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如果一个青年人的父亲(或母亲)反对他研究圣经或与耶和华见证人来往,他有责任在这些事上服从父母吗?——美国读者问。
圣经吩咐作儿女的说:“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以弗所书6:1)“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歌罗西书3:20)身为坚决的圣经倡导者,耶和华见证人不断敦促青年人听从上帝这个劝告。可是,既然上述的劝告牵涉到主耶稣基督,这表明儿女对父母的服从并非绝对的。耶稣基督的权柄远超乎任何属地父亲的权柄。耶稣获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同时是“男人的头。”——马太福音28:18;哥林多前书11:3。
所以,一个父亲若要求儿女不服从基督的律法,因此也违反上帝的律法,他就是越权了。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儿女必须决定他们想怎样行。譬如一个父亲若要儿子偷窃,说谎,数骗或从事其他不法活动又如何呢?儿子可能知道上帝禁止人行这些事。因此儿子可能选择服从上帝和基督的较高律法而不顺从父亲。
即使国家的法律亦在这方面将若干责任加于儿女身上。法律会要儿女对他们在父亲指使之下所犯的罪负责。《美国法学》说:“一个在父亲指使之下所犯的罪的孩子,可能,若有适当理由的话,不需为所犯的罪受罚,虽然父亲的命令并不能总是使犯罪的幼童获得赦免。一个孩子若在父亲面前,在他指挥之下犯了不法行为时,由于父亲的犯罪意图孩子必须相当年幼或思想幼稚,并且完全受父亲的管辖,指挥和操纵,然后罪行才能算是由父亲而非由孩子所犯。”
同样地,上帝的道也没有让儿童仅因为年幼就不需对所作的不法之事负责。例如当小孩子对以利沙先知表现不敬时,耶和华上帝没有让他们逃过惩罚,虽然他们的恶行可能是由父母的态度所促成的。(列王纪下2:23,24)这表明孩童若故意违反上帝的命令,上帝就要他们对此负责。
很年幼的孩子当然不认识也不了解上帝的一切规条。因此,甚至双亲中只有一个是上帝的真正仆人,年幼的孩子也会蒙怜悯而在上帝眼中看来是圣洁的。(哥林多前书7:14)当然,不论不信的配偶的态度如何,相信的一方有责任教导儿女认识上帝的旨意。(箴言6:20)然后,当儿女渐渐长大之后,他们便有责任在上帝面前行他们知道是对的事。这包括与纯真崇拜有关的事。上帝的旨意是要他所嘉许的仆人研读他的道与信徒聚集及向别人宣扬圣经的真理。——马太福音24:14;约翰福音17:3;希伯来书10:24,25。
可是,倘若父亲禁止儿女参加这种基督徒活动,儿女可以怀着合理和尊敬的态度向父亲解释他们的立场。若有模范的行为作支持,这种解释会相当有效。其实父亲没有正当的理由对儿女努力遵行上帝的旨意感觉不满。儿女若能够帮助父亲体会到自从他们研究上帝的道以来,他们成为较好的儿女,这会对于破除父亲的偏见大有帮助。这可以帮助父亲看出他的儿女的确为他增光,他们与今日世上数目日增的无法无天的青年人有天壤之别。考虑过这些事实之后,他可能完全不反对儿女继续行走一条使他作一家之主较为容易的途径。
有时一个家庭里只有儿女想学习上帝的道。他们可能到一个耶和华见证人家里提出圣经问题或甚至到王国聚会所参加聚会。父母若禁止儿女与耶和华见证人来往,儿女便须要根据他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事去决定怎样行。如果父母开始直接监视儿女每一方面的活动,断绝儿女与耶和华基督徒见证人的一切来住,这并不能阻止青年人表明他们渴望遵行上帝的旨意。儿女可以表现良好的行为,自己研读圣经及祷告祈求上帝赐给他们较大的自由去从事纯真的崇拜;他们也可以继续恳求父母准许他们有更大的自由参加基督徒的活动。
在另一方面,虽然父母不答应让儿女参加基督徒聚会或让传道员上门与儿女研究圣经,父母却没有严密监视儿女。耶和华基督徒见证人对这个孩子负有什么责任呢?耶和华见证人对于父母想在家里怎样行怀有适当的尊重。但是这并不意味到耶和华见证人不可以回答来探访他们或他们在街上或其他地方遇到青年人向他们提出的圣经问题。耶和华见证人没有责任因为父母不想儿女到王国聚会所参加聚会便将孩子遣走。圣经说:“愿意的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启示录22:17)如果青年人想得到生命的水,谁应该拒绝他们呢?耶稣基督吩咐他的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马太福音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