事,一般成为基督徒的外邦人应该怎么办呢?第一世纪基督徒组织中的治理机构于是召开会议去商讨这问题,随后决定“有几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并勒死的牲畜和奸淫。”——使徒行传15:22-29。
5.保罗劝告基督徒不要吃什么食物?为什么这是为了其他的弟兄的缘故?
5 在信奉异教的希腊古哥林多城裏有一个犹太人的会堂,由于保罗传道的结果,其中一部份人,包括会堂的主持人和他的家族,变成了基督徒。其他许多的哥林多人也信奉了基督救,哥林多城裏有一个肉市场,其中有曾被献作祭物的肉类出售,使徒保罗在他写给哥林多城的基督徒的第一封信中,从第八章开始,有“论到吃祭偶像之物。”他劝人不要吃这种祭物,以免引起一些尚未具有适当的知识和了解的基督徒震惊,或致使他们作下一些违背他们的良心的事。“若有人见你这有知识的,在偶像的庙裏坐席,这人的良心若是輭弱,岂不放胆去吃那祭偶像之物么?因此,基督为他死的那輭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识沉沦了,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輭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哥林多前书8:1,4,10-12。
6.除了良心问题之外,这件事还牵涉到什么?为什么成了圣洁的基督徒应该避免这种危险?
6 但这件事所牵涉的并不只限于良心问题。由于吃献给过偶像的祭物,食者其实冒着犯拜偶像罪的危险。为了劝戒基督徒不要以这种方式犯拜偶像的罪,使徒保罗指出一件事实,即当时那些成了圣洁的基督徒都有份参加“主的晚餐”,即每年一度纪念主耶稣受难的仪式。——哥林多前书11:20。
7.因此使徙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6-22论及主的晚餐时说些什么?
7 保罗的论据将主的晚餐的意义表明出来,我们只要听他说下去便可以了解这件事的真谛,他说:“这些事都是我们的鉴戒,叫我们不要贪恋恶事,像他们那样贪恋的。也不要拜偶像,如经上所记:‘百姓坐下吃喝,起来玩耍[在金牛犊之前]。’我们也不要行奸淫,像他们有人行的,一天就倒毙了二万三千人。……我所亲爱的弟兄阿,你们要逃避拜偶像的事。我好像对明白人说的,你们要审察我的话。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我们虽多,仍是一个饼,一个身体,因为我们都是分受这一个饼。你们看属肉体的以色列人,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么?我是怎么说呢?岂是说祭偶像之物算得什么呢?或说偶像算得什么呢?我乃是说,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我们可惹主的愤恨么?我们比他还有能力么?”——哥林多前书10:6-22。
8.为什么基督徒最好避免到崇奉偶像的庙宇里进食?若一个基督徒弟兄指出席上的肉类是献给过偶像的,为什么最好也不要吃这肉?
8 因此基督徒最好不要到祟奉偶像的异教庙宇裏吃刚刚献给过偶像的祭肉。为什么呢?为了避免引起了解不清楚的旁观者误解,以为吃祭肉的基督徒是在崇拜偶像,同时也为了避免对偶像崇拜届服妥协的危险。关于在肉市场上出售的祭肉,保罗接着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主。’若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一个良心软弱的基督徒弟兄而非不信的主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向上帝]谢恩而吃[祭肉],为什么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书10:25-31。
与鬼魔相交
9.人若吃祭肉以尊崇鬼么,他实际所行的是什么?保罗从以色列人的献祭之举援引什么例证以充说明?
