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妇女
(Woman)
青春期已过的成年女性。译作“女人”的希伯来语是ʼish·shahʹ(伊沙,字面意思是:女性的人),有时也译作“妻子”。同样,希腊语gy·neʹ(吉内)也译作“女人”或“妻子”。
受造 第一个男人亚当还没开口请求,他的创造主就为他造了一个配偶。耶和华把亚当安置在伊甸园里,吩咐他不可吃辨识善恶树的果子。后来,耶和华说:“人独自生活不好。我要为他造个相配的助手。”(创2:18)上帝并没有叫亚当在动物中寻找伴侣,只是把动物带到他面前,让他起名。亚当没有兽交的意愿,也确知不可能在动物中找到跟他相配的伴侣。(创2:19,20)于是,“耶和华上帝就使他沉睡。他睡着的时候,上帝取了他的一根肋骨,然后在原处把肉合起来。耶和华上帝用那个人身上取来的肋骨造了一个女人,把她带到人面前。那个人说:‘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终于出现了。她要叫做“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2:21-23)
地位与责任 第一个女人源于第一个男人,也是靠第一个男人产生的。她是亚当的一部分,与他成为“一体”,也是跟他相配的助手,因此她要以亚当为“头”,顺服亚当。她也要遵从上帝给亚当的吩咐,不可吃辨识善恶树的果子。此外,她不但有责任照顾亚当的需要,还要跟他生儿育女,一起管理各样的动物。(创1:28;2:24)
在圣经时代,女人通常都会结婚,因此圣经提及女人的责任时,大多指她作为妻子的责任。以色列所有妇女的首要责任是事奉上帝,崇拜耶和华。亚比该是个好榜样。虽然她丈夫拿八愚不可及,拒绝用自己的物资援助耶和华所膏立的人大卫,但亚比该看出,自己虽是拿八的妻子,却不该在这件事上听从丈夫,违背上帝的旨意。亚比该援助上帝所膏立的人,表明自己坚决拥护正确的崇拜,结果蒙上帝赐福。她的无赖丈夫死后,大卫就娶了她。(撒上25:23-31,39-42)
其次,妇女也要服从丈夫。她要为全家人的益处着想,努力尊荣丈夫。这样,她就能获得最大的荣耀。箴言14:1说:“有真智慧的女子建立家室,愚蠢的妇人亲手拆毁家宅。”妻子应该总是说丈夫的好话,好让丈夫得到别人的尊重,丈夫也应该能够以妻子为荣。“贤能的妻子是丈夫的冠冕,可耻的妇人如丈夫骨中的腐烂。”(箴12:4)箴言31章述说妻子的尊荣地位和权益,也谈到忠信勤劳而有智慧的妻子能为自己赢得许多福分。(见妻子)
希伯来妇女有了孩子后,就要着手训练儿女行事正义、待人恭敬、勤奋做事,还要常常劝戒年长的儿子,鼓励他们做对的事。(创27:5-10;出2:7-10;箴1:8;31:1;提后1:5;3:14,15)母亲会特别训练女儿,教她烹饪、编织及料理家务,使她将来能做个好妻子;父亲则会教儿子一门手艺。妻子可以对丈夫畅所欲言(创16:5,6),有时还帮助丈夫做出正确的决定。(创21:9-13;27:46-28:4)
父母通常会为儿子择偶。可是在摩西律法之下,女方无疑有权表达自己对婚事的感受和意愿,利百加就是个好例子。(创24:57,58)虽然有一段时间上帝容许一夫多妻,但也定了一些律法加以限制。基督徒会众成立以后,就恢复了原定的一夫一妻制。(创2:23,24;太19:4-6;提前3:2)
摩西律法也顾及新婚夫妇,让新郎免役一年。其间,他们有机会生孩子,这样当丈夫上阵作战甚或阵亡时,孩子就能带给母亲很大的慰藉。(申20:7;24:5)
摩西律法面前,男女平等,不论谁通奸、乱伦、兽交或犯了别的罪,都要遭受同样的处罚。(利18:6,23;20:10-12;申22:22)妇女不可穿男人的服装,男人也不可穿妇女的衣服,因为这可能诱使人犯同性恋一类的淫行。(申22:5)妇女可以在安息日休息,可以起誓做离俗人,也可以在节期中欢乐,总之,她们享有摩西律法赋予的一切权益。(出20:10;民6:2;申12:18;16:11,14)另外,儿女不但要孝敬父亲,也要孝顺母亲。(利19:3;20:9;申5:16;27:16)
