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亵渎安息日’
耶和华见证人在周中的每一日都上门探访别人,与人讨论圣经。他们这样行是效法耶稣基督和使徒们的。地方上的人士有时以‘亵渎安息日’为理由去控告见证人,因为见证人在星期日作逐户探访,法庭对这件事有什么表示呢?以下引述美国爱阿华州高等法庭的判决便是例证之一:
“我们绝不认为在安息日上门探访别人无论探访者多么不受欢迎,乃是亵渎了安息日。”
探访时以微薄捐款留下圣经书刊又如何?这可算是‘在安息日售卖货物’吗?关于这点,法庭继续声言:“[见证人]教导和宣扬他们的宗教见解是没有受酬和自费的,……因此不属售卖的商业性质,我们并不认为法例规定在这种环境下分派宗教性质的小册构成亵渎安息日之罪。”——爱阿华州高等法庭,州政府对美特,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