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何以耶稣惟独与使徒而没有和新约里的其他门徒一起设立主的晚餐?
这个问题看来是由于有些人怀有错误的想法而引起的。他们以为耶稣在当晚与使徒们一起是要与当时已被带进新约里的受膏基督徒会众设立主的晚餐。但事实并不然,基督徒会众并没有在公元33年尼散月14日成立;当时耶稣只是与使徒们共进犹太人每年举行一次的逾越节晚餐而已。
当然,耶稣除了12个使徒之外还有其他的门徒。他在死前一年曾差遣70个门徒出去从事传道工作,复活后则“一时显给五百多弟兄看”。后来在五旬节那天,“约有一百二十名”门徒聚集在一起。(哥林多前书15:6;使徒行传1:15,16,23;路加福音10:1-24)可是,我们且考虑一下耶稣创立主的晚餐这个纪念仪式时在场的那群人。
路加福音22:7,8给予我们时间上的概念,说:“除酵节,须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耶稣打发彼得、约翰,说:‘你们去为我们预备逾越节的筵席,好叫我们吃。’”圣经的记载继续说:“对那家的主人说:‘夫子说:客房在哪里?我与门徒好在那里吃逾越节的筵席。’”因此,当晚耶稣与12使徒一起庆祝犹太人的一个节日。他告诉他们说:“我很[渴望]在受害以先和你们吃这逾越节的筵席。”——路加福音22:11,15。
逾越节自从在埃及创立以来,一直是个整家人聚集起来一同庆祝的节日,上帝在设立逾越节的安排时吩咐摩西,每家人都必须宰一只绵羊羔。如果一个家庭由于人太少无法将整只羊吃掉,他们可以邀请邻近一个家庭与他们分享。因此,按理来说,在公元33年的逾越节,耶稣的大部分门徒会与自己的家人聚集一起共进晚餐。
但耶稣“很渴望”与那些在他执行服事职务期间经常与他结伴同行的最亲密同工一起庆祝这最后一次有效的逾越节,并与他们一同度过他临死之前的最后一个晚上。逾越节晚餐结束的时候,耶稣告诉他们他创立了一个新的纪念仪式,是日后他的所有跟从者都必须举行的。基督徒在日后的纪念仪式中使用的酒会代表“新约”的血;律法的约则会被“新约”取而代之。——路加福音22:20。
可是,在公元33年尼散月14日的晚上,新约仍未生效,因为使新约生效的祭物——耶稣自己——还未被献上。当时律法的约仍然有效,它仍未被钉在柱上。再者,直至五旬节那天,上帝才显明他与血统上的以色列人所订立的旧约已被他与属灵以色列人所订立的新约取而代之。——加拉太书6:16;歌罗西书2:14。
因此,当晚11位忠心的使徒或其他任何门徒都还未在新约里。耶稣让其他的犹太籍门徒与自己的家人一起庆祝逾越节并不表示他不嘉许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