9 当一个人吃献过给偶像的祭肉而心裏怀着以这种方式尊崇偶像的念头时,他实际上是做着些什么呢?他在吃着鬼魔的筵席;他使自己成了鬼魔的同道中人,与鬼魔相交。怎么会这样呢?请再查阅一下上段所引的经文(哥林多前书10:18-21),你就会留意到使徒保罗用以往的以色列人作为例证,问道:“那吃祭物的岂不是在祭坛上有分么?”当时吃祭物的不仅只限于祭司,同时也包括献祭的以色列人,关于这些祭司,保罗在前一章问道:“你们岂不知为圣事劳碌的,就吃殿中的物么?伺候祭坛[耶和华的筵席]的,就分领坛上的物么?”(哥林多前书9:13)可是,当以色列人献平安祭,或称交谊祭(communion sacrifice),时,他们也吃祭品的一部份。(利未记7:11-37)祭司将交谊祭的血洒在耶和华的坛上,脂油则在祭坛上烧去,作为耶和华在祭品中直接得的份。这些脂油乃是他的“食物。”(利未记3:11;7:14,22-26;9:18-20;17:5-7;21:6;22:25)作交谊祭的牲畜的胸和右腿归于主持献祭的祭司。(利未记7:28-36;9:21;10:14,15)剩下的祭肉则让献交谊祭的以色列人分食。——利未记7:15-21;19:5-8。
10.由于分食交谊祭,以色列人对上帝具有些什么?因此我们对于这种祭的名称意见如何?
10 这样,凡吃交谊祭的以色列人都在献祭的坛上有分。坛是属于耶和华的。坛乃是耶和华的筵席,由他的祭司将食物在这筵席上献给他。因此,既然交谊祭中的脂油是献给耶和华作食物的,而以色列人也有份吃这祭,他们就有如和他一同进食一般。由于他拣选了他们而且通过中保摩西和他们立了约,他们本来已经是他的选民了。但这时由于和他的祭司及他的祭坛分领交谊祭,他们和耶和华上帝发生一种特别的交谊。他们在领吃着具有预表性的“耶和华的筵席”。由此可见“交谊祭”这名称的适宜,虽然希伯来文圣经的希腊文七十人译本(Greek Septuagint)将其称为平安祭和拯教祭。——撒母耳记上10:8;11:15;13:9;列王纪上3:15;8:63,64;9:25;利未记3:1;22:21,LXX。
11.利未记17:5-7指出,以色列人要和上帝保持特别的交谊则必须怎样?
11 为了使以色列人能够和他在他的筵席上保持这种特别的交谊,上帝禁止他们献祭给鬼魔:“这是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们在田野裏所献的祭,带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交给祭司,献与耶和华为平安祭。祭司要把血洒在会幕门口耶和华的坛上,把脂油焚烧,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他们不可再献祭给他们行淫邪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5-7。
12.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10章劝人不要吃祭过偶像的肉类是否因为偶像或献给它们的牲畜具有特殊的重要性?抑或为了其他的原因?
12 为了同样的原因,保罗强调说,凡是敬拜永生真实的上帝的人都应该避开向偶像献祭的事。这并不是因为偶像本身有什么地方胜过用来制偶像的金银木石或其他物质。也不是因为一样东西献过给偶像之后就获得了任何新的品质或价值,使它不再属于耶和华的创造物之列。反之,理由就是:那由物质造成而没有生命的偶像代表着一个鬼魔。“列国之神俱系偶像;惟独耶和华系创造各天。”(诗篇95:5,《广东话圣经》)“列国的神都是鬼魔;但至于主,他造了诸详天,”(译自Thomson所译之Septuagint;可参看Bagster之译本)因此当一个拜偶像的人在祭席上吃献给偶像的祭肉时,他其实是吃着“鬼魔的筵席”,因为供奉偶像的祭坛是属于鬼魔的。当他在这种祭席上喝献过给偶像的酒时,他其实是喝着“鬼魔的杯”。他成了“与鬼魔相交者”,和鬼魔发生了关系。这便是为什么保罗对哥林多城的基督徒说以下一段话的原因:“外邦人所献的祭是祭鬼,不是祭上帝,我不愿意你们与鬼相交。你们不能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不能吃主的筵席,又吃鬼的筵席。”耶和华是忌邪的;他所要求的是专一的忠诚。
13.保罗指出“主的杯”和“主的筵席”与什么有关系?