在基督徒会众里的权益 那些同得天召(来3:1)跟耶稣基督一起承受产业的基督徒,在属灵意义上并没有男女之分。使徒保罗说:“你们所有人凭着对基督耶稣的信心,都成了上帝的儿子……。你们不分……男人或女人,凡跟基督耶稣联合的,就都是一体的了。”(加3:26-28)他们复活时都须要改变,同享“上帝的本质”,不会有人仍是女性,因为灵体中没有女性,性别只是上帝让地上的生物繁衍后代所作的安排。(彼后1:4)
宣扬好消息的大军 公元33年五旬节,有些妇女也领受了圣灵,她们就是约珥预言中所说的女儿和“女仆”。从那日起,得享圣灵恩赐的基督徒妇女开始说她们以前从不知晓的外语,也能“说预言”,但不一定是预告未来的重大事件,有时可能只是讲论圣经真理而已。(珥2:28,29;徒1:13-15;2:1-4,13-18;见女先知)
这些妇女不仅跟其他信徒讲论圣经的真理,而且还听从耶稣升天前对门徒的吩咐:“可是圣灵临到你们身上,你们就必得着力量,在耶路撒冷、全犹地亚、撒马利亚,直到地极,做我的见证人。”(徒1:8)因此,在公元33年五旬节,当圣灵倾注在大约120个门徒身上时,他们(包括一些妇女)就获得力量为耶稣作见证(徒1:14,15;2:3,4);当时彼得引述约珥的预言,经文提及妇女。(珥2:28,29)因此,这些妇女也“在耶路撒冷、全犹地亚、撒马利亚,直到地极”做耶稣的见证人。圣经的其他记载也表明这点:使徒保罗后来说腓立比的友阿蝶和循都姬“一直跟[他]并肩奋斗,传扬好消息”;路加也提到,百基拉和她丈夫亚居拉一起在以弗所“阐明上帝的道路”。(腓4:2,3;徒18:26)
会众的聚会 在有些聚会里,女人只要蒙头就可以祷告或说预言。(林前11:3-16;见蒙头)但这显然不包括公众 聚会,比如当“全会众”和“不信主的人”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林前14:23-25),妇女就该“静默”。“妇女要学什么,就该在家里问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众里发言立论是失礼的。”(林前14:31-35)
妇女不准在会众聚会里施教,但可以教导会众以外的人认识圣经真理和耶稣基督的好消息(参看诗68:11),也可以教导会众里的年轻妇女(及孩童)“认识良善的事”。(多2:3-5)但是,女人不可掌权管辖男人或与男人争辩,比如在会众的聚会里。女人要谨记夏娃的教训,以及亚当和夏娃犯罪后上帝怎样论及女人的情况。(提前2:11-14;创3:16)
男人做监督,做助理仆人 基督“把人赐下”,给会众做恩赐,当中没有提到女人。在圣经原文,“使徒”“先知”“传福音者”“牧人”和“导师”这些词语都是阳性的。(弗4:8,11)《美国圣经译本》这样翻译以弗所书4:11:“他赐给我们一些男人 做使徒,一些做先知,一些做传福音者,一些做牧师和教师。”(参看Mo,新世;另见诗68:18)
同样,使徒保罗在给提摩太的信中谈及会众的“监督”(e·piʹsko·poi埃皮斯科皮,又叫“长老”pre·sbyʹte·roi普雷斯比泰里)和“助理仆人”(di·aʹko·noi迪阿科尼)的资格时,清楚指出他们必须是男子,如果已婚,就“只做一个妇人的丈夫”。使徒中没有谁说过有“女执事”(di·a·koʹnis·sa迪阿科尼萨)。(提前3:1-13;多1:5-9;另见徒20:17,28;腓1:1)
虽然菲比(罗16:1)曾被称为“仆人”(di·aʹko·nos迪阿科诺斯,没有希腊语定冠词),但显然她不是会众里受委任的女助理仆人,因为圣经不允许这样做。保罗没有吩咐会众听从她的指示,只是要会众好好接待她,并且在她需要协助的事上协助她。(罗16:2)保罗把菲比称为“仆人”,显然与她从事宣扬好消息的工作有关,况且保罗也只说她是坚革里会众的女仆人而已。(参看徒2:17,18)
在家里 圣经说妻子是“较弱的器皿,是妇女之身”,因此丈夫要按着情理对待妻子。(彼前3:7)妻子有很多责任,比如在丈夫的许可和指导下教导儿女,料理家务。(提前5:14;彼前3:1,2;箴1:8;6:20;31章)此外,妻子要顺服丈夫。(弗5:22-24)在房事上,妻子也该对丈夫尽本分。(林前7:3-5)
