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肉体
(Flesh)
希伯来语ba·sarʹ(巴萨)和希腊语sarx(萨西)主要指人或兽、鸟、鱼的身体的柔韧物质;更精确地说,主要指肌肉和脂肪。圣经说,不同种类的生物,有不同的肉体。(林前15:39)研究人员已经证实这一点,他们发现人和兽、鸟、鱼相比,身体的细胞结构和化学成分差别很大。
全靠造物主耶和华上帝,众生才得以存在,得享生命,因此圣经称他为“赐生命[包括生命力]给众生的上帝耶和华”。(民27:16;另见创6:17)耶和华说,活物的生命就在血里。(利17:11-14)起初,上帝赐蔬菜水果给人做食物,大洪水以后才让人吃动物的肉,但他吩咐:“带生命的肉,就是带血的肉,你们不可吃。”(创9:3,4)
圣经谈到上帝给人的诅咒时,提到吃人肉这件事。一般人对于这样的事都难以接受,以色列人也不例外。(申28:45,53-57;王下6:28-30)被野兽撕裂的或自死的动物的肉,由于没有放过血,加上被上帝视为不洁,因此以色列人都不可吃。(出22:31;利17:15,16;申14:21)
上帝吩咐他的子民,吃动物的肉之前要放血,并把血倒在地上,用泥土掩盖,免得因吃了血而被剪除。(申12:23-25;利7:27)早期基督徒会众的中央长老团重申这条禁令,吩咐基督徒禁戒勒死的或没有放血的动物。他们也不可仿效当日异教徒的流行做法,吃献给偶像的交谊祭牲。(徒15:19,20,28,29)基督徒可以吃肉,但不是非吃不可,使徒保罗说如果吃肉会使别的基督徒失足,他就“干脆不再吃肉”。(罗14:21;林前8:13)
上帝赐给人的身体是不可侵犯的,谁都不该蓄意伤害、虐待自己或他人的身体。(利19:28;申14:1;出21:12-27)
亲属关系 “肉”可以表示亲属关系。亚当说夏娃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见夏娃与亚当的关系是最亲密的。(创2:23;另见创29:14;37:27;撒下5:1)圣经强调夫妻关系非常亲密,说:“二人成为一体[原文字面意思是‘肉’]。”(创2:24;太19:5,6)关于耶稣,保罗说:“按血统[原文字面意思是‘肉’]来说,这个儿子出于大卫的苗裔”。(罗1:3;另见9:3)
人,人类,血肉之躯 “肉”是身体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因此圣经从“肉”的本义引申出其他意思,用来指人的整个身体。(王下4:34)“肉”也可指某个人的肉体或肉身。(罗7:18;西2:1,5)此外,上帝是灵体,从他的角度来看,全人类都是有“血肉”的(创6:12),动物也不例外(创7:16,21)。圣经的一些经文还拿肉体或血肉跟上帝这位灵体作对比,以突显人的渺小。(创6:3;代下32:8;诗56:4)上帝虽然地位崇高,却深知并顾念人不过是血肉之躯,因而对人显出慈悲、忠贞的厚爱和长久的忍耐。(诗78:39;另见诗103:13-15;彼前1:24,25)
“肉”也可指身体的某部分,尤其是男性的生殖器官。利未记15:2说:“假如男人下体[原文字面意思是‘他的肉’]流液,所流出来的就是不洁净的。”(参看创17:11;出28:42;弗2:11;西2:13)
灵的身体 使徒保罗说:“有血肉的身体,也就有灵的身体。”(林前15:44)使徒彼得认同这一点,说有些血肉之躯的凡人会蒙召与基督一同承受产业,同享“上帝的本质”,即可以升到天上成为肉眼看不见的灵体。(彼后1:4)这意味着他们的身体需要改变,因为“血肉之躯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必朽之身也不能承受不朽的生命”。(林前15:50-54)