13 但保罗在这裏所说的“主的杯”和“主的筵席”指的是什么呢?它们是和保罗在讨论为什么基督徒应该避免对“祭偶像之物”发生混淆时所提及的杯和饼有关的。他说:“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基督的身体么?”(哥林多前书10:16)保罗在这裏论及主耶稣基督在创立“主的晚餐”,即在基督教国内通常称为“圣餐”的纪念仪式,时所用的杯和饼。因此,在我们未继绩讨论保罗的训示而将其应用在今日我们身上之前,我们先回顾一下十九世纪之前耶稣在公元33年是怎样创立这仪式的。
“主的晚餐”
14.耶稣作准备在什么地方庆祝他所守的最后一个逾越节?和谁一起庆祝?为什么和这些人?
14 四个耶稣的门徒,马太,马可,路加和保罗,对于当日的情形和经过有详细的描述。马太身为十二使徒之一,当时曾亲历其境。保罗则凭直接的启示“从主”获知详情。(哥林多前书11:20,23)四项纪载在文字和若干细节方面有些少差异,但在主要之点上则完全一致。在血统方面,耶稣在地上时是个忠心的犹太人,因此他吩咐门徒在耶和华将圣名置于其上的圣城耶路撒冷豫备庆祝逾越节。(申命记16:1-7)当晚耶稣和谁一起庆祝他在地上最后的一个逾越节呢?并不是像以前一样和他的家人,那便是说,他在地上的母亲马利亚和马利亚的其他儿子,耶稣的同母异父兄弟,一同庆祝。当然其时马利亚和她其他的儿子都在耶路撒冷渡节,因为翌日当耶稣被钉挂在受苦柱上时她也在场,耶稣并且曾从柱上对她说话。她其他的儿子无疑将她带到耶路撒冷去守节日。但是,由于在耶路撒冷庆祝逾越节的人通常是分成大约十个人的小组的,耶稣于是约他的十二个使徒和他一同庆祝这最后的一个逾越节。他在席上对他们说:“我很愿意在受害以先和你们吃这逾越节的筵席。我告诉你们,我不再吃这筵席,直到成就在上帝的国裏。”(路加福音22:15,16)耶稣心裏对这逾越节的夜晚有一项特别的打算。什么打算呢?为门徒设立一项新的晚餐纪念仪式。
15.马太如何描述举行主的晚餐的经过?
15 以下是根据亲自在场的马太所载当时的经过和耶稣所说的话:“当他们继续吃时,耶稣拿起一块饼,说过祝福之后,掰开交给门徒,说:‘拿去吃。这意思就是我的身体。’他又拿起一个杯,祝谢了之后,交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杯,因为它意思就是我“立约的血”,是将要为赦免许多人的罪而倾倒出来的。但我告诉你们,我从今以后不会再喝这葡萄树的产品,直到我和你们在我父的王国裏喝新的之时。’最后,唱完诗,他们就出门往橄榄山去。”——马太福音26:26-30,译自NW。
16,17.(甲)耶稣将饼怎样?(乙)为什么耶稣没有将饼改变成他自己的肉?
