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这是圣经的教义吗?
“天主教的信仰是,我们崇拜的天主是三合一也是三位一体的。……因此,圣父是天主,圣子是天主,圣神是天主;然而并非有三位天主,而是只有一位天主。”
亚大纳西信经便是以上述的话道出了基督教国的中心教义——三位一体。a如果你是一个天主教徒或基督新教徒,你也许曾受到教导,相信这是你信仰中最重要的道理。可是,你能够解释这项教义吗?在基督教国里,有许多思想敏捷的人都承认自己无法理解三位一体的主张。
那么,他们何以会相信这个道理?是因为圣经有这个主张吗?前圣公会主教约翰·鲁宾逊在他的畅销书《对上帝忠实》里对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答案。他写道:
“在奉行传道教人的事上,一般人都对基督怀有超自然的看法,但这种观点却未受新约所支持。简单来说,这种观点认为耶稣就是上帝,这样,‘基督’和‘上帝’这两个字词是互通的。但圣经却从没有以这种方式使用这两个字词。新约只是说耶稣是上帝的道,并指出上帝是在基督里面的,而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但却没有说耶稣是上帝,就是这么简单。”
约翰·鲁宾逊在圣公会里是一个备受争议的人物。可是,他说在“新约”里没有说“耶稣是上帝,就是这么简单”,他的话正确吗?
圣经怎样说
有些人在回答这个问题时会引用约翰福音开首的一节经文:“太初有道,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翰福音1:1)这不是跟圣公会主教的说法完全相反吗?并不然。因为约翰·鲁宾逊确实地知道,有些现代译者并不同意《英王詹姆斯译本》对这节经文的译法。何以故呢?因为在原本的希腊文圣经中,“道就是上帝”这句话中的“上帝”一词是没有定冠词的(相当于英文的“the”),但在较前部分“道与上帝同在”中的“上帝”一词却是肯定的,意即有一个定冠词。这显示两个字词绝不可能具有同一的意思。
因此,有些译本将这种性质显明出来。例如,一些译本就将这句话译作“道是神圣的”。(《美国译本》,《史康菲尔德译本》)莫法特则将其译作“罗格斯是神圣的”。可是,约翰·鲁宾逊和英国圣经原文评论家弗雷德里克·凯尼恩爵士却表明“神圣”这个字词并不是最贴切的译法。他们两人均指出,如果这正是约翰想强调的意思,他便应该使用希腊字词提伊奥斯(即“神圣”)。但《新世界译本》则正确地将“上帝”一词视作不定的,同时在把这个词译成英文时加上一个不定冠词,从而将希腊文语法结构所蕴含的这种性质显明出来,所以把这句译成:“道是一位神。”
《新英文圣经》翻译筹划委员会主任C.H.达德教授就这项译法作出评论说:“一项可能的译法……是,‘道是一位神’。如果逐字直译,这并没有什么不对之处。”然而,《新英文圣经》并没有采纳这种译法。相反,它将约翰福音1:1译成:“万物开始的时候,道已经成了,道与上帝同在,上帝是什么,道也是什么。”何以该翻译委员会不采纳一种较简单的译法呢?达德教授回答说:“我们不采纳该译法的理由是,它跟使徒约翰的思想,事实上跟整体的基督教的思想,背道而驰。”——《圣经译者学术档案》,第28卷,1977年1月。
经文的真正含义
我们可以说,耶稣是一位神而非与创造主上帝一样,这种见解是跟使徒约翰的思想以及整体的基督教思想背道而驰的吗?让我们查考一下一些与耶稣和上帝有关的圣经经文,并看看一些生活在亚大纳西信经订立以前的注释家对这些经文的看法。
“我与父原为一。”——约翰福音10:30。
诺瓦替安(约公元200-258年)评论说:“既然他是说‘一’件东西,[b]这使异教徒明白到他并非说‘一’个人。因为这里所用的一是中性的,这暗示到在社交方面的协调,而非个人方面的合一。……再者,他所说的一含有认同、判断一致和亲密交谊的意思。因为合理的是,天父和他的爱子均会在协调、爱心和感情方面均是一致的。”——《有关三位一体的论文》,第27章。
“父是比我大的。”——约翰福音14:28。
伊里奈乌斯(约公元130-200年):“我们可以通过他[基督]获悉父是超乎万物之上的。因为他说:‘父是比我大的。’因此,我们的主曾亲自宣布父在知识方面是优越的。”——《反异端邪说》,第二册,第28.8章。
“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
亚历山大的克雷芒(约公元150-215年):“要认识永恒的上帝、永恒事物的施与者;并借着知识和了解而拥有上帝,他是首先、至高、独一和良善的。……任何想享有真正生命的人均受到吩咐要首先认识他,‘除了子将他显示出来,没有人知道(他)。’(太11:27)其次便是要学习那仅次于他的救主的伟大。”——《谁是那得救的财主?》,第七、八册。
“一上帝,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以弗所书4:6。
伊里奈乌斯:“因此只有一位父上帝受人宣扬,他是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事实上,父的确超乎众人之上,因为他是基督的头。”——《反异端邪说》,第五册,第18.2章。