装扮 圣经从没有谴责妇女穿华丽的衣服或佩戴首饰,只要求她们的服饰必须端庄得体。保罗嘱咐女人要衣着整齐,服装端庄,“反映健全的思想”。她们不该注重发型、首饰或奢华的衣服等装饰,倒该注重属灵的美,即用“善行”装饰自己,在乎“内心深处的为人,用安静温和的心灵作为不朽的装饰”。(提前2:9,10;彼前3:3,4;另见箴11:16,22;31:30)
有些妇女尊重并顺服丈夫,品行贞洁,行事敬虔,使徒彼得对她们说:“你们只要不断行善,不怕威吓,就是撒拉的女儿了。”因此,做妻子的有幸成为撒拉的女儿,不是借着血缘关系,而是借着效法撒拉的忠贞品行。撒拉生下以撒,有幸成为亚伯拉罕的主要苗裔耶稣基督的祖先。(加3:16)所以,基督徒妻子就算有不信主的丈夫,也要努力表明自己是撒拉的“女儿”。这样,她们就必蒙上帝赐予丰厚的奖赏。(彼前3:6;创18:11,12;林前7:12-16)
帮助过耶稣的妇女 耶稣在地上时,没有委任妇女做十二使徒,她们也不在七十个传福音者之列,却有幸协助耶稣执行传道工作。(太10:1-8;路10:1-7)不少妇女拿自己的财物资助耶稣。(路8:1-3)耶稣去世前几天,有个女人拿馨香油浇在他身上,耶稣就应许:“这个好消息无论传到全世界哪个地方,都会有人提到这个女人所做的事来记念她。”(太26:6-13;约12:1-8)耶稣在复活当日特别向一些妇女显现,后来又再次出现在一些妇女面前。(太28:1-10;约20:1-18)
用做比喻 圣经曾在一些地方用女人来象征会众,以及人所建立的组织或城市。比如说,圣经把基督荣耀的会众称为基督的“新娘”,又称为“圣城新耶路撒冷”。(约3:29;启21:2,9;19:7;另见弗5:23-27;太9:15;可2:20;路5:34,35)
由于耶和华以往跟以色列订立了律法之约,因此把以色列国或以色列全会众称为他的“妻子”,而他则是以色列的“丈夫”和“家主”。他也在有关复兴的预言中,把以色列或有时把以色列的首都耶路撒冷称为他的妻子。这个妻子所生的“儿子”和“女儿”(赛43:5-7)就是以色列国民。(赛51:17-23;52:1,2;54:1,5,6,11-13;66:10-12;耶3:14;31:31,32)
圣经原文也有不少地方用阴性词来指其他国家或城邑,或者将其描述为女性,比如:摩押(耶48:41),埃及(耶46:11),亚扪的拉巴(耶49:2),巴比伦(耶51:13),以及象征性的大巴比伦。(启17:1-6;见大巴比伦;女儿)
创世记3:15中的“女人” 上帝对人类的始祖亚当和夏娃宣布判决时,应许有个苗裔会由“女人”所生,这个苗裔必打碎蛇的头。(创3:15)这个预言是个“神圣秘密”,上帝定意在他指定的时候才会揭示。(西1:26)想想上帝在什么情况下说出这个预言和应许,就能找到一些线索,有助于我们看出“女人”的身份。既然女人的苗裔必打碎蛇的头,而圣经表明上帝不是向一条实际的蛇宣判,因此女人的苗裔就肯定不会是凡人。启示录12:9说“蛇”就是魔鬼撒但,是一个灵体。由此可见,预言中的“女人”也不可能是个实际的女人,比如耶稣的母亲马利亚。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4:21-31阐明了这个女人的身份。(见苗裔,种子)
保罗在这里谈及亚伯拉罕那自由的妻子和他的妾夏甲,说夏甲象征律法之约下那实际的耶路撒冷城,夏甲的“儿女”指犹太人;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则象征“在上的耶路撒冷”,她是保罗及他从圣灵而生的同伴的属灵母亲。这位天上的“母亲”也是基督的“母亲”,而基督是属灵弟兄当中最年长的,他们全都源于他们的父上帝。(来2:11,12;见自由的妇人)
因此按理说来,符合圣经的解释是,创世记3:15中的“女人”是个属灵的“女人”。基督的“新娘”或“妻子”不是指某个女人,而是由许多属灵的成员组成的(启21:9),同样上帝的“妻子”(上文引述的以赛亚和耶利米预言中的“妻子”),即为上帝生下那些从圣灵而生的儿子的“女人”是指由许多灵体组成的天上组织。