16 耶稣所用的饼是未经发酵的。按犹太律法规定,在逾越节和其后的七日期间犹太人的家裏是不许藏有酵的。(出埃及记12:8,15,17-21;13:6-10)耶稣没有用刀将饼切开。无酵饼是扁平的,很容易掰碎。因此他将饼掰开,正如当时的人在日常进食时所为一般。(马太福音15:36;14:19;马可福音8:6,19;路加福音24:30;使徒行传27:35)可是,他先作一个祝福;他有祝颂的是上帝。因此路加保罗在他们的记载中说他先祝谢上帝:“他又取了一块饼,祝谢了,掰开,交给他们说:‘这意思是我的身体,是将要为你们而舍出的,继续这样行以纪念我。’”(路加福音22:19,译自NW;,哥林多前书11:23,24)因此我们无需将特殊的意义加于他将饼掰开的动作上;他这样做只是要将饼分给门徒,正如他分饼喂饱五千人时所为一般。
17 但耶稣的确将特殊的意义加于他所掰和分给门徒的饼上;“这意思是我的身体,是将要为你们而舍出的。”他并没有以这句话施行一个奇迹,将无酵饼转变成人肉;为了将他自己献作一个完美无疵的祭物,他必须保有他的身体的全部,毫无瑕疵而完整无缺的。他的身体必须像他们刚食完的逾越节羔羊一样,因为这羔羊所预表的就是他,“那带走世人罪孼的上帝底羔羊!”在那方面说来必须一样呢?在这方面:“要无残疾一岁的公羔羊。”不错,“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因此他并没有将饼改变,只是用它来代表他的身体而已。——约翰福音1:29,根据NW;出埃及记12:5及彼得前书1:19。
18.耶稣所说的“我的身体”是指什么身体?
18 他的身体?不错;他自己的身体,他为他们舍出的整个身体。耶稣所指的是他自己的身体,当他接着提到杯时,这杯所代表的血即出自这身体。有三十三年半的期间这身体包含着后来在髑髅地的受苦柱上倾倒出来的血,这身体的生命就是其中的血。当耶稣来到施洗约翰处使他的身体受浸时,他引证诗篇40:6-8,并且只用在自己身上:“所以基督到世上来的时候,就说:‘“上帝阿,祭物和礼物是你不愿意的,你曾给我豫备了身体。燔祭和赎罪祭是你不喜欢的”那时我说,“上帝啊,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经卷上已经记载了。”’”——希伯来书10:5-7。
19.耶稣以他的身体担当什么?借着这身体他为门徒打开了什么?
19 既然他要为他的门徒将身体舍出来,他在复活时并没有将它收回,反之,他的天父全能的上帝为他准备了另一个身体,不是在地上而是在天上,一个属灵的身体,乃“上帝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哥林多后书5:1)当他在地上作为血肉之躯,他受到反对者的百般辱骂。“基督在肉身受苦。”虽然如此,他仍然对上帝保持了绝对的忠诚。使徒彼得同时说:“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得前书4:1;2:21,22,24)他为他的门徒牺牲了他属人的生命,他那肉体的生命。借此他为他们打开了一条通达天上的大道;“我们既因耶稣的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是借着他给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从幔子经过,这幔子就是他的身体。”——希伯来书10:19,20。
20.耶稣的血具有什么作用?耶稣在最后的晚餐时如何表明这点?
20 耶稣并非只具有一个无血的躯壳。他降世是要救赎血肉之躯的人类,因此经上载着:“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特要借着死,败坏那掌死权的,就是魔鬼。”(希伯来书2:14)因此当耶稣设立最后晚餐的纪念仪式时,他向门徒指出他的血所具有的作用。他拿起杯来,杯裏载满他称为“葡萄树的产品”的液体。然后,“祝谢了之后,交给他们,说:‘你们都喝这杯,因为它意思就是我“立约的血,”是将要为赦免许多人的罪而倾倒出来的。’”(马太福音26:27,28,译自NW;马可福音14:23,24)“这杯意思是借我的血而立的新约,这血是将要为你们倾倒出来的。”(路加福音22:20,译自NW)这样,耶稣说明了他的血所具有的特别作用,那便是说,令一个新约生效以使许多门徒的罪得蒙赦免。因此,他为他们捐弃了自己的血肉之躯。
21.为什么耶稣并不是将他的血比作逾越节羔羊的血?反之?耶稣所引证的是谁的话?
