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猎和捕鱼
(Hunting and Fishing)
全球大洪水过后,人类首次获准为觅食而打猎和捕鱼。(创9:3,4)不过,洪水以前的人可能也捕猎动物,取兽皮做衣服和其他用品。(参看创3:21)
大洪水以后,第一个以嗜猎闻名的人叫宁录。圣经说他“嗜猎逞强,跟耶和华作对”(创10:8,9),也就是说,他是以打猎作乐的,就像后来的亚述、埃及和其他国家的帝王一样。证据显示,以色列人并不以打猎为娱乐消遣,他们打猎(比如猎鹿和羚羊)都是为了食物(王上4:22,23)。如果他们杀死野兽,也只是为了自卫(士14:5,6)或保护家畜和农作物而已(撒上17:34-36;歌2:15)。
关于打猎,摩西律法重申了大洪水后上帝禁止人吃血的命令。(创9:4;利17:12-14;见血)另外,根据律法,有些动物是不洁的,不可食用。(利11:2-20;申14:3-20)律法也规定,以色列人不可把母鸟和雏鸟(或鸟蛋)一同拿走。母鸟大都不愿撇下雏鸟,因此要把它们连大带小一并捉住可谓轻而易举。然而,以色列人要把母鸟放走,很可能是要让它生产更多后代。(申22:6,7)
打猎的工具和装置很多,包括弓箭(创21:20;27:3)、投石带(撒上17:34,40;伯41:1,28)、圈套、网罗、陷坑和钩子等(诗140:5;结17:20;19:4,9)。另外,刀剑、枪矛、棍棒和标枪,都是打猎的工具。(伯41:1,26-29)
猎人会先设下网罗,然后用制造噪音等方法来惊吓动物,使它们奔向预设的网罗,被迎头网住。猎人也会挖一些坑,在上面覆盖薄薄一层树枝和泥土一类伪装的东西。受惊吓的动物乱窜乱撞,就会掉进坑里被困住了。有的网罗会缠住动物的腿,有的更结合了陷坑与网罗的设计,双管齐下。(参看伯18:8-11;耶18:22;48:42-44;见捕鸟人;圈套)
捕鱼 对希伯来人来说,捕鱼是一种职业;圣经没提过有人以捕鱼作为娱乐消遣。捕鱼的工具很多,有渔网、渔镖(倒钩枪)、渔叉,还有渔钩和渔线。(伯41:1,7;结26:5,14;哈1:15,17;太17:27)渔夫大多在晚上捕鱼。他们从渔船撒下拖网后,有的会连鱼带网一并拉到岸上,有的会把捕得的鱼堆在船上。接着他们会把鱼分类,律法准许食用的鱼就保留下来,不合用的就通通扔掉。(太13:47,48;路5:5-7;约21:6,8,11)渔夫要是在岸边或浅滩撒网捕鱼,大概会用比拖网小得多的渔网。(见拖网)
打鱼的工作绝不轻省。如果渔夫要把渔网跟渔获一并拉回岸边(约21:6,11),或者要逆风划船(可6:47,48),就特别费气力。有时候,渔夫可以劳碌一整夜而毫无收获。(路5:5;约21:3)打鱼之后,渔夫还得晒网和补网。(结47:10;太4:21)
彼得、安得烈、雅各和约翰都是渔夫,而且是打鱼的伙伴。(太4:18,21;路5:3,7,10)至少有一次,耶稣的七个门徒,包括拿但业和多马,曾一起出去打鱼。(约21:2,3)约翰福音21:2没有指名提到的两个人,一个可能是彼得的兄弟安得烈,另一个也许是腓力,因为圣经说腓力的家就在伯赛大(意思是“猎人[或渔夫]之家”)。(约1:43,44)
比喻义 圣经曾以捕鱼来比喻征服别国。(摩4:2;哈1:14,15)另一方面,耶稣也把帮助人成为基督徒的工作比作捕鱼,说他的门徒可以成为得人的渔夫。(太4:19)至于耶利米书16:16说,耶和华要召许多渔夫和猎人来,则可以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理解。如果这节经文是承接15节,是说以色列人必返回故土,得以复兴,那么上帝要找的就是愿意悔改的剩余的犹太人。但另一种理解是,敌军必像渔夫和猎人那样,到处捕猎不忠的以色列人,这些以色列人绝对逃不过耶和华的判决。(结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