这些早期的作家清楚了解到这些经文描述父是至高的,他远高于万物和人类,包括耶稣基督在内。他们的评论绝没有显示他们相信三位一体。
圣灵将一切真理显明出来
耶稣曾答应门徒,在他死亡和复活之后,他会将圣灵赐给他们作为帮助者。他答应说:“只等真理的圣灵来了,他要引导你们明白一切的真理;……并要把将来的事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4:16,17;15:26;16:13。
耶稣死后,他的承诺果然实现。圣经记载当时上帝怎样通过圣灵,将许多新的道理向基督徒的会众显示出来或加以澄清。这些新的教训以书信形式记录下来,后来更成为圣经的第二部分,亦即基督教希腊文圣经或“新约”。在这些光照之下,曾有任何与三位一体有关的启示吗?不。圣灵对上帝和耶稣作出了一些完全不同的启示。
例如,在公元33年五旬节,门徒正在耶路撒冷聚集,圣灵降临在他们身上,于是使徒彼得便为耶稣向外面的群众作见证。他有提及三位一体吗?请考虑一下他所说的一些话,且亲自作出一些评估。彼得说:“上帝借着……耶稣在你们中间施行异能、奇事、神迹,将他证明出来。”“这耶稣,上帝已经叫他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你们钉在[苦刑柱]上的这位耶稣,上帝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使徒行传2:22,32,36)与三位一体的道理完全截然不同的是,彼得在圣灵充满之下所说的这些话均强调耶稣是次于他天父的;他是用来实现上帝旨意的工具。
不久之后,另一位忠信的基督徒司提反也谈及耶稣。司提反被带到犹太公会去答复一些反对者的指控。结果,司提反将他的指控者驳倒过来,并谴责他们就像那些叛逆的祖先一般。最后,圣经的记载说:“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睛望天,看见上帝的荣耀,又看见耶稣站在上帝的右边,就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上帝的右边。’”(使徒行传7:55,56)何以圣灵显示耶稣只是站在上帝右边的“人子”而非上帝本体的一部分,并与他天父同等呢?明显的是,司提反并没有任何三位一体的观念。
彼得在将有关耶稣的好消息传给哥尼流时,他有进一步的机会澄清三位一体的道理。当时有什么事发生?彼得解释耶稣是“万有的主”,但接着指出,耶稣的权柄其实来自一个更高的来源。耶稣是“上帝所立定的,要作审判活人、死人的主”。在耶稣复活之后,他的天父‘叫他显现’给门徒看。但圣灵又如何?彼得无疑在这次谈话中提及圣灵,但却没有视之为三位一体中的第三位。相反,彼得说:‘上帝以圣灵和能力膏耶稣。’因此圣灵绝非一个个体,它是非人格化的,因为这节经文将它与“能力”相提并论。(使徒行传10:36,38,40,42)请仔细查考一下圣经,你会找到进一步的证据,看出圣灵并非一个个体而是一股动力。它可以充满一个人,推动人做事,激发人的热心,更可以倾浇在人身上。
最后,如果三位一体的道理是正确的话,使徒保罗在向雅典人传道时也有很好机会去解释这个道理。他在演讲中提到雅典人为那“未识之神”而设的祭坛时说:“你们所不认识而敬拜的,我现在告诉你们。”他有没有宣传一个三位一体的神呢?绝没有。他描述一位‘创造宇宙和其中万物的上帝,他是天地的主’。但耶稣又如何?“[上帝]已经定了日子,要借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使徒行传17:23,24,31)这里完全没有暗示任何三位一体的道理!
事实上,保罗在解释有关上帝的旨意时,他的解释表明耶稣和他的天父不可能是三位一体中具有平等地位的个体。他写道:“因为经上说:‘上帝叫万物都服在他[耶稣]的脚下。’既说万物都服了他,明显那叫万物服他的,不在其内了。万物既服了他,那时子也要自己服那叫万物服他的,叫上帝在万物之上,为万物之主。”(哥林多前书15:27,28)因此,上帝仍是超乎万物之上,包括耶稣在内。
那么,三位一体是圣经的教义吗?不。约翰·鲁宾逊的主张是正确的。这个道理绝非来自圣经,也不是“基督教的思想”的一部分。你认为这件事对你所作的崇拜重要吗?你应当这样做。耶稣说:“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3)如果我们将崇拜上帝一事看得认真,我们便必须认识真实的他,因为他已将自己向我们显明出来。惟独这样行,我们才可以真正说自己是属于那些‘以心灵和真理敬拜父’的‘真正敬拜者’之列。——约翰福音4:23。
[脚注]
a 根据《天主教百科全书》1907年版,第2册,33页。
b 诺瓦替安指出这节经文所用的“一”字是中性的。因此,它的原本意思是“一件东西”。可参阅约翰福音17:21,该处是以完全同一的方式运用“一”这个希腊字词的。饶有趣味的是,《新天主教百科全书》(1967年版)虽然指出诺瓦替安在De Trinitate 的主张中“并没有将圣灵视为一个神圣的个体”,但却大致认同他的看法。
[第28页的精选语句]
经文的真正含义清楚表明耶稣和他的天父绝非一体的
[第29页的精选语句]
何以圣灵没有在公元33年五旬节之后显示耶稣就是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