21 请注意耶稣并不是将他的血比作逾越节羔羊的血。诚然,逾越节的羔羊预表耶稣,那“上帝的羔羊”。当以列色人在埃及时他们将逾越节羔羊的血洒在门楣上以便让耶和华所派出施行毁灭的天使看见,就越过他们的房屋,不杀裏面首生的人畜。同样地,上帝的羔羊的门徒亦必须将“心中天良的亏欠……洒去”,并且公开宣认他的血。(出埃及记12:7,21-23;希伯来书10:19,20,22;9:14)他们之被赎也是“凭着基督的宝血,如同无瑕疵无玷污的羔羊之血。”(彼得前书1:19)可是使以摩西为中保而立的律法的约生效的并不是逾越节羔羊的血。当后来摩西将血洒在律法书和百姓身上,说:“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埃及记24:7,8)时,他所用的并不是逾越节羔羊的血。摩西用的是不同的牲畜的血;因为耶稣正向门徒指出耶和华会和他们订立一个新约,他引用摩西所说的“立约的血”这句话,同时将其应用在自己的血上。
22.按使徒保罗的记载,当“前约”在西乃山订立时宰了些什么牲畜?
22 当“前约”在西乃山订立时,所宰的是什么牲畜呢?关于它们使徒保罗写道:“因为人死了,遗命才有效力,若留遗命的尚在,那遗命还有用处么?所以前约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因为摩西当日照着律法,将各样诫命传给众百姓,就拿朱红色绒和牛膝草,把牛犊山羊的血和水洒在书上,又洒在众百姓身上说:‘这血就是上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希伯来书9:17-20)当时摩西宰了相当数目的山羊和和牛犊,取它们的血以供应用。
23,24.(甲)按摩西的记载,当旧律法的约订立时以色列人献了些什么祭?(乙)当时他们怎样处置所献的畜类的肉和血?这些血预表谁的血?
23 现在请注意当他们在逾越节之后三个月订立律法的约时所献的是什么祭。“[摩西]又打发以色列人中的少年人去献燔祭,又向耶和华献牛为平安祭(交谊祭)。摩西将血一半盛在盘中,一半洒在坛(耶和华的筵席)上。又将约书念给百姓听,他们说:‘耶和华所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摩西将血洒在百姓身上,说:‘你看,这是立约的血,是耶和华按这一切话与你们立约的凭据。’”——出埃及记24:5-8。
24 请注意他们所献的除了燔祭之外还有交谊祭。交谊祭通常采用比较细小的牲畜,如绵羊和山羊之类,而保罗的记载表明当时所献的交谊祭包括山羊在内。因此,不但耶和华得到这些交谊祭中的脂油,同时祭司亦分得山羊的右腿和右肩,如果当时祭司没有取尽所有的祭肉,剩下的祭肉会被交给以色列族的代表,“以色列的七十长老”分食。这样,当旧律法的约订立时,全体以色列人都通过他们的祭司和代表和耶和华上帝发生交谊。在西乃山所杀的山羊和牛犊的血预表新约的中保耶稣基督的血。当时这些牲畜的血被混起来放在一个碗裏,然后洒在律法书和民众身上,而圣经论到耶稣说:“[他]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希伯来书9:12)耶稣像祭物一样牺牲生命以献出他的血。
25.耶和华在耶利米书31:31-34应许建立一个什么?为什么需要用血做基础?
25 耶和华应许过要废除旧律法的约,另外用一个大过摩西的先知去建立一个新约。他在耶利米书31:31-34申明过这点。关于他自己在新约中所要做的事,耶和华说:“我要赦免他们的罪孼,不再记念他们的罪恶。”为了赦免过犯并以合法的方式除去人的罪孼,新约需要一样东西去作为它的基础。需要什么呢?流出的血。紧接着关于前约订立的记载之后,希伯来书9:22说:“按着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洁净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26.因此耶稣在主的晚餐席上说些什么话?按理说来,谁应该喝主的杯?
