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免
(Pardon)
在圣经里,译做“赦免”的希伯来语na·saʼʹ(纳萨)有时也指“举起,提去”(出6:8;王下2:16),“拿”(创27:3),“拿走”(民16:15)。不过,“纳萨”的基本意思其实是“带,抬,担当”。(创47:30;王上2:26;结44:12,13)在一些把“纳萨”译作“赦免”的经文里,就隐含了这个基本的含义。圣经说归于阿撒泻勒的山羊要担当要带走罪过,并预告弥赛亚必背负众人的罪。(利16:8,10,22;赛53:12)由于弥赛亚担当了、背负了众人的罪,他们的罪就得蒙赦免了。(见阿撒泻勒)
“纳萨”既指上帝宽恕人,也指人与人之间彼此宽恕(创18:24,26;50:17),但sa·lachʹ(萨拉)却只用来指上帝赦免人的罪过,就是上帝回应犯过者的衷心恳求或别人为他所作的代求而宽恕他,再次悦纳他。(民14:19,20;王上8:30)
如果希伯来语词“纳萨”表达的意思是赦免或宽恕,那么希腊语《七十子译本》有时会用a·phiʹe·mi(阿菲埃米)一词去翻。“阿菲埃米”的基本意思是“放过”,可指“宽恕”“赦免”。谈到悖逆的人得蒙耶和华赦免,使徒保罗在罗马书4:7引述诗篇32:1(31:1,LXX)时,用的是“阿菲埃米”的一个词形,跟希腊语《七十子译本》翻译“纳萨”时所用的一样。“阿菲埃米”也在《希腊语经卷》其他地方出现,有时指上帝赦免人的罪,有时指人与人之间彼此宽恕,包括免除债项在内。(太6:12,14,15;18:32,35)
耶和华乐于宽恕人,凡恳求恕罪的,他都广行赦免。可是,存心跟他作对、蓄意蔑视他的正义原则的人,上帝绝不宽容,必一一治罪。(出34:6,7;见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