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要结婚?
在许多地方,男女同居而不结婚已变成完全可以接受的事,但这样行真的比结婚带来更大快乐吗?《儆醒!》杂志驻瑞典的通讯员在下列三篇文章中考虑这个问题。
简恩和安娜在一间俱乐部中相识。他们一见钟情。安娜在不久之前离开父母而独居。简恩则与另一青年同住。在两人结识之后不久的一个晚上,简恩陪同安娜返回她的寓所,在那里流连整夜。翌日他带了自己的吉他和牙刷再去那里度宿。他逐渐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搬进安娜的寓所,就此两人同居。简恩和安娜都认为没有结婚的必要。
像简恩和安娜一样,属于各种年龄的无数男女正纷纷同居在一起而不打算结婚。他们的理由是:何必结婚呢?没有一张纸——结婚证书——的法律约束,我们反而相处得更好。
事实上,在许多地方,男女同居而不结婚已变成完全可以接受和正常的事。例如在瑞典,以往20年间的结婚登记数目减了差不多百分之40。20年前,在该国出生的婴儿大概8个之中有一个是未婚母亲所生的。现今这项比率已增至3比1和2比1之间。瑞典乌普沙拉大学的研究家特罗斯特(J. Trost)指出:“据我们所知,这是工业化社会中未婚人士所生儿女的最高比率。”
据《国际先驱论坛报》所载,在瑞典,未婚同居已成为受过专上教育的青年男女的标准家庭单位。未婚同居乃是每3个婴儿出生便有一个以上是私生子的原因。一个31岁的丹麦男子说:“我所识的人很少是结了婚的。人人都采纳我们所谓的无证婚姻。”
这样的无证婚姻在其他国家也日益流行。例如,据美国人口调查局近期发表的数字透露,美国有200万左右的男女未婚同居,这个数字相当于1970年的3倍以上。
何以有这么多男女选择同居而不结婚呢?无证婚姻是否像合法婚姻一样好,或甚至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