26 因此,耶稣既将己血献为一个完美属人的祭物,他的血必须流出才能将我们从罪孼与过犯的惩罚下拯救出来;对于这件事,按以前律法的约而献的牲畜祭物是无能为力的。(希伯来书9:15)既然新约应许其中的份子他们的罪会蒙上帝赦免,而杯裏的酒代表耶稣所具有的完美洁净的血,是新约所必需的,耶稣自可以正确地说:“这意思就是我‘立约的血’,是将要为赦免许多人的罪而倾倒出来的。”(马太福音26:27,28,译自NW)被带进新约中而因此成为属灵的以色列人的基督徒才按理有资格喝主的晚餐中的杯。
喝他的血
27.他们喝主的晚餐中的杯是表示他们加入了什么约?并且如何受其影响?
27 成为属灵的以色列人的基督徒喝主的晚餐中的杯是表示他们已经加入新约之中并且获得新约的利益,借耶稣的血蒙上帝赦免他们的罪。他们喝这杯乃表示他们喝他的血。由于喝这杯,他们表明自己从新约得益而非被其定罪。借着以这种象征的方式喝耶稣的血,他们为自己所带来的并不是惩罚而是生命的利益,因为在这血裏含有生命。他们凭着信心比喻性地喝耶稣的血并不会因此被定死罪,犹之乎上帝不会把他们借信心而比喻性地吃基督的身体认作吃违禁的食物而将他们判处死刑。反之,他们由此得着永生的利益。
28.耶稣在约翰福音第六章如何根据这观点说明这件事?
28 耶稣曾根据这观点向犹太人说明这件事,使其中许多人大为震惊:“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我就是生命的粮。你们的祖宗在旷野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这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叫人吃了就不死。我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就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入之生命所赐的。……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不是致命的,也不是违法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吃这粮的人就永远活着,不像你们的祖宗吃过吗哪还是死了。”西门彼得说这些话乃是“永生之道”。——约翰福音6:47-58,68。
29.耶稣为了他门徒的生命捐过什么两件必要的东西?为了与杯的意义相当,饼所代表的是什么?
29 耶稣为了使他的跟从者能够得着永生将他自己的血和肉都一并捐弃出来。他用主的晚餐中的饼和酒去象征这两项得永生的要素。他说杯裏的酒代表使新约生效的实际的血。以此类推,他掰开分给各使徒的饼必定亦同样地代表一件实际具有属人的价值的东西。饼所象征的必定是他为新世界裏的人类所捐弃的肉体。
30.喝耶稣的血是什么意思?对这件事震惊的犹太人犯了什么罪行?
30 喝他的血的意思并不是说饮者愿对基督的死负责,反之,意思是饮者凭着信心衷诚感激地接受他的血,并且吸取来自他所流出的血的利益。那些要求将耶稣钉死在受苦柱上的才是对饮他的血这件事感觉震惊而拒绝凭信心这样行的人。这些才是自愿对他的死负责的人。在罗马总督彼拉多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之后,他们说:“[让]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马太福音27:24,25)后来犹太的最高法庭向使徒抗议说:“[你们]想要叫这人的血归到我们的身上”,然而他们却拒绝象征性地喝耶稣的血以表明他们是无辜的。——使徒行传5:27,28。
31.关于那些拒绝喝耶稣的血的犹太祭司,保罗说些什么?因此谁有资格在主的晚餐的纪念仪式中喝那象征性的杯?
