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对恋爱期的看法
青年人想知道的一些有益资料
婚姻是普世遵行的制度。但使许多人惊异的是,恋爱期却不然。甚至在流行自由恋爱的地方中,约会的习俗也有极大的差别。
在将恋爱期视为正常的人看来,对某些地方没有这种习俗也许感觉难于了解。可是住在没有自由恋爱风气地方的人也同样对流行这种习俗的地方大惑不解。他们甚至对这种习俗有点看不过眼。
因此,与其目光偏狭,认为祇有自己当地的人的行事方式是对的,毋宁扩宽我们的思想范围。最重要的是,某种习俗的好坏岂不是由其结果来决定的吗?在圣经的传道书7:8我们读到:“事情的终局强如事情的起头。”我们必须承认许多国家都盛行自由恋爱,但是不愉快及以离婚收场的婚姻却占了极高的比率。
流行习惯
不错,你所关心的问题是:你当地的流行习惯是什么呢?有些国家或地区,未婚夫妇在婚礼举行之前素未谋面。他们的婚姻安排操于别人之手——由双方家长,“介绍人”或家长(有时是准丈夫本人)所差遣的“媒人”撮合。现在,这种没有先行恋爱的婚姻也许不为许多人所喜;但这是别人的习惯。同时,我们应该留意到,我们不能将这种习惯斥为不符合上帝之道圣经。
我们且以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和利百加的婚姻为例,你在创世记24章可以读到。同时我们读到以撒的儿子雅各希望迎娶拉班的女儿拉结时,他不是向她求婚而是向她父亲提出缔婚的愿望。(创世记29:15-20)再者,这几宗属于真正崇拜者的婚姻都获得美满的结果。
在这种安排下的婚姻,基督徒祇有一个反对理由是以圣经为根样的。什么理由呢?那便是所安排的婚姻对象并非一同信仰真正上帝耶和华,也不是上帝儿子耶稣基督的门徒。——参看申命记7:3,4;哥林多前书7:39;哥林多后书6:14。
因此,下一篇文章所说的并不是提倡恋爱安排,也不是贬斥许多地方的现行习惯或看轻其价值。反之,它根据上帝的道提出健全忠告,尤其以居住于恋爱行动的确存在的地区中的青年男女为然。
少年男女结婚
下一篇文章虽然主要是给青年男女阅读的,但目的并非鼓励早婚。冷酷的事实表明少年男女的婚姻并不像双方都达到较成熟年龄的婚姻一般成功。正如一位社会学家评论说:“调查透露,以一般而论,少年男女婚姻的特色是较之成年男女在离婚或不幸福婚姻的比率上高得多。”
在另一方面,硬性否定一切少年人的婚姻也是没有圣经根据的。普遍地说,许多地方的法律都授权父母以成熟的判断力去决定他们认为这宗婚姻是否对儿女最合适和导致最大的幸福和益处。他们可能决定允许或不允许未到合法年龄的儿女结婚。不错,今日的许多难题和婚姻失败的百分率之高促使他们提高警觉。它也应该促使有思想的青年同样地谨慎行事——以免‘匆速结婚,后来懊悔’。仅因为一度门打开而匆忙踏进去是愚不可及的,因为你对于那边的事未有任何见识。
最重要的是,有智慧的人无论老幼,都会寻求上帝指引。不错,“你所作的,要交托耶和华,你所谋的,就必成立,”因为“人心筹算自己的道路,唯耶和华指引他的脚步。”——箴言16:3,9。