约翰在启示录12章记述了一个异象,描述这个“女人”生了个儿子,这个儿子“将来要拿铁杖当牧杖管辖所有国族”。(参看诗2:6-9;110:1,2)显然,这个异象与耶稣有关。可是,约翰是在耶稣降生为人,受上帝膏立成为弥赛亚之后很久,才接获这个异象的,所以这个异象肯定不是指耶稣降生为人,而是指他登基成为上帝王国的君王。因此,这个异象是描绘弥赛亚王国的诞生。
圣经接着描述撒但迫害“女人”,去“跟她苗裔的剩余分子作战”。(启12:13,17)“女人”在天上,而撒但这时已被摔在地上(启12:7-9),无法伤害“女人”的天上成员,于是把矛头直指女人“苗裔”(即她的儿女)的剩余分子,也就是耶稣基督那些仍在地上的受膏弟兄。撒但攻击他们,就等于迫害“女人”。
其他用法 以色列人如果背叛上帝,违背与他所立的约,就要遭遇饥荒。上帝这样预告:“十个妇女要共用一个烤炉烤饼,按重量把饼交回你们。”在正常情况下,一个女人用一个烤炉,但饥荒实在太严重,以至十个女人共用一个烤炉就够了。(利26:26)
耶和华警告不忠的以色列将要大祸临头之后,通过先知以赛亚预告:“到那日,七个女人要抓住一个男人,说:‘我们吃自己的食物,穿自己的衣服,只求你让我们称为你名下的人,好把我们的耻辱除去。’”(赛4:1)在前两节经文(赛3:25,26),上帝已表示以色列的男子将死于战祸。因此上帝的意思是,以色列国的男丁会急剧减少,以至几个女人要抓住一个男人,好跟他在一起。只要能称为他名下的人,得到一点关注就很开心了,哪怕与其他女人共侍一夫也无所谓。她们但求能得到男人的一点关注,情愿接受一夫多妻,甚至委身做妾。只有这样,她们才能稍微除去守寡、独身或无儿无女的耻辱。
耶和华说了个预言安慰以色列:“不忠的子民啊,你走来走去要到几时呢?耶和华在地上创出新事,就是女的紧靠着男的。”(新译翻做:“女的要环绕男的。”)(耶31:22)上帝凭律法之约娶了以色列,以色列却不忠,“走来走去”。但耶和华依旧为“有如处女的以色列”树立路标,安放指示牌,促请她立定心意踏上回头的大路。(耶31:21)耶和华把自己的灵降在她身上,她就渴望回头。正如妻子为了与丈夫和好而紧靠着丈夫,以色列为了与有如她丈夫的上帝和好而紧靠着他。
“妇女的愿望” 但以理预言北方王说:“他不顾他列祖的神,也不顾妇女的愿望和其他的神,反而妄自尊大,要超越所有人。他在位上把荣耀归给堡垒之神”。(但11:37,38)经文说的“妇女”可能指较弱的国家,这些国家成了“北方王”的婢女,有如较弱的器皿。他们有自己喜欢和崇拜的神,但“北方王”却不顾他们的愿望,坚要尊崇军国主义之神。
象征性的“蝗虫” 启示录9:1-11描述一个象征性的异象,是关于蝗虫的,说蝗虫有“头发像女人的头发”。在圣经里,女人的长发是顺服丈夫的标记,因此这些“蝗虫”的长发必定是个标记,表明这些“蝗虫”所象征的人顺服预言中那位掌管他们的王。(见亚巴顿)
14万4000人“从没有亲近女人而玷污自己” 启示录14:1-4描述,14万4000人跟绵羊羔一起站在锡安山上,他们是“从地上买来的”,“从没有亲近女人而玷污自己,始终保持童贞”。他们与绵羊羔的关系特别亲密,没有其他人能比,所以只有他们才懂得唱“新歌”。(启14:1-4)这显示他们集体构成绵羊羔的“新娘”。(启21:9)他们与绵羊羔一起站在天上的锡安山上,表明他们是灵体。他们“从没有亲近女人而玷污自己,始终保持童贞”,不是指他们全都没有结过婚,因为圣经从没有禁止这些与基督一同承受产业的人在世上时结婚。(提前3:2;4:1,3)另外,圣经也没有暗示14万4000人都是男人,因为跟基督一同承受产业的人不分“男人或女人”。(加3:28)由此可见,这节经文所说的“女人”必定是个象征,指大巴比伦及其众“女儿”,即世上的所有错误宗教,人隶属和参与错误宗教的活动,都会受到玷污。(启17:5)这个象征性描述跟摩西律法的规定一致。律法列明,以色列的大祭司只可娶处女为妻,所以耶稣基督作为耶和华的大祭司,他的妻子理当“始终保持童贞”。(利21:10,14;林后11:2;来7:26)
至于耶稣为什么称马利亚为“妇人”,见马利亚1条下的“深得耶稣敬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