31 由于缺乏信心而拒绝喝基督的血,那些犹太人没有蒙上帝带入新约之中,因此也不能喝到那唯一能够为人带来永生和拯救的“饮品”。他们之中有很多是祭司。这些祭司拒绝接受耶稣所献的赎罪祭,因此仍继续在耶路撒冷城中希律王所建的圣殿裏举行祭礼,使徒保罗论及他们说:“我们有一祭坛,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帐幕中供职的人不可同吃的。原来[在赎罪日所杀的]牲畜的血被[犹太的]大祭司带入圣所作赎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烧在营外。所以耶稣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也就在[耶路撒冷]城门外受苦。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希伯来书13:10-13)那些脱离这旧事物制度去就他的人都凭着信心以比喻的方式喝他的血。他们有资格在“主的晚餐”的纪念仪式中喝那象征性的杯,他们每个人都尊重“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希伯来书10:29)他们有资格吃那象征性的饼,因为他们能够说:“我们凭[上帝]这旨意靠耶稣基督只一次献上他的身体,就得以成圣。”——希伯来书10:10。
与耶和华相交而不要与鬼魔相交
32,33.(甲)借着分食交谊祭,以色列人和谁发生交谊?为什么?(乙)拜偶像的人怎样与鬼相交而喝鬼的杯?
32 我们在以上各段所说的和保罗在哥林多前书10:16-21所说的话相符吗?两者应该是相符的;到底是不是呢?在哥林多前书第十章保罗论及祭物的问题,关于献给鬼魔和献给耶和华上帝的祭物。这些祭物具有交谊祭的性质,而献这些祭物所用的祭坛则被比作“筵席”,因为其上所献的祭物是食品,耶和华把用来献祭给他的坛称为“耶和华的筵席”。(玛拉基书1:7,12)当献交谊祭给耶和华时,他规定同时要献上一份酒祭,用来倒在祭坛上。(民数记15:8-16;出埃及记29:40;30:9)当信徒吃从交谊祭中所分得的祭肉时,他们其实是吃着“耶和华的筵席”,并且“谢恩”而吃。当他们吃祭物时,祭物的脂油既被放在坛上烧去,而血则被洒在坛上,吃者可说是“在祭坛上有分”。祭坛是属于耶和华的;它是人将食物献给他的一桌筵席。因此当人和耶和华分享一项祭物时,他们实际是和耶和华相交;他们和他一同进食而发生交谊。
33 同样地,当拜偶像的人献祭给鬼魔并且分食祭物时,他们其实是在“吃鬼的筵席”。他们是在“与鬼相交”;他们和鬼魔一同进食,和鬼魔发生交谊,产生关系。当他们喝祭鬼宴上的酒时,他们是在“喝鬼的杯”。这件事可以说明当人食主的晚餐时有些什么事发生。
34.按保罗所作的比较,我们应将主的晚餐当成什么?其中所用的饼和酒代表什么?
34 由以上的比较使徒保罗表示我们应该将主的晚餐看作一桌筵席,那末“我们所掰开的饼”和“我们所祝福的杯”是什么意思呢?无酵饼是代表“基督的身体”,即他为了世人的生命而献给上帝的无罪的肉体,那“真正的食粮”。耶稣所祝谢的酒则代表他用来使新约生效的“基督的血”,那“真正的饮品”。基督所作的完全的牺牲正有如律法的约订立时所献的交谊祭;在当时,祭物的脂油被放在耶和华的坛上烧去,血则分为两半,一半洒在上帝的坛上,另一半首先洒在上帝的律法书上,然后洒在立约的百姓身上。基督用来将他的祭献上的“祭坛”就是使徒保罗称为“耶和华的筵席”的伟大安排;凡是新约裏的基督徒都吃这“筵席”。被洒在耶和华像祭坛一般的伟大安排上以及新约中象征性的律法书上的基督的血就是“耶和华的杯”,这也就是主的晚餐中酒所象征的东西。
35.借着吃主的晚餐中的饼和喝其中的酒,基督徒表示他们领受一些什么更重大的东西?他们和地上的什么人同领?