耶稣基督的血肉之躯 耶稣是上帝的“话语”,“是出于天的”。他舍了灵的身体,“成了肉身”。(约1:1;林前15:47;腓2:5-8;约1:14;提前3:16)使徒约翰指出,凡不承认耶稣基督“成了肉身”来过的,就是基督的敌人(约一4:2,3),因此降生为人的耶稣既不是灵体,也不是像天使以往那样,单单披上肉身(创18:1-3;19:1;书5:13-15)。为了给人类提供赎价,继而凭赎价去帮助那些蒙召到天上跟他一同作王的人,话语成了 肉身,诞生成为一个完完全全的人,而不是化为人形。就这点,圣经说:“‘儿女’既然是血肉之躯,他也就成了血肉之躯。”(来2:14-16)此外,圣经也把耶稣在世的短暂日子称为“基督在肉体的时候”。(来5:7,和合)耶稣曾说:“我将要赐的食物就是我的肉,是为了世人的生命而赐的”,又说谁想时刻跟他联合,就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这其实是个比喻的说法,但有些人欠缺悟性,不明白耶稣这番话的属灵含意,以为耶稣说的是吃人肉,因而觉得骇人听闻。(约6:50-60)
耶稣在地上传道期间,虽然知道自己将会被处死,好献作赎价,但他的肉体却“安居盼望”,因为深知天父必复活他,他的牺牲必能救赎许多人,他的肉身也必不见朽坏。(徒2:26,31)耶和华上帝显然令耶稣的肉身消失(或许把他的肉身分解成原子)了。(路24:2,3,22,23;约20:2)耶稣并没有取回自己的肉身,收回所献的赎价。使徒彼得为此作证,说基督不是带着肉身回到天上的灵界:“他被处死的时候是血肉之躯,活过来的时候是灵体。”(彼前3:18)尽管耶稣已成为大能的不死灵体,但为了向门徒表明自己已经复活,并给予他们看得见、摸得着的证据,耶稣在升天之前曾披上不同的肉身多次向门徒显现。(约20:13-17,25-27;21:1,4;路24:15,16)
在给希伯来人的信中,保罗说至圣所代表天上,至圣所前的圣所帷幔则代表或象征耶稣的身体。因此,在耶稣牺牲肉身之前,通往天上使人得着生命的路还没打开。(来9:24;10:19,20)
不完美的人 圣经常常用“肉体”指不完美的人,即叛逆的亚当所生的“有罪”后代。(诗51:5;罗5:12;弗2:3)凡努力事奉上帝的人,“心灵[源于内心的推动力]固然是热切的,肉体却软弱了”。(太26:41)上帝的仆人心里常常斗争:一方面,上帝的圣灵推动他们行义;另一方面,有罪的肉体却不断与圣灵对抗,施加压力,诱使他们顺应肉体行事。(罗7:18-20;加5:17)加拉太书5:19-23把顺应肉体的行为与圣灵的果实加以对比。
使徒保罗也说,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律法“通过血肉之躯施行是软弱无力的”,而“血肉之躯”是指处于摩西律法下的不完美以色列人。尽管亚伦家族的祭司所遵照的律法是属灵的,是来自上帝的,却非但不能使“已经卖给罪”的血肉之躯称义,反而把他们定罪。(罗8:3;7:14;来7:28)摩西律法所委任的亚伦家族的大祭司,根本无法献上可以把罪完全除去的祭物。(来7:11-14,23;10:1-4)
使徒保罗说“肉体……不顺服上帝的律法,也确实不能顺服”,意思不是说肉体必定腐败。保罗指出,耶稣基督虽然成了血肉之躯,“跟他的‘弟兄’相同”,但他“没有奸诈,没有污秽,与罪人分离”,“而且像我们一样在各方面受过考验,只是他没有犯罪”。(罗8:7;来2:14,17;4:15;7:26)耶和华也证实,血肉之躯的人的罪可以被除去。“上帝差自己的儿子来,使他成为有罪肉身的模样,为除罪而来,把血肉之躯所犯的罪定为不是。”(罗8:3)最终,所有信从基督的人都会凭着基督的赎价成为完美,到时人就能完全遵守上帝的正义律法。(启21:4)
撒但利用“肉体的欲望”引诱夏娃犯罪,后来又重施故技引诱耶稣,却未能得逞。(约一2:16;创3:6;路4:1-4)耶稣的门徒让上帝的灵在他们身上充分发挥作用,靠着耶和华的分外恩典战胜有罪的肉体。(加5:16,22-26;罗8:1-4)
不跟血肉之躯对抗 把上帝的旨意启示有信心的人、指引他们行事为人的,不是肉体的思想,而是耶和华的灵。(太16:17;林前2:9,14;弗3:5)因此,基督徒既不“以血肉之躯”作战,也不会用血肉之躯所用的武器跟任何人对抗。他们要对抗的是“天上的邪灵”。(林后10:3,4;弗6:12)他们信靠耶和华的灵,而不是“血肉的臂膀”。(耶17:5;林后3:17)凭着上帝的帮助,他们竭力除去“各样玷污身体和心灵的事物”。上帝审察他们,也不像世人那样只着眼于他们的血肉之躯是怎样的,而是着眼于他们的灵性。(林前4:3-5;林后5:16,17;7:1;彼前4:6;见称义;尼发希,普绪克;灵体,圣灵,生命力,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