35 在新约中的基督徒喝主的晚餐中的酒和食其中的饼;借着这动作他们表明自己领受基督所献的赎罪祭,其中的血和肉一并包括在内。他们同时表示自己正在“喝耶和华的杯”和食“耶和华的筵席”,因此“在祭坛上有分”。他们表示领受基督牺牲自己的血肉之身为他们带来的赦罪和拯救的利益。因此现在的大问题就是,当他们凭着信心每日这样行,并且每年一度在主的晚餐的纪念仪式中,用象征表明这点时,他们是和谁相交,与谁建立友谊呢?“我们所祝福的杯,岂不是同领[希腊文koi-no-niʹa]基督的血么?我们所掰开的饼,岂不是同领[希腊文koi-no-niʹa]基督的身体么?”不错,但和谁同领呢?当然是和整个“上帝的教会”,和所有“在基督耶稣裏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人。(哥林多前书1:2)那便是说,和所有在新约中的属灵的以色列人同领。
36.他们主要是和谁相交?他们共享什么?在对于真理的了解上,情形如何亦一样?
36 但是否就此为止呢?这是否就是保罗所作的论释的全部意思呢?绝不!因为我们同时也是和耶和华同领,并且主要是和他相交。正如怀着崇拜的意图吃祭过偶像的祭物的人变成了“与鬼相交”,同样地我们领食献给耶和华的最大祭物,即基督一次而永远献上的祭,就会成为与耶和华相交,和他建立交谊。我们承认基督献给耶和华的祭是为我们献上的。当然,耶和华并不和我们同领主的晚餐中实际的无酵饼和实际的酒,但他和我们一同领受饼和酒所代表的真正血和肉。由于共同领受这唯一蒙上帝悦纳的祭物,接纳上帝为我们预备的恩典,我们和他成为同属一个新约中的双方。我们和他分享同一的东西,因此和他建立交谊,正如在对真理的了解这件事上一样。关于后者圣经说:“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koi-no-niʹa];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koi-no-niʹa]的。我们若说是与上帝相交[koi-no-niʹa],却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koi-no-niʹa],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约翰一书1:3,6,7。
37.领食主的晚餐的人必须绝对效忠于谁?为什么?
37 我们必须在耶和华上帝和鬼魔之间作一抉择。我们绝不能妥协,或采取不冷不热,模棱两可的态度。我们若不全心尽力地祟奉那独一的真神耶和华上帝,就得崇拜虚假的魔神。在新约中的基督徒若聚合起来“吃主的晚餐”以纪念耶稣,然后领食记念仪式中具有象征意义的酒和饼,他们便是宣布他们吃“耶和华的筵席”,在耶和华的“祭坛上有分”。为了这缘故,他们必须绝对效忠于他。他们不能分心祟拜事奉别神。他们不能参加世上列国(包括基督教国在内)在今日这现代化的时代向许多不同种类的偶像献祭。
38.领食主的晚餐的人怎样行就等于说谎?这样行会惹起耶和华怎样?会带来什么后果?
38 同时,凡是参加主的晚餐纪念仪式的人,“你们不能喝耶和华的杯又喝鬼魔的杯;你们不能吃‘耶和华的筵席’又吃鬼魔的筵席。”使徒保罗如此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光明和黑暗有甚么相通[koi-no-niʹa]呢?……上帝的殿和偶像有甚么相同呢?因为我们是永生上帝的殿。”(哥林多后书6:14-16)你若参加主的晚餐,领食其中的酒和饼,但却将你对耶和华上帝的爱戴效忠和崇奉分给鬼魔,你便是说谎了。你假装与光明的上帝相交而其实却绝无其事。你只是哄骗自己而已。你的行为与伪君子一般无二。你“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你正在“惹主的愤恨”,因为他是个“要求专一的忠诚的上帝”,他不会接纳一种残缺不全的爱。(出埃及记34:14,根据NW)惹起他的愤恨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为什么呢?因为,正如保罗问道:“我们比他还有能力么?”(哥林多前书10:22)绝不。因此,我们若惹起他的愤恨,我们是绝没有能力抵抗他加于我们身上的毁灭惩罚的。——诗篇78:5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